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表達一個概念:對於古代經典,訓考有多麼的重要。古代為政者、學者或抄經者,憑己意篡改或誤植錯漏,有多麼的嚴重。以老子道德經來說吧,長沙馬王堆第三號漢墓出土的帛書《老子》甲、乙兩種鈔本 (殘卷),與其它各種《道德經》版本比較,存在更多音、形相近而意義不同的字。據學者考證,可能當時用字不多,所以古人特重 '聲訓',也就是只要聲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意義雖然不同,却都可以用來記録 (此為聲訓意)。與帛書《老子》甲、乙兩種鈔本(殘卷)比較,其它各種《道德經》版本在兩千多年來的流傳過程中,注釋者都對一些明顯存有歧異的字作了校勘,但很不徹底,仍有許多歧義字未經校勘,這是造成《道德經》中存在如此多千年難解謎語的原因。
帛書《老子》甲本殘卷中有四章經文保存完整,乙本殘卷則有二十章經文保存完整,兩種鈔本中經文保存完整、章序相同的僅有第八章。爲了強調訓考的重要,此選王弼《老子道德經注》和光緒廿年湖南學庫山房元記書局校刻的《道德經》與帛書《老子》甲、乙本殘卷第八章部分經文進行校勘 (而這也是我最搞不懂的部分之一),兹鈔録如下(符號 □ 表漏字):
 
甲本:上善治水,水善利萬物而有静,居衆□之所惡,故幾於道矣。居善地,心善潚,予善 □,□ □ 信,正善治,事善能,蹱善時。
乙本:上善如水,水善利萬物而有争,居衆人之所亞,故幾於道矣。居善地,心善淵,予善天,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
王弼: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争,處衆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
書局: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争,處衆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事善能,政善治,動善時。
 
