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5:11~24

銅牌效應 (二) (新增)

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賞析

再用另外一個例子說明在得救上,除了使徒、天使之外,甚至連神自己,也有類似銅牌效應的心情。先解釋一下這個比喻:

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 指人糟蹋神所賜的天賦。有的人天生就很能掌握外語、擅論辯、有反應、通靈明,可是卻把這些能力當作是 '自己奮鬥來' 的,然後用這種能力去滿足自己的私欲、不承認這能力是神所賜、絲毫不懂感恩、一味的走往背離神教導的路。

後來這人耗盡自己的聰明、仍不能靠自己的能力得著心中渴望的平安幸福、越活越空虛,最後終至末途。

醒悟 = 指人明白了唯有神所指引的方向,才是通往最後的康莊大道。那人空虛到了盡頭、一無所有、明白自己的無知後,才明白原來回轉向神,是獲取平安唯一的方法。

那人回頭、向神認罪、痛悔自己傲慢無知的過去,但不敢求神能夠赦免他,因為這人本該死的。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 = 指神不但不會記仇記恨、反而很慶幸人的悔改回轉,神認為是 '撿到了',在預期以外的收穫,自然喜出望外了。對神來說,人的認罪悔改,永遠是難以掌握、也永遠是值得慶賀的。

讀完這二天的經文後,極簡單的歸納出三個我認為相當重要的神學意義,這些意義應可解決當前教會教友間長久所存在的一些問題,又因本文不是專業論究,所以簡單點出就好,建議各位可以多加思考這幾點推論,相信對日後傳福音一定有所幫助的:

@ 從 路 15:10 得知,使徒、天使之所以會有銅牌效應,代表他們 肯定不知道 '某人到底會不會得救'。一定是他們不能確定,所以得知了某人得救之後,才會感覺那麼意外開心。所以,各位朋友,沒到審判最後,我們千萬別對人說 '你怎樣怎樣做之後,一定會下地獄的' 這類的說法;誰不犯錯呢?誰不會一時想不開呢?誰不會情緒化呢?誰沒當過那不懂事的小兒子呢?所以不管人怎麼做、怎麼想,沒有人知道哪個人 '一定' 或 '一定不' 會得救,我們只管盡力與眾人和睦、用愛心與良善傳福音就好,'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

@ 神認為一個罪人的悔改,如同走失的兒子而復得,異常意外歡喜。由於 路 15:10 將整段經文切分為二,所以從邏輯上看,後段所講的 '父子',顯然不是指使徒或天使與等待得救的人之間的關係,況且這樣的比喻感覺有點怪不是嗎?好,若不是講他們,那還會講誰呢?當然就是指神或者是主耶穌囉,所以可以推知在得救的事情上,原來神也會感到 '意外'!我們可以說 '神也有不知道的事情,所以神不是全能的' 嗎?不,這就好比是西方哲學家所說的 '上帝能造出一把祂舉不起來的椅子嗎' 一樣的問題:當然能!人類,就是神所造出的那把連神自己都舉不起來的椅子,神要造出一個 '神不能完全控制' 的人來,不代表神的 '無能',而是代表神 '賦予自己在某事上的不作為',這仍屬 '全能' 的範疇。有一次拳王阿里與友人開車出遊,半路與卡車司機發生了點小爭執,卡車司機二話不說,看也不看,下車就是給阿里一拳。阿里被揍之後,低聲的跟他說聲對不起。路上,同行的朋友忍不住問 '你是拳王ㄟ、幹嘛不還手呢'?阿里笑笑說 '就因為我是拳王啊'。原來經過實測,阿里右直拳 (裸拳) 總壓達 400 磅/平方英吋,其力道足以粉碎人的頭骨。正因為如此,阿里萬萬不能還手。所以,阿里能,因為不過就是回擊一拳而已、但阿里也不能,因為他明白他的這一拳,效果絕對不止一拳。同理,神給了人自由意志,既說是 '自由',那就是 '不能干預',所以神能,因為這是神的本意、但神也讓自己不能,因為神是信實的,神遵守自己的創造初衷。

@ 神會感到 '意外',從某個層面上說,神允許得救的 '不確定性';換句話說,'到底能不能得救' 這個問題,有一部份是要人自己負責的。從聖經多處經文可以確知 (尤其是舊約),神不但會做好份內的部分、還會再三的包容、忍讓、妥協、寬恕、並修正原先的規範,好能讓盡可能多的人得救,相信這已經早超出 '份內' 的事了,原因無他,正是因為愛;若將 '得救原因' 量化成 100% 的話,那麼神已先做好了 99.99%;可是重點來了,剩下的 0.01%,還是須要經過人的 '首肯' 與 '踐行',方能成事。這也難怪主耶穌會說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過去我老是誇我自己的 '自由意志',說什麼 '你看,我還是 "選擇" 信神',殊不知神為了我能相信神,已先幫我安排了 99.99% 啊啊啊。真不知道當時我在那邊誇 '自己選擇相信' 是在秋什麼?若真要論功勞,是 99.99% 做得多呢、還是 0.01% 呢?相信這個看法可以提供給 喀爾文教派 或 歸正宗 等偏重 '預定論' 的神學理論者一個新的想法。但最重要的重點來了:不管是預定論也好、自由意志論也好,請問世人可有盡到那 0.01% 的責任嗎?

親愛的主,請讓我不要隨意的論斷別人、更不要去 '預判' 人是否能得救、或 '評估' 某人到底還要不要再為他多做些什麼。我這麼不配不值,您也都愛我了,今後我只要與人和睦、憑著對您教導的理解,盡力善意去實踐出來、走您為我所開的道路就好,不要去問太多的為什麼、不要有太多的假設,一切只要憑著您的話語、聖靈的感動、與不移的信心,做好栽種與澆灌的工作,其他不必多想;因為我知道,唯有您才擁有能讓靈魂滋長、使人最終得著真正生命的那 99.99% 關鍵。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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