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地觀經》裡說四重恩:一、父母恩。二、眾生恩。三、國王恩(國土恩)。四、三寶恩(上師恩)。三途(三塗)苦,就是三惡道 '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 中的苦。不像斯斯,佛家中所謂的苦,有超級無敵多種;像 三苦、八苦(三途苦,八難苦)等等等等。何謂三苦?乃三界中一切眾生所受之苦。大概介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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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 12 Sun 2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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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苦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在《心地觀經》裡說四重恩:一、父母恩。二、眾生恩。三、國王恩(國土恩)。四、三寶恩(上師恩)。三途(三塗)苦,就是三惡道 '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 中的苦。不像斯斯,佛家中所謂的苦,有超級無敵多種;像 三苦、八苦(三途苦,八難苦)等等等等。何謂三苦?乃三界中一切眾生所受之苦。大概介紹如下:
在《心地觀經》裡說四重恩:一、父母恩。二、眾生恩。三、國王恩(國土恩)。四、三寶恩(上師恩)。三途(三塗)苦,就是三惡道 '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 中的苦。不像斯斯,佛家中所謂的苦,有超級無敵多種;像 三苦、八苦(三途苦,八難苦)等等等等。何謂三苦?乃三界中一切眾生所受之苦。大概介紹如下:
- Oct 11 Sat 2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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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絕對
明朝中期徐渭,字文長,號青藤,是一位聰明絕頂,才華洋溢的文人。卻因為生性狂躁、驕傲自負,屢次鄉試皆不中。對此,他懊惱不已,怨天尤人、悲嘆自己不受上天的賞識。後因一位路過老者的勸誡,頓時醒悟、改變人生,但此時卻已人至中年,韶光飛老。
據說,他居住在青藤書屋的時候,有一次一位富裕人家的子弟曾向他請教求學之道。徐文長立刻寫了一副對聯送給他,內容是:「好讀書,不好讀書;好讀書,不好讀書。」富家子弟讀後不知所云。經解說後,才知這是一副同字異音聯,上下聯意思完全不一樣、且完全對仗。
據說,他居住在青藤書屋的時候,有一次一位富裕人家的子弟曾向他請教求學之道。徐文長立刻寫了一副對聯送給他,內容是:「好讀書,不好讀書;好讀書,不好讀書。」富家子弟讀後不知所云。經解說後,才知這是一副同字異音聯,上下聯意思完全不一樣、且完全對仗。
- Oct 09 Thu 2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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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人無己
「聖人」負有治平天下、安養百姓的重任,因此不可能像至人、神人一般,完全超逸於塵世之外、徜徉於無何有之鄉,他必須出入滾世混塵、綜理有名有實的群物蒼生,也因此聖人反受俗名攖擾制馭的機會,也就比出世的至人神人,或被治的黎民眾庶更大了。就像莊子自己所言「名實者,聖人之所不能勝也」,就連聖人有時也會陷入世俗的迷思之中,以為物表之「名」
