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5:17~30
既得其父 以知其子 既知其子 復守其父
17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
18 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
19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20 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
21 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
22 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23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25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26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
27 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28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
29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30 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體會
此段經文,也是 '三位一體' 推論必然導出的原因 '之一';當然,這個結論不是光憑一段經文所導出的、而是整本聖經,然而這裡已經有不少線索了。告訴我,若聖父、聖子、聖靈不是 '一體' 的話,這段經文是要如何能成立呢?我現在來把三位中的 '二位',也就是 '聖父' 與 '聖子' 的關係 (聖靈的部分此段並未言及),整理如下:
父先子後、父子有別 = 19
就復活能力、位階、根源性言,父與子同 = 21、23、24、26
父委任子審判、但子憑父旨 = 22、27、30
聖父、聖子有別、有先後、但又同位階、同有大能;聖父委任聖子審判人,但聖子遵行聖父旨。所以,三位一體的概念,由本段經文,可以略知一二。
@ 約 5:26 的 '在自己有生命' 是什麼意思?
原文是這樣:ὥσπερ γὰρ ὁ πατὴρ ἔχει ζωὴν ἐν ἑαυτῷ, 這個翻譯問題出在 ἐν 一字,和合本翻成 '在...裡',這樣就看不太懂了;似應翻成 '藉著'、'靠',也就是 '藉著自己有生命',意謂 '生命是從自己而來的'、自己就是 '生命的起源'。父當然是如此,因為父是神、自己就是生命的起源;可是沒想到父也讓子有這樣的位階:子也同父一樣是 '生命的根源'!所以主耶穌才說自己是 '道路、真理、生命'。所以整節的意思是:除了神以外、主耶穌也是生命的起源。這是最後導出 '三位一體' 論證的一個很重要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