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典緊張理論 (1938)
緊張理論(Strain Theory),又稱文化失範理論(Anomie Theory),由美國社會學家、犯罪學家羅伯特·金·莫頓於1938年提出,是二十世紀美國犯罪學三大理論之一。成功可以用金錢和擁有的物質財富來衡量,且社會鼓勵每個人相信自己也有獲得成功的權利;通過盡自己的最大努力,個人肯定會實現自己的目的。不過,由於社會條件和經濟現實,並非每個人、每個群體都可以擁有獲得成功所需要的手段。如果社會過度強調成功的目標,忽略達成目標的手段的合法性,個人便會產生緊張和壓力。在莫頓看來,美國社會主要就是強調金錢成功與社會地位提高。但是這種社會壓力會使得個人產生了緊張。當個人面臨緊張時,可能採取五種適應方法。適應方法可從當個人面對緊張與壓力時,在社會文化目標與制度性合法手段中的選擇中與以分類為:創新型、儀式型、退縮型、叛逆型與順從型。其中四種為偏差的適應方式:
- 創新型 Innovation - 接受文化目標,拒絕制度性手段。個人因社會文化結構並不能提出達成成功目標的合法手段而感到緊張,轉而採取社會較不能認同的方式 (激烈者可能為犯罪行為) 達成目的。例如大學生休學參與直銷行業。
- 儀式型 Ritualism - 無法實現文化目標,但由於強烈社會化,以至於採取形式主義的方式,選擇合法手段的類型。莫頓認為,例行公事化的公務員,以及日復一日的公司職員,皆為儀式型的例子。
- 退縮型 Retreatism - 抵制社會文化目標,同時也放棄社會認可的手段。逃避主義者放棄合法的手段和社會對成功目標的追求,退縮到社會的一角,一些乞丐、街友等;另一種型態的退縮者展現出無情、冷漠的嘲諷態度,但這些態度完全合法。例如:毒癮者、酗酒者。
- 叛逆型 Rebellion - 反叛主義者不僅僅對社會文化目標和手段消極拋棄,更致力於某種另外一套不同於現今社會體系的道德價值,並積極嘗試經營。反叛者努力營造一種社會結構,若一個社會很多人採取叛逆型的適應方法,則可釀成一場全面性的革命,最後可能導致既存文化的完全改變。
第五種為例外:順從型 Conformity。當社會處於無壓力穩定時,此種現象經常可見,屬常態。社會完全時失序現象時,既已失序,順從亦無研究價值,故毋須討論,是為例外。
二、差別接觸理論 (1947)(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又稱異質接觸理論、異質交往理論)
由美國犯罪學家愛德文·蘇哲蘭於1939年的《犯罪學原理》(三版)中首次提出;蘇哲蘭生前最後一次關於差別接觸理論的修改是在1947年的《犯罪學原理》四版。本書於蘇哲蘭1950年過世後,首先由Donald R. Cressey、接著由David F. Luckenbill續作,一直到1992年的第11版,但差別接觸理論一節都維持蘇哲蘭的原文沒有修改,續作者只是在該節的開頭加了對歷來各種誤解和新研究的回應。所以今日若要研究此理論,找不到1947的書,也可以直接取用1992年的書。
差別接觸理論是二十世紀美國犯罪學的犯罪原因理論三大學說之一。
蘇哲蘭是美國犯罪學芝加哥學派的早期代表人物,其理論受到同校社會學家暨社會心理學家米德所提出符號互動理論(又稱:象徵互動理論、形象互動理論)的影響,因此差別接觸理論與後來1960年代社會心理學上興起的的社會學習理論極為相像。
主要內容
差別接觸理論的核心內容在於:每個人對外在經驗連結(association)的方式不同,當習得在特定情境中傾向犯罪的「定義」多於不犯罪的「定義」時,便較可能在此情境中做出犯罪行為。主要可以析釋為以下幾點:
- 犯罪行為是學習來的。
- 犯罪行為和其他任何行為的學習機制相同。
- 學習發生在與他人的互動過程中。
- 大多數的學習發生在個人親近的親人、朋友互動中。
- 各種接觸因頻率、持久性、優先性與對個人的意義不同,致學習的強度不同。
- 犯罪行為的學習包括犯罪技巧、動機、合理化思考、態度(傾向犯罪 vs. 反犯罪)等等。
- 犯罪的動機和驅力來自於個人學習到對法律和犯罪好壞的「定義」(definitions)多寡而得(定義,亦即學習到的觀念:「在這種情況下這個行為是好的/OK的/不太OK的/徹底錯的」)。
- 若個人學習到支持違法的「定義」多過反對違法的「定義」,就會有較高犯罪可能。
批評
差別接觸理論雖然可以解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經常與犯罪人接觸的職業,例如警察、法官、檢察官、獄政人員,絕大多數卻沒有因為增加接觸而犯罪。因為該職業經常面對犯罪人因犯罪被處罰而對於違反法律有所警惕,在反違法的學習層面有正增強效果,也就解釋了「出淤泥而不染,濁清蓮而不妖」的現象。違法行為並不只是存在於與偏差或犯罪行為者接觸並學習後才發生。該理論無法解釋生活在同一區域中,有些人犯罪,有些人卻沒有犯罪。
「第一個犯罪導師」如何而來?許多犯罪行為是在一種自然而突發情況下發生,事前並無任何學習。例如義憤殺人的情況。
三、社會控制理論 (1960)
