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功能一:原理原則總說
1 人屢次受責罰,仍然硬著頸項;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
5 諂媚鄰舍的,就是設網羅絆他的腳。
10 好流人血的,恨惡完全人,索取正直人的性命。
12 君王若聽謊言,他一切臣僕都是奸惡。
14 君王憑誠實判斷窮人;他的國位必永遠堅立。
19 只用言語,僕人不肯受管教;他雖然明白,也不留意。
20 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
21 人將僕人從小嬌養,這僕人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
24 人與盜賊分贓,是恨惡自己的性命;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卻不言語。
26 求王恩的人多;定人事乃在耶和華。
解釋:
29:5 說好話,不是不好;但說太過分的好話、太誇大的讚美,便是過譽、便是諂媚,這樣反而會害了一個人。
29:14 這裡所說的 '誠實',可不是單指 '內心的老實真誠';原文的意思是:神的道、教義、道德上的公理、公義、與正當的審判而言。古老的譯文,真有更新的必要。
29:19 沒有行動的說教,意義不大。跟別人說法律要怎麼讀才會懂,自己卻不斷的國考落榜,你認為別人會在乎你對法律的認識嗎?跟別人說自己多懂高爾夫球,自己卻從沒打過低於標準桿的成績,你認為別人會接受你對揮桿的見解嗎?別人會笑笑說,不過嘴狗一條而已。這樣,等於自己侮辱了神、父母、與所有相信自己的人。
29:20 愚昧,應該是整卷箴言中,最受指摘的弊病了,作者受聖靈感動、諄諄善言,主要就是要幫助我們去除愚昧。然而,要能用 '比愚昧還糟糕' 的描述來形容的,恐怕是比糟糕還糟糕的事了。無知口快,顯然是非常糟糕的一種生活態度。箴言用 '比愚昧還糟糕' 的比喻,出現了二次,這裡是第二次。第一次在 箴26:12。
29:21 什麼身分,就做什麼事、就得到什麼處遇。驕縱溺愛僕人,日子久了,僕人將忘記自己服勞役的本分,變成不懂事的敗家子。主人將自作自受這苦果。
功能二:態度處世操作
17 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裡喜樂。
功能三:具體二元對比
2 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歎息。
3 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財。
4 王藉公平,使國堅定;索要賄賂,使國傾敗。
6 惡人犯罪,自陷網羅;惟獨義人歡呼喜樂。
7 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
8 褻慢人煽惑通城;智慧人止息眾怒。
11 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
15 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
16 惡人加多,過犯也加多,義人必看見他們跌倒。
18 沒有異象,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
22 好氣的人挑啟爭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
23 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心裡謙遜的,必得尊榮。
25、27 懼怕人的,陷入網羅;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為非作歹的,被義人憎嫌;行事正直的,被惡人憎惡。
原則 + 解釋:
29:4 = 29:7 = 29:14
29:25、27 你在怕什麼?長官?老闆?雇主?有權勢的人?對你有好處的人?你的客戶?還是指導教授?真正要害怕的跟在乎的是神啊!大部分人都害怕錯對象了,只怕得罪自己的利害關係人,以致陷入網羅、束縛、牽絆、挾制;你怕得罪他們、然後就沒了好處、甚至會吃到很多苦頭嗎?殊不知神才是真正的利益、權利、與權力的來源。得罪神,才是真的苦。從另一個角度看,反正怎樣都會被人討厭、被人憎惡,只是看自己到底是被那一種人嫌棄就是了,所以,幹嘛在乎人呢?老外不早說過了嗎:we cannot please every one.
功能四:抽象二元對比
9 智慧人與愚妄人相爭,或怒或笑,總不能使他止息。
13 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
29:9 不要與愚妄人理論、不要試著教育他們:義正詞嚴、當頭棒喝?沒用;戲鬧搞笑、互搏感情?也沒用,他們的愚昧依舊。唉,我真該早點讀聖經的!或說,至少也該早點相信公冶長第五的。我還在那邊一股腦兒的癡迷於 '教育萬能論'?!我實在太不實際、浪費太多時間了!
29:13 = 22:2 不必羨慕人、不必忌妒人、不必埋怨神、不必耍自卑、也不要得意忘形,一切都是神給予的、神造就的,而且神是公義的。不要多想、也沒什麼好問的,感謝神給我的一切、順服神的教誨、認真努力實踐,就是走在最正確的道路上。心理還是不平衡?去網路搜尋一下 nick vujicic、認識一下他的經歷,然後你再抱怨不遲。
--------
至本章止,為所羅門王所著之箴言選輯。

此篇文章不開放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