就是所欲追求的價值和本體,因此外雜篇中許多對聖人之治的嚴厲抨擊或許就是緣自於此。但借用蘇軾的話來說,這種抨擊未嘗不是一種「呵祖罵佛」之意,以俗治來對照「明王(聖人)之治」(也就是「無名」之治)的可貴與難求。「無名」之說的本義就是要看透外在之「名」的虛實,擺脫「名」對個體意志及精神的羈絆,也讓生命自「名」的偏執中解放出來。除了作為一種個體的工夫修治方法外,莊子更將「無名」的意蘊效果提升到對生命存在目的的反思。
「名」作為一種象徵符號,時常制約操縱了個人價值意向和情感認同,這也是當代哲學常被討論到一個課題。莊子認為聖人如要擺脫名的羈絆首先應釐清「名」與真實世界之間的膠著關係,這樣才能打破掙脫符號技術對本我真性的控制。如〈天運〉所云:「黑白之朴,不足以為辯;名譽之觀,不足以為廣。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溼,相濡以沫,不若相忘於江湖!」為何莊子要物我彼此之間能相忘於江湖,其中原因之一就「名譽之觀,不足以為廣」,外在的榮譽名銜並不能提撕 [編按:'提攜' 之古用] 生命境界的高度,只是讓生命多了更多的桎梏和枷鎖。戰國法家認為「審名」、「定名」是控制臣民和維持秩序的必要手段,從這點來看莊子的「無名」之說,我們也可視為是莊子與法家政治主張的對話。
「無名」並非要否定「名」的實有,而是摸索一種「入遊其樊而無感其名」的生命解放程式,
如〈天運〉所云:「名,公器也,不可多取。仁義,先王之蘧廬也,止可以一宿而不可久處,覯而多責。」雖然「名」和仁義都是生命所不可缺,但將全部身心馳騖於其中而不知歸返,則不免沒命敗身。所以「無名」不僅是一種全生保性之道,更是「託不得已以養中」主張的一種實踐方式。
成玄英疏云:「不得已者,理之必然也。寄必然之事,養中和之心,斯真理之造極,應物之至妙者乎。」(〈人間世〉)。我們也可以將「名」的存在視為世間一種必然之事,或是不得已依憑的生存座標,但吾人須以中和之心悠遊於眾名,但又不為眾名所制御,如此方才算是保持住生命的本真。
- Oct 08 Wed 2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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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九' 這個數字,在中國,代表了 '極致'、'頂端' 之意;如:九天/九重天(形容天空非常高)、九盤(形容彎曲的道路)、九幽(形容極遙遠幽深的地方)、九五至尊等。
'九' 好不好?就是因為太好了,所以不太好;'九' 通常代表靈性、智慧、同情心及為他人服務,有豐沛的靈性能量,但此外也同時代表著一個循環的結束,畢竟數字命理學中沒有 '十' 這個概念,從一到九,'九' 已是最末數字,也代表一個階段的結尾。
'九' 好不好?就是因為太好了,所以不太好;'九' 通常代表靈性、智慧、同情心及為他人服務,有豐沛的靈性能量,但此外也同時代表著一個循環的結束,畢竟數字命理學中沒有 '十' 這個概念,從一到九,'九' 已是最末數字,也代表一個階段的結尾。
- Oct 07 Tue 2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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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智
反智主義(anti-intellectualism),又稱作反智論、反智識主義或知識無用論,是一種存在於文化或思想中的態度,而不是一套思想理論。反智主義可分為兩大類:一是對於智性(intellect)、知識的反對或懷疑,認為智性或知識對於人生有害而無益。另一種則是對於知識分子的懷疑和鄙視:社會普遍認為智商高的人有自大的心態,所以對這類人有所反感,對於智商較高的人的行為,常會誤讀為是自大的表現。又或出於對學識較多的人的嫉妒心態,又或是逆向歧視的心態,而對學識較多的人作出貶低的行徑,如「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 Oct 06 Mon 2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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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相思
