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今天和你聊到了 '人到底可不可以相信?'、'什麼是信任?' 這二個問題。我想還是寫一封信,慢慢解釋給你聽:
首先須定義相信,相信是 '將他人或自己的表示,透過自己的認定,作為如其所述事實的思辨行為'。而其中的 '認定',又分 '主觀認定' 與 '客觀認定' 二種;主觀認定是透過自身的理性與經驗法則 '判定' 為事實的過程,而客觀認定則是在客觀條件或通念下核可為真的條件下,雖未必在主觀上認定,然依舊將該表示判定為事實的過程。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對人對事的 '相信' 過程中,往往主客觀認定交錯使用,其機制多半為 '先客觀、再主觀'。舉例而言,你相信 '地球是圓的' 這件事嗎?雖然看起來是平的,但某甲還是說相信,因為 '教科書上是這麼教的'。細探究其原因,教科書是教育部委請學者專家所審核或編纂而成,為國家的民生機構,國家由政府管理,須要對全民負責,所以在 '專業'、'管理'、'責任' 上,為大部分人民所接受,皆具有採納為事實的客觀基礎,也就是說無論再怎麼懷疑、與主觀上的認定相左,前面的條件都是難以推翻的,所以某甲相信。在這個情形中,某甲對此的認定應該還用不太到主觀部分,且客觀戰勝了主觀。
再舉一例,你相信 '坐飛機很安全' 嗎?某乙說不相信,儘管飛安的數據是全世界所有交通工具事故發生率最低的,一生中坐飛機會失事的機率,比被閃電打中還低,可是某乙說 '失事墜毀後的生還率卻趨近於零'、而且 '你怎麼知道你不是下一個呢!?' 如此,某乙不相信,這時主客觀都有理,只是主觀戰勝了客觀。
其實以上二例,不論哪方勝、相信哪方,真正的 '事實' 並沒有改變,這個 '事實',依循著 '真理' 在行進,並不會因為人的 '相信' 而有所變更。
沒錯,重點就在於 '真理' 是甚麼?所以,若要能做到 '最有效的相信',最好的作法就是 '先找到真理、然後以真理為判準去相信'。
以上二例的 '真理',並不難找到。但若論及人與人的互動、生活價值、與存在的意義等問題,尋找真理就困難多了。以我的經驗告訴我,對此許多人似乎都宣稱找到了真理,但由於這樣的真理,事實內容上有相當部分難以用實證方法證明,所以在選擇真理的本身,便已融入了相當大量 '相信' 的成分,導致眾說紛紜、見仁見智。雖是如此,在這麼多的 '真理版本' 中,找到一個 '最接近客觀、最有可能為真' 的真理,我認為其實不會如想像中的莫衷一是,還是有一個 '最靠近的解答'。
現在假設已找到了真理,請看下面一例:
人值得相信嗎?
人性的良善,所在多有:孝悌、忠貞、公義、摯愛、慈悲、憐憫、寬恕、勇敢、誠實、勤奮等等,即便如此,人值得相信嗎?
以我的真理為依據,我的答案是:不值得相信。因為我的真理告訴我:'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可是這又怎麼解釋這世界上的 '好人' 呢?重點在於對好人、義人的判斷在哪裏;以犯姦淫為例子,我的真理是這麼告訴我的:'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此外, '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 (鄙陋之人) 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 (笨蛋) 的,難免地獄的火'。 如果以這樣的標準看來,只要 '動念犯罪、嗔怒、責罵' 便構成犯罪要件,那這世界上的人,似乎難有不犯罪的了。而且更糟的是,'罪的工價乃是死'。那豈不是全人類幾乎都要判死了嗎?當好人實在是不可能的一件事了。既不可能,又何必做白工呢?還活著幹嘛呢?
