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筆記:褻瀆
「所以我告訴你們, 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唯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唯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生來世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 12:31-32)
褻瀆(Blasphemy):輕瀆、侮慢 · 不敬 · 輕視怠慢。
何謂「褻瀆聖靈的罪」?這段經文的背景是,耶穌醫治好一個被汙鬼附著的人,但是法利賽人卻說耶穌「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 (馬太福音12:24)。神的憐憫和聖靈的大能竟然被法利賽人說成是魔鬼的作為,這也就是「褻瀆聖靈」的罪了!凡是明知為聖靈仍然蓄意詆毀、自願離棄信仰或至死不悔改的,都是犯下了「褻瀆聖靈」的罪。
人當保持感恩和謙卑的心,將一切榮耀歸於神,並且慎言。
「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汙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雅各書3:6)
「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馬太福音12:34)
「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馬太福音12:36)
言語是判斷生命的好方法,我們當求主改變我們的生命,進而改變我們的言語,因為「凡好樹都結好果子。」(馬太福音7:17)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
所有一切所行(當然包括所說)都要敬虔愛主,自能免於犯下不得赦免的褻瀆聖靈的罪。
聖經話語的澆灌,信心與盼望的滋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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