中國宋朝李禺寫過一首奇詩《兩相思》。說此詩奇,因為順著讀是首思妻詩,描寫漂泊在外的男子思念家中的妻兒;倒著讀卻變成了思夫詩,孤燈長夜,妻子翹首思盼丈夫歸來。順讀,倒讀,主角、語氣、處境也隨之變化。雖是遊戲之作,但也真切深沈,將夫妻間彼此思念的感情表達的淋灕盡致,令⼈拍案叫絕。
這首詩原本是這樣的 (李禺思念妻子):
這首詩原本是這樣的 (李禺思念妻子):
- Oct 05 Sun 2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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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籃觀音
強烈懷疑 '魚籃文化' 的典故是出自於 '魚籃觀音' 的故事 (佛門弟子 演然 著述):
眾所周知,魚籃觀音是觀音三十三身中的一身。顧名思義,就是手持魚籃的觀音,那是觀音化身為少女嫁給馬郎的民間婦女形象。明初散文三大家之一宋濂於《魚籃觀音像贊》有云:「予按,《觀音感應傳》:唐元和十二年,陝右金沙灘上有一美豔女子,絜籃鬻魚,人競欲室之。女曰:『妾能授經,一夕能誦《普門品》者,事焉。』黎明,能者二十。女辭曰:『一身豈堪配眾夫邪!請易《金剛經》,如前期。』能者複居其半。女又辭,請易《法華經》,期以三日。惟馬氏子能。女令具禮成婚。入門,女即死,死即糜爛立盡,遽瘞之。他日,有僧同馬氏子啟藏觀之,惟有黃金鎖子骨存焉。僧曰:「此觀音示現以化汝耳。」言訖飛空而去。自是陝西多誦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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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籃觀音的故事:
這一天,觀音菩薩化身為一賣魚女,來到凡間勸化。只見她手中提著一個魚籃,裏面有蹦蹦跳跳的魚兒,在大街小巷沿路叫喊。
「賣魚啊!賣魚啊﹗」
四周很快已走出一堆青年,好奇地趨前觀看。賣魚女梨窩淺笑,情態優雅,一眾青年突見有一美女來到,皆為她的綽約風韻所傾倒,紛紛跟隨著她,看看熱鬧。「賣魚啊!賣魚啊﹗」賣魚女賣力地叫喊著。
其中一個青年看的眉飛色舞,拉著身旁的一位友人馬郎。賣魚女停了下來,大家都湧上前,把她團團圍住。這些青年醉翁之意不在酒,哪裏是來買魚,一心想要與賣魚女成婚。
一個青年輕佻喝道:
「美女,老實告訴妳,我並不想要買妳的魚,我想買的是妳﹗」
賣魚女靈機一動,回說道:
「好啊!我已到了婚配的年齡,也想找位稱心如意的郎君。」
一眾青年眉飛色舞。
「不過我有兩個條件﹗」賣魚女又說。
「說吧﹗要錢嗎?我有!」一青年說道。
「要榮華富貴嗎,選我吧!甚麼條件我都應承妳﹗」另一青年又說。
賣魚女嫣然一笑,徐徐說道:「第一個條件:」
「甚麼?快說吧!」眾青年急著追問。
「我要求所有買魚的人必先把買得之魚放生﹗」賣魚女微笑說道。
「啊﹗就這麼簡單﹖﹗哈哈﹗沒問題﹗」青年說道。
「那第二個條件呢,美女?」青年又問。
「你們這麼多人,我嫁給誰呀?」賣魚女說道,「這樣吧,我這兒有部《妙法蓮華經》,其中一品叫《普門品》,很容易背誦,你們有誰能夠在一個晚上把它背得滾瓜爛熟,我就嫁給他。」
消息傳開,為這寧靜的小鎮上引起一番波瀾。幾乎所有的年輕男子都跑出來了,每人手拿一本《普門品》,通宵達旦地背誦起來,可是很多人熬到半夜已敵不過倦意,沉沉睡去了。到了第二天黎明,能夠通背《普門品》的竟也多達廿餘人。於是賣魚女便要求他們再背誦《金剛經》,有誰能於一夜之間全部背熟,她便嫁給他。如此類推,經過好幾次的測試,能通背《金剛經》的仍有四五人。漁家女遂拿出厚厚的七卷《法華經》,約以三日,讓大家再去背誦。
三天之後,能通此經者僅剩下那位名叫馬郎的青年。
賣魚女看到馬良一表人才,大加讚賞﹕「你真是個天才,居然在三天內把整部《法華經》都背熟了,的確是不簡單﹗」
馬郎害羞地回應道:「那麼妳願意嫁給我嗎?」
魚女微笑點頭,並著馬郎趕快去籌備婚事。馬郎滿心歡喜,能夠娶得如此嬌妻,簡直是三生有幸。很快,馬家已張燈結彩,準備大排筵席,迎娶新娘。
這一天,馬府上下喜氣洋洋,賓客滿堂,誰知「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正當鬧新房的時候,新娘突然按著肚子痛苦地喊道﹕
「哎唷!好痛啊!」
馬郎連忙把妻子扶到床邊,細心照料,可是不久,竟傳出這位漂亮的新娘竟已一睡不醒,香消玉殞,一命嗚呼了。馬郎晴天霹靂,呆住當場,抱著妻子的屍體,悲痛欲絕。
一場喜事,瞬時變為一場喪事了。
