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書是由漢代的學者把漢字的構成和使用方式歸納成的六種類型。漢字的形體構造分為內部結構和外形結構兩部分。內部結構指漢字的構造方法,或稱造字方法,傳統叫做六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其中象形、指事是「原始造字法」會意、形聲是「繼受造字法」轉注、假借是上述二種造字的「用字方法」
原始造字,不外表達「具體」或「抽象」的概念;而繼受造字,不管是具體還是抽象,已經是繼受的概念了,即「拿字造字」,故再分「會意」與「形聲」(還加音聲關係),將前述之「四書」用於「意義」的標定,一個字的意義,尚有其他多字同與表示,則該字亦具有「轉注」字之身分;同理,若一字有多義,則該字亦具「假借」之特性。故一字未必僅具「一書」之特性,可能身兼二書、甚至三書;如「抄」字,有聲音關係,從「手」寫而有「少」音,故為「形聲」,然又有「鈔」與之共承「抄寫」之義,故「抄」亦有「轉注」之功能;又如「貝」字,指生物貝殼,取其具體形狀,故為「象形」。貝又有多義 (如可為姓氏等),故也是「假借」。此外,貝與寶,皆有「珍貴」、「財富」之義,勉強可謂「同義複詞」,故亦為「轉注」。至於有沒有可能又是象形、又是指示,即身兼「四書」不止一類呢?形聲與會意不可能重疊,但象形與指示就可能有重疊的「樣態」,但我認為須就其初始創造的本意來決定,故後仍僅准歸為單一一類而已;如「由」字,當初造字時,如果指的是「方向性」,則屬於「抽象」性質,即便後來也可能指具體的「田地一隅的小路」,但「由」也屬指示,而非象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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