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2:18~21
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21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信息分享

這裡 '素來所拆毀的',就是我們認錯悔改以後想去除的 '過犯',如:偷懶、說謊、暴怒等等,我們還是會再犯,這就是 '重新建造' 了,如此就證明了自己確實是犯罪的人。但保羅說我們若照著神的法律來說的話,我們應受死;但我們為什麼現在可以向   神活著呢?因為我們 '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耶穌已經為我們過去、現在、還有未來所犯的罪,而受死刑死了,耶穌把我們的罪贖了,我以我們因耶穌的捨己而能永活著,神愛我們,因而使耶穌為我們而死。所以我們不是靠著自己的 '義' 遵守律法,讓自己不死,而是靠著   神。

你懶惰嗎?請恭敬的依靠   神,求   神給你力量克服;你說謊嗎?請恭敬的依靠   神,求   神給你力量克服;你暴怒嗎?請恭敬的依靠   神,求   神給你力量克服;你必然得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