顯然,甲本在鈔寫時漏抄四個字(有四個 □),兩種鈔本中錯字(静、潚、蹱、亞)明顯;王弼本和書局本的經文有一字(正與政)不同。
老子在這一章中,講水的存在、運動、變化狀態,不論静態(居)或動態(蹱、動),處處都表現出水的自然品格。這種品格,與道的品格相近,即 “幾於道”,或 “近於道”。下面逐句進行辨析。
首先,甲本經文 “上善治水”。老子爲了用具體例子來説明無色無聲無形的道,在千千萬萬物事中篩選出一種來,最好的例子就是水。由此可知,甲本經文中的 “治” 字,只是記録聲音的假字,本義字當是 “者” 字(治與者,發音相近),即經文宜校正爲 “上善者水”。所以,乙本、王弼本和書局本經文中勘 “治” 字爲 “如” 字和 “若” 字都可不必。
其次,甲本經文 “水善利萬物而有静”,乙本變 “静” 字爲 “争” 字,王弼本和書局本將乙本中的 “有” 字改爲 "冇" (沒有;有與冇,形近)。從經文前後因果關係分析,勘爲 “不争” 是正確的。這是道的基本品格,唯有不争之德,才能善利萬物。
另,甲本經文 “居衆 □ 之所惡”,顯然漏掉 “人” 字,乙本則把 “惡” 字誤爲 “亞” 字,王弼本和書局本的經文是正確的。水能安居於衆人所厭惡的地方,那怕是極其污穢之場所,水也不畏其闒 [音 '踏';卑賤、低下之意]。老子曉諭後人,“受國之垢,適爲社稷主;受國不祥,適爲天下王”。究其原因,就是須如水能處低下之後,方具道之德基。
又,甲本經文 “居善地”。何謂 “善地”?善為助動詞,有 '較宜' 之意,爲什麽要 “善地” 而居?原經文表現一種什麽樣的品格?若從水的自然本性來看,既然與世無争,必因無私無欲,故亦無奢無華,何來 '善地' 之舉?若硬要説 “善地”,那不如說是能安居之地,而對水來説,就是低窪之地。水之所以往低處流,是因爲到達低窪之地才有可能安定沉穩 (安居)。爲了反映水的這種甘居低下、平安處世的品格,必須用 “低” 字代換 '地' 字 (地與低,音近;聲訓) 為宜,於是改為 “居善低”。老子正是以水爲榜樣,居處時時謹守謙卑處下,身心才得平静安詳。翻為 '居處,宜謙下位低,如水之往低處流淌'。
再者,甲本經文 “心善潚”,“潚” 字本意是水深而清澈。乙本、王弼本和書局本皆爲 “心善淵”,有的學者譯爲 “心胸善保沉静卻深不可測”,或作 “心好深” 理解。顯然,四種版本的經文,意思都有點太過玄妙;因為 “近於道” 的水來説,這是什麽樣的品性呢?搞甚麼神秘呢?這裏想必有疑義吧?細看本章中段其餘六句三字經文,頭一字宜作名詞解 (當然也可以作動詞,我認為較不好,後述),勘爲 “行善源” (心與行、淵與源,發音相近) 就更能表現水的品格了。這就是説,“水之行止,皆來源頭,是純淨的、可為生靈帶來無償不絶的泉源”。當然,任何需要用水的地方,水都樂於奉獻,這是合於實際情况的。行為舉止但看 '動機、初衷' (源頭),或說人們若能以水爲榜樣,行踪所至都樂於爲人民大衆做出奉獻,福德修矣,也是一解。
又,甲本經文 “予善 □” 有漏字,乙本作 “予善天”,王弼本和書局本作 “與善仁”。“與” 字和 “予” 字意思都是 “給與”,或 “捨與”、“贈與” 等義。這裏選用 “與” 字,顯與 “仁” 相矛盾,不符合全文自然之道。老子認爲,“仁” 在失道、缺德之後才提出來的,自然之道的觀念是 “天道無親”,“天地不仁” 才對。足見王弼本和書局本用 “仁” 字顯不確切。乙本用 “天” 字,則是記載 “聲訓” 的假字,本義字應是 “填” 字(天與填,發音相近),即經文校勘成 “與善填”。'與' 者,互動往來、交遊也;“填” 字意思則是 “填補”。這與老子講的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 的意義就一致了。水最善於填補行踪所至環境之不足,只要環境需要,水最能捨己之有餘而補環境之不足。人人若能捨己之有餘而補別人之不足,則永不患貧與不均矣。
經文中 “言善信” 者,甲本漏刻兩個字,乙本、王弼本和書局本相同。這裏,“言” 字不能適用於水。水不能 “言”,且老子認爲 “道不言而善應”。老子講水的運動和變化狀態、特徵,“信” 字在這裏具有 “實在”、“信守” 的意義,怎麽體現 “不言而善應” 呢?只要將 “言” 字改爲 “延”、'演' 或 '沿' 字 (理由同前,聲訓) 就行了。改後有 '延綿、沿流',有 '演變、演化' 之意。經文若校勘成 “延善信”,更能如實表現水的運動和變化狀態特徵了。一年之春夏秋冬,一天之卯午酉子,四時寒熱,水或化汽凝冰、或復返爲水,其演化變態,終始信實。
甲本之 “正善治”,乙本、王弼本相同,書局本校勘爲 “政善治”。同前之理,用 “政” 字取代 “正” 字應為誤勘;因水何以知“政”?至於爲什麽會用 “政” 字者,可能為了遷就句末的 “治” 字?我認為此處不應去掉 “正”,因 “正” 乃正直大方、公正無私,此恰恰是水的特性,也是自然之道,故應保留之;而 '治' 應訓為 '至','徹底' 也。所謂 '正善至' 者,端正公允之行為,宜放諸四海、遍及五內,而能始終頭尾力行是也。
經文“事善能”。四種版本相同,但水性自然,無爲、無事,何來 '主事' 呢?足見 “事” 字不適用於水、也不適用於 '無為'。改爲 “適” 字(事適音近),經文成爲 “適善能”,即適應環境的變化,要依照自身之本性所能,則塵世能無處不存。水既然能處衆人之所惡,還有什麽環境不能適應呢?這句經文應移至 “演善信” 之後。'演善信、適善能' 者,'誠實展演育化、以能適性成就',此方水之本性也。
經文 “動善時”,甲本用 “蹱” 字,顯然是假借字。這裏的 “動” 和 “時” 缺乏必然的聯繫;因為對於水來説,“動” 就是改變位置或流向,此與水所在環境的地形、地勢變化相關,即水依據地形、地勢變化而流向低處,哪有辦法眼尖抓住什麼時機呢?況且,這也不合乎道啊!所以,要描述水這種依客觀環境的 '被動' 的特徵,用 “勢” 字(時勢音近)較佳,即將經文校勘成 “動善勢”。以水作爲榜樣,人之言行也應該依所處客觀環境情勢的而能 '順勢而為',不必主觀、也不必拘泥所學之固定形式教條,因勢利導、順勢而行。
如上辨析、校勘,第八章經文應可理解爲:
 
上善者水,水善利萬物而不争,處衆人之所惡,故近於道。居善 (宜) 低,動善勢,行善源,與善填,演善信,適善能,正善至。
 
此為上善,人如水,則言必行、行必至、至必果,是爲信德之誠,故近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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