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試取全程到考人數的百分之33
第二試已通過第一試並參加第二試.取全程到考人數的百分之33
第一試
(1)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法律倫理
(2)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第二試:
(1)憲法與行政法。
(2)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5)國文(作文與測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