眾所周知,魚籃觀音是觀音三十三身中的一身。顧名思義,就是手持魚籃的觀音,那是觀音化身為少女嫁給馬郎的民間婦女形象。明初散文三大家之一宋濂於《魚籃觀音像贊》有云:「予按,《觀音感應傳》:唐元和十二年,陝右金沙灘上有一美豔女子,絜籃鬻魚,人競欲室之。女曰:『妾能授經,一夕能誦《普門品》者,事焉。』黎明,能者二十。女辭曰:『一身豈堪配眾夫邪!請易《金剛經》,如前期。』能者複居其半。女又辭,請易《法華經》,期以三日。惟馬氏子能。女令具禮成婚。入門,女即死,死即糜爛立盡,遽瘞之。他日,有僧同馬氏子啟藏觀之,惟有黃金鎖子骨存焉。僧曰:「此觀音示現以化汝耳。」言訖飛空而去。自是陝西多誦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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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籃觀音的故事:
這一天,觀音菩薩化身為一賣魚女,來到凡間勸化。只見她手中提著一個魚籃,裏面有蹦蹦跳跳的魚兒,在大街小巷沿路叫喊。
「賣魚啊!賣魚啊﹗」
四周很快已走出一堆青年,好奇地趨前觀看。賣魚女梨窩淺笑,情態優雅,一眾青年突見有一美女來到,皆為她的綽約風韻所傾倒,紛紛跟隨著她,看看熱鬧。「賣魚啊!賣魚啊﹗」賣魚女賣力地叫喊著。
其中一個青年看的眉飛色舞,拉著身旁的一位友人馬郎。賣魚女停了下來,大家都湧上前,把她團團圍住。這些青年醉翁之意不在酒,哪裏是來買魚,一心想要與賣魚女成婚。
一個青年輕佻喝道:
「美女,老實告訴妳,我並不想要買妳的魚,我想買的是妳﹗」
賣魚女靈機一動,回說道:
「好啊!我已到了婚配的年齡,也想找位稱心如意的郎君。」
一眾青年眉飛色舞。
「不過我有兩個條件﹗」賣魚女又說。
「說吧﹗要錢嗎?我有!」一青年說道。
「要榮華富貴嗎,選我吧!甚麼條件我都應承妳﹗」另一青年又說。
賣魚女嫣然一笑,徐徐說道:「第一個條件:」
「甚麼?快說吧!」眾青年急著追問。
「我要求所有買魚的人必先把買得之魚放生﹗」賣魚女微笑說道。
「啊﹗就這麼簡單﹖﹗哈哈﹗沒問題﹗」青年說道。
「那第二個條件呢,美女?」青年又問。
「你們這麼多人,我嫁給誰呀?」賣魚女說道,「這樣吧,我這兒有部《妙法蓮華經》,其中一品叫《普門品》,很容易背誦,你們有誰能夠在一個晚上把它背得滾瓜爛熟,我就嫁給他。」
消息傳開,為這寧靜的小鎮上引起一番波瀾。幾乎所有的年輕男子都跑出來了,每人手拿一本《普門品》,通宵達旦地背誦起來,可是很多人熬到半夜已敵不過倦意,沉沉睡去了。到了第二天黎明,能夠通背《普門品》的竟也多達廿餘人。於是賣魚女便要求他們再背誦《金剛經》,有誰能於一夜之間全部背熟,她便嫁給他。如此類推,經過好幾次的測試,能通背《金剛經》的仍有四五人。漁家女遂拿出厚厚的七卷《法華經》,約以三日,讓大家再去背誦。
三天之後,能通此經者僅剩下那位名叫馬郎的青年。
賣魚女看到馬良一表人才,大加讚賞﹕「你真是個天才,居然在三天內把整部《法華經》都背熟了,的確是不簡單﹗」
馬郎害羞地回應道:「那麼妳願意嫁給我嗎?」
魚女微笑點頭,並著馬郎趕快去籌備婚事。馬郎滿心歡喜,能夠娶得如此嬌妻,簡直是三生有幸。很快,馬家已張燈結彩,準備大排筵席,迎娶新娘。
這一天,馬府上下喜氣洋洋,賓客滿堂,誰知「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正當鬧新房的時候,新娘突然按著肚子痛苦地喊道﹕
「哎唷!好痛啊!」
馬郎連忙把妻子扶到床邊,細心照料,可是不久,竟傳出這位漂亮的新娘竟已一睡不醒,香消玉殞,一命嗚呼了。馬郎晴天霹靂,呆住當場,抱著妻子的屍體,悲痛欲絕。
一場喜事,瞬時變為一場喪事了。
- Oct 04 Sat 2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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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的重要
世間少有宗教信仰不重戒律,除主要經典定有明文之外,其他輔讀文獻如天主教教理與法典、伊斯蘭聖行聖訓與教法、數不清的佛教律藏諸經典、五戒十善等訓示,皆屬之。重點是,為什麼還要有戒律?這世界已經夠苦了,多災多難,人一生坎坷磨難悲哀不幸,十有八九,都快壓得喘不過氣來了,為何還要外加層層的戒律、如同枷鎖,禁錮著人的行為呢?
想賴床又得早起運動?甘。
路見白目想揍爆為民除害卻不行?甘。
