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燦您好,今日請銀行來這裡勘驗準備貸款,重新計算設備殘值及屋子實際坪數,以備規劃後續處理,結果發現到一個令人遺憾的事實。
當初您跟我們說房子實際坪數為20坪,為此我們幾個合夥人發生爭執,因為有兩個人認為根本太小,但過去我們跟設計師研究過,設計師說最小20坪是可以接受的。今日銀行實際測量結果,約只有14坪左右的大小,差這麼多,如果實際坪數只有十四坪的話,少了四分之一面積,當初肯定就不會跟您租屋了!就是因為相信您的說詞 '實際坪數有20坪',結果換來蓄意隱瞞欺騙之詞,也害我們爭吵分裂!請問您,我們投資一百多萬,合夥人也走了,現在發現當初爭吵的原因,其實他們的懷疑是對的,現在該怎麼處理?只有我相信您,您理應要負擔您欺騙後所造成的損害賠償。

本來沒辦法繳交房租,是我自己沒本事;但現在,我認為您才是這次投資爭執最大的原因,所以您也要負責。既然沒有像您說得那麼大,房租應該比例減少,變成每月一萬三才合理。如果一個月一萬三,從去年開始算,多退少補,以後就照這樣算,也作為您當時謊報坪數對我應有的補償,您欺騙不實在先,我深惡痛絕,故以此簡訊先行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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