果真沒有好人嗎?對。人性不值得相信嗎?對。人都有罪嗎?對。人無法靠著自己稱義,最後都得死嗎?對。以上皆是,我的真理是這樣告訴我的。
可是接下來問題的答案就奇怪了,也是我的真理教導的:
人性不值得相信,但我們仍要選擇相信,信其有美好與良善的初衷嗎?對。
這世上沒有好人、也有好人嗎?對。
人有罪、但也可以無罪嗎?對。
人必死、但有些最後可以不死嗎?對。
活著既是虛空、但活著仍充滿了盼望嗎?對。
這麼說不會跟上面的幾個例子衝突嗎?對。
所有的原因,都記載在一本書裡,只有一本書。在此就不多說了,這些原因想留給你自己在那本書裡去查找。當然,你要先知道是哪本書才行,反正只有一本書就是了,連第二本都沒有。你或許會問,'怎知你的真理就一定是真理呢、你是如何相信的'?朋友,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正如我剛才所言,找尋真理的過程,對我而言並不容易。但至少我可以向你保證一件事:此為真理的 '客觀認定',目前以我極為淺薄的專業研究、加上全人類過往的經驗、學理、智能、與其他 '真理' 的比較合併觀察之下,尚難加以對此否定或推翻。我不排除日後你或許能找到推翻這真理的證據或理由,但在此你就先姑且當作是真理吧,以方便我們討論問題。
好,有了相信的概念之後,對待人處事而言,相信的更進一步是 '信任'。信任的定義是:'基於對方特定行為或與之所建立之契約或關係,在相信對方有能力、有意願給付的前提下,所委以權利或義務的行為'。
那麼,我們到底該不該信任人?這就不無斟酌的餘地了;因為雖然原則上我們應該相信人的 '善意',也就是 '不會也不願作惡或犯罪的本意',但可不可以與之建立某些契約關係、委以某些權利義務呢?這需要個人的經驗、知識、與相當的相信,才能作出判斷。不幸的是,這判斷常常失誤,帶給當事人許多不必要的困擾。再舉例子說明:
我有一個好朋友,名叫耶穌,他是木匠、也是一名老師。他有一個學生,名叫彼得。
耶穌常常問彼得愛不愛他,彼得說非常愛。耶穌相信了他,也信任他,請他幫忙許多事情。結果呢,有一天老師被羅馬士兵抓走了,正要抓老師的同黨時,旁人指認出彼得來,說他們是一夥的。
猜猜看這位耶穌的愛徒當下是怎麼回答的?當作作業,你自己去查查囉。
不只這樣,耶穌還有一位學生,名叫猶大。因為信任這名同學,耶穌丟了自己的命...
耶穌判斷力超差的?也許吧。耶穌早就知道會這樣,但還是這麼做,因為這也是耶穌教育他們的一部分計畫?綜合前後事實,我想這比較靠近事實上的真確。理由何在?一樣,自己去翻翻那本書吧。
還有一位朋友,名叫保羅,這人學識豐富、精於思辨,但他也選錯過搭檔。下次可以告訴我這搭檔的名字嗎?
以上幾個例子,至少告訴我們一件事:要慎重的選擇你可以信任的夥伴,但也要有常會犯錯的心理準備,哪天被背叛的時候,不要覺得太驚訝才是。
所以該不該信任他人?這麼說吧,原則上存在值得信任的人,但這需要智慧才能分辨出來。
那乾脆以後都不要信任人,保證不會被背叛?相信我,這是理論上的說法,以人性的基本設計而言,這麼做有難度、而且很苦悶。不然來打賭,你還是會有意無意的選擇你想要信任的人。
所以不要過度封閉自己,記得適切折衷、謹慎明辨就好。即便當初是陌生人,日後也有可能是你此生最好的伴侶;哪怕親近如家人、密友、比鄰,將來也可能在你最需要他們的時候對你說 '我不認識你'。
你或許曾因此而受傷難過,但請你不要灰心,我希望你在每次 (但願只有一次) 受傷的同時,也增長了你的經驗與判斷,但不要減損了應有的信心與盼望。你當尋求真理、服從真理的教誨、並勇敢的實踐,你便能找到生命的意義與價值,活出一個有智慧、幸福、充實、燦爛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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