馬太福音 11:16~27

16 我可用什麼比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說:
17 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捶胸。
18 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
19 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在行為上就顯為是
20 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就在那時候責備他們,說:
21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22 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
23 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他還可以存到今日。
24 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
25 那時,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
26 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27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

心得

今天的經文重要到不行!所以我要盡可能用最精簡的文字來說明,而不用家常閒聊的方式。各位,'效率成功方程式' 藏在今天的經文裡,好好讀、細細想吧!

1. 現在這個世代,仍如同二千多年前一樣沒有改變太多。原來,面對了神的真理時,人大多都是這些反應:頑固剛硬、為反而反、忌妒曲解、對立杯葛、充耳不聞

2.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耶穌某些行為,例如說是跟貪官、妓女等作朋友,表面上看來雖有點不得體,但真正的智慧,卻可以從耶穌的行為中被證成知曉。外表如是,內蘊大道也。耶穌都只跟些病人、貪官、罪人瞎混嗎?喔不客官,您看淺了。

3. 死不悔改?唉,儘管是五餅二魚、153、水變酒、病治癒、鬼落跑、死變活、甚至是手上的釘痕、到最後眾目睽睽下耶穌的升天而去,尚不能感動人民之萬一、使其認罪悔改得救、然後寧願去相信一個連自己糖尿病都治不好的凡人能給你永生?我只能送天下堅持不信耶和華者三個字了:'你加油'

4. '你越是自以為聰明通達,恐怕你會越找不到真理,因為神非常非常非常尊重你的意志與決定;你越說自己不行而依賴神,像嬰兒一樣,你越可能看見得更多,因為你求助,神便帶著你了'。這可能是神當初創造人的給予人類尊重的基本設定、或許是出於神主觀的個性。我們也都承襲了神的性情,問問自己就清楚了:每當看到很自以為了不起萬事通達的人,講甚麼都要插嘴接話、聊甚麼都無不知曉時,自己願意跟這樣的人溝通嗎?一個甚麼都不懂的幼兒,擺明的需要你、依靠你、相信你 (無論你說得多麼沒有道理),你可會棄他而不顧?

5. 對於耶和華父神的信仰,耶穌於二十七節處透露三個關於神以及與神溝通的原則:

1) 耶穌是父的代理人,父已將一切事 (指這次在世界上傳福音、救贖人類的任務,呼應二十五節) 交給耶穌委辦處理,耶穌可以完全作主 (包括耶穌也可以決定要不要被釘死;參考 

2) 只有父能了解耶穌 (反面推知:我們似乎無法全然了解耶穌的心意)、

3) 只有耶穌與耶穌所願意啟示的人能認識父神 (這裡的 '願意' = '耶穌願意啟示')、

於是可以得到一個論證:

A 在救贖的事上,耶穌受全權委任,所以 耶穌 = 父 (二十七節)

B 凡得救者,必得父在救贖上的指示 (二十五節)

C 只有耶穌與耶穌所願意啟示的人能認識父

所以:只有耶穌與耶穌所願意啟示的人能認識父,才能得救。

因此耶穌才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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