為 1950~70 年代流行的一種犯罪學理論,主要在解釋青少年犯罪的形成。是二十世紀美國犯罪學三大理論之一。
社會控制理論是多人相繼完成的理論,依時間先後主要由:
亞伯·J·萊斯的「遏止理論」,瓦特·C·雷克利斯(Walter C. Reckless)的「抑制理論」(containment theory),以及特拉維斯·赫胥(Travis Hirschi)的「社會鍵結理論」(social bond theory)所完備。由於赫胥於學界持續活躍到21世紀初,所以提起社會控制理論時大多是指他的版本。社會控制理論的出發點是:犯罪人是社會中的少數,因此若要處理犯罪問題,與其解釋「人為什麼犯罪」的問題,不如去解釋「(大多數)人為什麼不犯罪」。社會控制理論認為:大部分人之所以不犯罪,是因為其內心或外部有良好的控制因素。
- 抑制理論:雷克利斯(Walter Cade Reckless)於1961年提出「抑制理論」(containment theory),他認為個人及社會上存在不同的吸引力,會將人推向及拉向罪案,因此需要人需要自我控制能力及社會控制來遏止個人的犯罪傾向。內在和外在吸引力:內在和外在吸引力包括一切憤怒、衝動及憂慮等負面情緒的內在推力,這推力會使人失去理智及判斷是非的能力;歧視、貧窮及失業等外在壓力;及負面同儕影響、社會風氣的外在拉力。內在自我控制:內在自我控制包括自我形象、個人奮鬥目標、不利環境的容忍程度及規範的內化,當以上項目的程度較高時,便可以有效阻止個人犯罪。外在控制:外在控制所指的是一切社會的規範和法律,完善的外在控制能對個人設限一種限制。內在抑制力及外在抑制力兩者獨立影響並互相關聯,強而有力的內在抑制力將會強化弱的外在抑制力;當兩者均強時,將隔絕導致犯罪的不良社會因素。
- 社會鍵結理論:赫胥(Travis Hirschi)於1969年提出「社會鍵結理論」(social bond theory,又譯:社會聯繫理論),他認為人與動物行為無異,天生具有犯罪的傾向,因此人需要社會鍵,又稱社會聯繫(social bond)來減少人犯罪的傾向。社會鍵可分為四種。
- 依附(attachment):與父母、朋輩及學校的連結,當個人對這些事物的依附程度較高,會受彼此共有的規範所約束,他們犯罪的機會便較少。
- 奉獻(commitment):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願意對事情作出承擔及努力,當個人的奉獻程度較高,他們犯罪的機會便較少,因為其會考慮由此而引起的代價。
- 參與(involvement):個人對非違法行為的投入時間,當個人投入於非違法行為的時間較多,個人便沒有時間和精力感知誘惑,考慮和從事犯罪活動。
- 信念(belief):相信社會公民共享的價值觀及道德標準,健全信念能強化個人的自我控制力,減少犯罪的機會。
犯罪社會學或犯罪心理學?
犯罪學文獻中常見到將社會控制理論歸類為犯罪學社會學派的說法,大概由於其作者都自稱是社會學學者或犯罪學社會學派,且使用的理論名稱中剛好有個「社會」(social)字眼。
然而究其理論本質,社會控制理論的關鍵概念:「自我控制」(self-control)或稱「內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乃是取自心理學上鼎鼎大名的佛洛伊德之「心理動力論」,亦即自我(ego)在本我(id)的慾望、超我(superego)的期許、當下環境(immediate environment)的限制與要求之中設法求取平衡。此外,例如赫胥明白否定社會階級對犯罪的原因力,這也跟以階級為觀察起點的社會學派迥異。因此,較適合的歸類是犯罪的心理學理論(儘管幾位代表人物都沒有這樣自稱),而不是社會學派。此外,社會控制理論的「social」一詞,也應理解為心理學(社會心理學)脈絡中的「人際關係」,而不是社會學脈絡中的「社會結構、社會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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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證研究:預測犯罪的效力
在美國20世紀的犯罪學三大理論中,緊張理論被後續研究證實為犯罪預測效力最弱的理論。
Akers & Cochran (1985) 以美國中西部的中學學生為目標群體(有效樣本N = 3,065),調查了失範理論(緊張理論的社會學根源)、社會控制理論以及社會學習理論(差別接觸理論的社會心理學版本)各自對大麻吸食的預測效力(R2)。結果:
- 根據失範理論(緊張理論)的所設的變項,加總只能解釋大麻吸食變異性的3%。
- 根據社會控制理論所設的變項,加總能解釋大麻吸食變異性的不到30%。
- 根據社會學習理論(差別接觸理論)所設的變項,加總能解釋大麻吸食變異性的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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