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功能一:原理原則總說

1 酒能使人褻慢,濃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錯誤的,就無智慧。

2 王的威嚇如同獅子吼叫;惹動他怒的,是自害己命。

4 懶惰人因冬寒不肯耕種,到收割的時候,他必討飯而無所得。

5 人心懷藏謀略,好像深水,惟明哲人才能汲引出來。

6 人多述說自己的仁慈,但忠信人誰能遇著呢?

7 行為純正的義人,他的子孫是有福的!

8 王坐在審判的位上,以眼目驅散諸惡。

9 誰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我脫淨了我的罪?

10 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11 孩童的動作是清潔,是正直,都顯明他的本性。

12 能聽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華所造的。

14 買物的說:不好,不好;及至買去,他便自誇。

15 有金子和許多珍珠,惟有知識的嘴乃為貴重的珍寶。

16 誰為生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人作保,誰就要承當。

17 以虛謊而得的食物,人覺甘甜;但後來,他的口必充滿塵沙。

18 計謀都憑籌算立定;打仗要憑智謀。

20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21 起初速得的產業,終久卻不為福。

24 人的腳步為耶和華所定;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

25 人冒失說,這是聖物,許願之後才查問,就是自陷網羅。

26 智慧的王簸散惡人,用碌碡滾軋他們。

27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

28 王因仁慈和誠實得以保全他的國位,也因仁慈立穩。

解釋:

20:5 識人之明,怎可不備?!

20:6 忠信篤實者,毫不自薦自擂。

20:9 淨罪者,唯神能成。

20:18 立定智謀之後,亦唯神為最後之定奪。

20:25 這段經文是指:在所羅門王時代,猶太人向上帝許願,宣告進呈某物 '分別為聖' 當作祭物,這是合致的契約,不能更改,所以當極為慎重。可是有­人卻在許願之後,才思考剛剛許願要付出的還願條件是什麼,這就會使自己陷入債務不履行的困難網羅中了,很慘。馬虎隨意,冒失輕諾,必招大禍。

20:26 碌碡,音 '路讀'。漢族農業生產用具,一種碾壓細碎田土、軋穀物的畜力帶動農具。圓柱體、中略大,兩端小,繞著中心轉。此作 '碾平' 之引申解。

20:27 水深之處解釋得很好:

箴言是寫於人墮落之後。甚至在人墮落之後,人裏面仍然有一部分是神的燈。在人裏面有一小部分,是神為自己保留的。一個國家在國外的大使館可視為那個國家領土的一部分。照樣,我們的靈是神在我們裏面的 '領土',就是 '大使館'。

在人墮落之後,人的靈有一部分,仍是耶和華的燈。這是非常重要的。中國的哲學家知道在人裏面有一個東西是照明發光的,他們稱之為 '明德'。孔子教導說,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所有的人都有良心,就是他們靈的一部分。告訴他們甚麼是對錯。神在人裏面造了這個功能。但人因著忽略他的靈而順著他的魂或肉體,就墮落了。沒有多少人顧到他們的靈。

我們須知道,全人最重要的部分乃是我們的靈。許多時候我們與聖徒的交通和接觸,幫助我們看見我們仍然在我們的肉體和我們的魂 (心思、情感和意志) 裏。我們必須學習一直不活在我們的肉體或我們的魂裏,而活在我們的靈裏。當我們向人發怒時,我們通常是在我們的肉體裏。以後我們領悟,我們該好好待人,我們就變得彬彬有禮,說話很有思想、很有邏輯。這是在魂裏談話、生活、並行事為人。活在肉體裏,或活在魂裏,在神面前都算不得數。哥林多前書啟示三種人:屬肉體的人、屬魂的人、和屬靈的人。在林前一至三章,保羅定罪分裂,因為分裂是在肉體裏。保羅更進一步告訴我們,我們不該在魂裏生活行動。我們不該是屬肉體的人,也不該是屬魂的人。我們應當是屬靈的,在我們的靈裏生活行動。要作一個正當的基督徒,我們必須認識今天主耶穌作為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乃是那神的靈,住在我們的裏面,並與我們的靈調和成為一靈

若用我的話來說,則是除了實體之外,人還有 '神的靈' (真善美聖)、'人的靈' (邏輯、理性、思辨、判斷、最終裁決機制)、還有 '人的魂' (品味、感性、意念、情緒)、以及 '人的魄' (身體生理存活機制)。人裡面的四種精神能量中,就是靠著神靈為 '良知明德',可以鑒察人心,神靈可以因為人靈的申請而加增份量;相反的,也可因人靈的不重視而被打壓、限縮。而魂魄,常常互相連動,但往往都跟神靈相左,故可說不是屬 '靈' 的。神靈與魂,一右一左,而人靈,懸在中間,是 '中立' 的裁決單位,決定了一個人的行為輸出,而魄,簡單講就是 '身體生理健康能量',是負責一切行為輸出的能量源,屬於上述三者的 '下級單位',魄不會 '思考'、只會 '接受'、'輸出' 與 '反饋',歸回塵土、佚散在宇宙中的就是魄,神靈、人靈、人魂,都不會散失,是不滅的,但人活著的時候才有神靈與之相合,死了之後,神靈便離開了人靈與魂魄體。日後所謂的審判,審的就是人靈還有人魂。很不幸的,在先祖吃了那該死的果子後,魂便常常會順著魄的反應與表象需求而結合,一起向 '人靈' 申請批準,使其盡量朝向 '有利於魂魄' 的方向裁決,而同時神靈,就好像陪席法官,會給予人靈意見,但沒有裁決權。這時候,人靈就要作出選擇了,是要順從神靈的意見而行為呢、還是魂魄?人的一生,基本上就是處在這個 '拉扯' 之間的一切現象。

功能二:態度處世操作

3 遠離紛爭是人的尊榮;愚妄人都愛爭鬧。

13 不要貪睡,免致貧窮;眼要睜開,你就吃飽。

22 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他必拯救你。

1. 避禍趨吉,智也,智為尊。2. 窮海無涯,惟勤是岸。3. 勿報私仇,申冤在神,神必報應。報仇,可說是人天生的劣根性。羅馬帝國雄辯家塔西佗 (publius cornelius tacitus, 55-117?) 曾說過一句話:men are more ready to repay an injury than a benefit, because gratitude is a burden and revenge a pleasure. 清楚的說明了這個道理,吾人當避免之。 

功能三:具體二元對比

19 往來傳舌的,洩漏密事;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

23 兩樣的法碼為耶和華所憎惡;詭詐的天平也為不善。

29 強壯乃少年人的榮耀;白髮為老年人的尊榮。

30 鞭傷除淨人的罪惡;責打能入人的心腹。

操作:1. 守口如瓶。2. 鍛鍊強健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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