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未來任教專門科目
◎ 注意事項:
*參考資料→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1、 選定一專門科目為未來任教科目,並於畢業前修畢該學科對照表規定之學分
2、 選定九年一貫領域為專門科目將來可任教國中
3、 選定普通科目為專門科目將來可任教高中
4、 選定職校科別為專門科目將來可任教高職
 
◎ 大學部學生如何選擇未來任教專門科目?
1、 可選擇本科系學分為未來任教專門科目學分
2、 若非任教相關科系學生應取得相關科系、輔系或雙主修資格並於畢業前修畢專門科目學分
3、 請先詢問他系是否同意非本科系學生選修課程學分
 
◎ 研究所學生如何選擇未來任教專門科目?
1、需具備任教專門科目相關科系輔系或雙主修資格,請先核對大學成績單是否符合未來任教之本校專門科目學分
2、專門科目學分認定及學分數採認問題可請教專門科目召集系所
3、儘速詢問開課科系是否同意開放選課並於畢業前補修尚未修習之專門科目學分
4、若確定無法補足未來欲認定之專門科目學分請儘速選擇其它學科之專門科目並於畢業前補足專門科目學分
 
◎  如何取得專門科目證明書?
1、 參考法規: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施行要點
2、 專門科目認定申請時間:畢業當年三、四月份(請密切注意本中心公告時間提出申請)
3、 取得證書資格:修畢規定修習之專門科目學分(可參考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
4、 領取證書時間:配合教師資格初檢於當年七或八月份本人親自至師資培育中心簽領。(教育學程證明書、專門科目證明書、教育實習證一併領取)
 
◎ 是否可以申請第二科以上之專門科目認定?
1、同學可依照正常時間程序(每年三月份,請密切注意本中心公告時間提出申請)向本中心申請第二科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俟取得第一科合格教師證後,拿此第二張專門科目證明書辦理第二科合格教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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