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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心情日記
說穿了其實就是個 F 、或 LL、TL、TT、連筆畫順序都差不多。原則如下:
上長橫右、逆豎左、恭退右、窮以現規矩;下瀑倍左、肘倍右、手臂下鎮送。
關於愛,我是個小學生。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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