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麻屬二級毒品;相關的法律規定,主要規範於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介紹各種處罰態樣之前要先了解,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規定「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其品項如下:二、第二級 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如附表二)。」
這裡是我的日記本、剪貼簿、心情感想、專題探討;其中屬權管電資管理人之著作權者,皆為讀者全體所共有,歡迎複製、轉載、改作、編輯等分享與利用。
- Feb 08 Sat 2025 11:00
-
大麻煩(大麻罪)
跟大麻有關的罪:
首先,大麻屬二級毒品;相關的法律規定,主要規範於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介紹各種處罰態樣之前要先了解,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規定「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其品項如下:二、第二級 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如附表二)。」
首先,大麻屬二級毒品;相關的法律規定,主要規範於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介紹各種處罰態樣之前要先了解,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規定「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其品項如下:二、第二級 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如附表二)。」
- Feb 07 Fri 2025 11:00
-
常用行政法律英文
駐約旦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jordan
國籍法 (得喪變更撤銷應依本法) = nationality act (Acquisition, loss, restoration, and revocation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ct)
國籍法 (得喪變更撤銷應依本法) = nationality act (Acquisition, loss, restoration, and revocation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ct)
- Feb 06 Thu 2025 16:10
-
Let Go and Let Love / Let Go and Let God
- Feb 06 Thu 2025 14:31
-
好久不見
沉默幾年、
潛於網海,
雙尾人魚倘佯遼闊、靜觀無垠、
感受著前所未有的溫暖與滋愛。
於大海受養、成長、茁壯,
激發無限熱情,回報蔚藍。
懷想湖濱閒散,依稀仍記:
面容綻放,朵朵幸福和藹。
so zu sagen, ich bin zurueck...
潛於網海,
雙尾人魚倘佯遼闊、靜觀無垠、
感受著前所未有的溫暖與滋愛。
於大海受養、成長、茁壯,
激發無限熱情,回報蔚藍。
懷想湖濱閒散,依稀仍記:
面容綻放,朵朵幸福和藹。
so zu sagen, ich bin zurueck...
- Aug 07 Fri 2020 23:59
-
珍重再見
寫完了得勝者系列,完成了一件小小的服務,這應算是一個人生的重要存檔點與學習成長的深刻記號了,七個終於少了一個;這才宇宙大覺:不就又到了 ‘跟部落格說再會’ 的時候嗎?
回想前一個部落格,代表青澀熱血、滿懷著探索自我的憧憬與好奇,連同這個部落格,代表著不斷的反省與鍛鍊,但也同時紀錄下十四年來自己的固執、剛硬、與躁進的個性。這裡是人生的第二本 '網路日記本',在被神磨練的又一個七年中 (2013~2020),除了重要的學習之外、還有好多美好的回憶伴隨,也都認真紀錄下來了、且樂意與眾人分享。但累積一多,便會慢慢形成沈重的包袱,不好一路拎著走。現在,不如只帶些當前必要的日用物品,其他的 ‘舊家飾擺設’,就先都留在這兒吧,想念的時候,不時再以 '客人' 的身份回來看看用用就好,但恕我不再更新翻修、也不添購新東西了,這樣輕省些。
回想前一個部落格,代表青澀熱血、滿懷著探索自我的憧憬與好奇,連同這個部落格,代表著不斷的反省與鍛鍊,但也同時紀錄下十四年來自己的固執、剛硬、與躁進的個性。這裡是人生的第二本 '網路日記本',在被神磨練的又一個七年中 (2013~2020),除了重要的學習之外、還有好多美好的回憶伴隨,也都認真紀錄下來了、且樂意與眾人分享。但累積一多,便會慢慢形成沈重的包袱,不好一路拎著走。現在,不如只帶些當前必要的日用物品,其他的 ‘舊家飾擺設’,就先都留在這兒吧,想念的時候,不時再以 '客人' 的身份回來看看用用就好,但恕我不再更新翻修、也不添購新東西了,這樣輕省些。
- Aug 07 Fri 2020 22:29
-
監護權變更約定書
監護權變更約定書
一、茲於 民國年月日 至 民國年月日 期間,有關未成年子女 XXX ,就 甲甲甲 事項,委託由 111 監護。該未成年人之權利義務因 111 不能行使及負擔監護權人職責、或受監護宣告、或該未成年人之父母死亡時,依民法第 1094 條規定順位為監護選定。
一、茲於 民國年月日 至 民國年月日 期間,有關未成年子女 XXX ,就 甲甲甲 事項,委託由 111 監護。該未成年人之權利義務因 111 不能行使及負擔監護權人職責、或受監護宣告、或該未成年人之父母死亡時,依民法第 1094 條規定順位為監護選定。
- Aug 07 Fri 2020 00:30
-
得勝者 479 啟程
- Aug 06 Thu 2020 01:00
-
得勝者 478 (徒二十八)
- Aug 05 Wed 2020 20:00
-
涉在外面
- Aug 05 Wed 2020 17:00
-
BB 第二條關係準用法
法規名稱: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公布日期:民國 108 年 05 月 22 日
第 1 條
為落實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之施行,特制定本法。(近年來,已經很少看到在 ‘容忍讓步、相互尊重’ 的前提下、法學上高技巧操作了,頗值讚許!)
公布日期:民國 108 年 05 月 22 日
第 1 條
為落實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之施行,特制定本法。(近年來,已經很少看到在 ‘容忍讓步、相互尊重’ 的前提下、法學上高技巧操作了,頗值讚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