餓了想大吃卻要減肥?甘。
寫個論文被嫌、東挑西挑、教授怎麼看都不滿意?甘。
謀職不順、處處碰壁被拒?甘。
老邁窮困、病痛纏身?甘。
禱告不蒙應允,信了神還一樣得過病痛窮困悽慘日子?
- Oct 03 Fri 2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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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沒收累犯保安英文
刑法 第 320 條
I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II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III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Article 320
1. A person who intends to exercise unlawful control over other’s property for himself or for a third person and unlawfully takes movable property of anothercommits larceny and shall be sentenced to imprisonment for not more than five years, short-term imprisonment, or a fine of not more than five hundred thousand dollars.
2. A person who intends to gain unlawful benefit of himself or of a third person and unlawfully occupies the real property of another shall be punished in accordance with provisions of the preceding paragraph.
3. An attempt to commit an offense specified in one of the two preceding paragraphs is punishable.
- Oct 02 Thu 2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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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提起告訴適格
刑事訴訟法 233:I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言下之意:被害人自己,當然可以獨立告訴]。 II 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 Oct 01 Wed 2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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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福德抗辯
阿爾福德抗辯(Alford Plea),也稱「阿爾福德認罪(Alford Guilty Plea)」和「阿爾福德原則(Alford Doctrine)」,而在西維吉尼亞州亦稱為「甘迺迪抗辯(Kennedy Plea)」,是指在美國法律中,被告在刑事法庭上同意對其的認罪抗辯但卻並不承認自己的犯罪行為且聲稱無罪。在提出阿爾弗德抗辯時,被告方承認控方所提出的證據可能會說服法官或陪審團在排除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認定其有罪。阿爾弗德抗辯在幾乎所有美國聯邦和州法院都是法律允許的,但在印第安納州、密西根州和紐澤西州的州法院或美國武裝部隊的法院中是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