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您原訴狀上的的問題,提供以下補充:

第一頁部分

@ 民事訴訟 416

@ 不用全部抄錄,僅就重點提示說明即可

第二頁部分

@ 須要註明所錄下的內容,但表示僅願意於偵查庭時提供,不願在此明說

@ 對於過去一年的經歷種種內容,宜再精簡一半

第三頁部分

@ 另外請求還須加上一小段:'依前述聲請調查證據事由,與系爭告訴撤回之原因有密切之因果,且顯皆有助於雙方當事人發見真實及公法益維護,事關重大,故尚須依刑事訴訟法第 46 一項請求  貴院延展原定 XXX 之期日'。

@ 過去所繳納之分期金額,須 '分年月日期、金額、用途、與繳款方式' 等,一一敘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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