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從魚口得稅銀
(一)經文出處(繳納聖殿稅):(太17:24-27)
他們到了迦百農,收聖殿稅(※註1)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老師不納聖殿稅嗎?」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對他說:「西門,你的意見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或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還是向外人呢?」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對他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了。但恐怕觸犯他們,你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會發現一個司塔特(※註2),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錢。」
(二)解釋:
(※註1)「聖殿稅」:或譯「丁稅」,原文是「二德拉克馬」,即半個「司塔特」。
「丁稅」源於《出埃及記》30:11-16,「丁」是指滿二十歲的男丁,這稅的意義原為「贖罪銀」,代表生命的贖價,稅款用於會幕的需求。耶穌的時代聖殿已經取代了會幕,「丁稅」也轉變為「聖殿稅」,稅額大約相當於當時一個工人兩天的收入(大約今日七角美金)。徵收「丁稅」的時間是亞達月(今天的三月)十五至二十五日,通常是當月的一日公告,十五日開始徵收,每個鄉鎮這段時間中都設有收稅的地方,若是錯過了這個時間,只能直接到聖殿中繳納。。
(※註2)「司塔特」:古羅馬銀幣的單位。
收丁稅的人見到了彼得就問:「你們的老師不納聖殿稅嗎?」彼得回答的非常乾脆,就一個字─「納。」彼得為什麼能回答的那麼乾脆呢?因為彼得知道主耶穌每年都是納的,從二十歲開始納,到今天也有十多年了。這件事發生在耶穌傳道的最後一年,前面耶穌當著門徒的面交丁稅,也應該已經有二、三次了。所以,彼得很肯定的回答說,納。彼得回答的是對的,主耶穌果然後面也確實納了。彼得雖然回答的對,但是他卻不知道主為何要繳納丁稅。如果主耶穌不給他解釋,他或許會以為耶穌納丁稅的意思是和他們一樣的。這是因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彼得的回答雖然對,主耶穌確實年年納丁稅。但是,主耶穌納稅的原因與他們不同。首先,這是贖罪銀,主耶穌是沒有罪的,所以,可以不用繳贖罪銀。其次,世上的君王收稅都是向外人收,親屬、兒女是不用交稅的(不能以今天觀點來看,要以當時的觀點來看)。而且向外人收稅是供應王的家人使用的。耶穌是神的兒子,所以,聖殿稅可以不用繳的。既然如此,耶穌又為什麼要繳稅?
主耶穌可以不用納這種稅,在神看來仍然是沒有犯罪。但是,主卻願意主動放棄這個權利,這是為了防止絆倒別人。主耶穌如果不納這種稅,雖然在神看來沒有犯罪,但是,卻會讓人對主耶穌的教訓產生妨礙。他們會認為這個人連律法規定的丁稅都不納,是個「罪人」,對於祂的教導聽都不想聽。主耶穌的其他的行為與教訓本來就已經令許多人反感了。只要是能讓步的地方,主耶穌都會做出最大的讓步,但是,主也從來不會因為怕絆倒人,就連原則也放棄了。主耶穌對於某些人來說,本身就是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這種為了別人的緣故,主動放棄自己的權利,往往需要額外付出本不應該付出的代價。主耶穌給我們做了榜樣,能讓步的就要做出讓步。
主耶穌用這樣的方式為自己獲取納稅的銀子,也會引發一些討論。就是主耶穌這樣做,是不是為自己的私利行神蹟?如果是為自己的私利行神蹟,那就是犯罪的行為了。我們知道,耶穌不能犯罪,也沒有犯罪,而這件神蹟又好像是最容易被誤解的神蹟。耶穌從來不會行神蹟是為了滿足個人私欲,這一點是肯定的。在耶穌出來傳道之前,撒但的三個試探中,就有一個是引誘耶穌為自己的需要行神蹟的試探。當時,主耶穌已經餓了四十天了,已經非常餓了。撒但建議主耶穌為自己用石頭變作食物,耶穌都沒有落入試探。這一次的需要只是一塊錢而已,耶穌更不會為這一塊錢的私利去行神蹟。那麼,怎樣正確認識主的這次所為呢?
1.耶穌本不該納這個丁稅的,所以,不能算是為自己行神蹟。
2.這個神蹟並不是不勞而獲,如果耶穌想為自己變一塊錢的話,根本不必那麼麻煩,祂隨便拿個小石子吹一口氣就能變一塊錢。但是,祂卻是讓彼得去釣魚,撒網打魚效率更高,耶穌卻沒有讓彼得撒網打魚。而且,彼得不是只為得這一塊錢才去釣魚的,釣完這條魚,他還要接著繼續釣。
3.這個神蹟帶來的好處中,彼得是主要受益,耶穌是次要受益。就像在五餅二魚、七餅幾魚神蹟中,耶穌應該也吃了其中一些食物,但是,耶穌主要不是為自己行那些神蹟的。
4.丁稅是贖罪銀,主耶穌是無罪的,所以,祂不能用自己的銀子納這個稅。可能也是要考慮的原因之一。
很多時候,我們用自己的理念和意思限制了神的作為。我們給神設立了一套標準,認為神怎麼能這樣做那樣做,這是不義的,一定不是神的作為,豈不知我們自己所訂立的標準會限制神,不知道我們錯失了多少的恩典。學習認識神,擴大自己的器皿,就能裝下更多的恩典。

※參考資料出處:
1.http://rcuv.hkbs.org.hk/RCU_appendix_table_120508.pdf
(聖經度量衡表)
2.http://www.letsfollowjesus.org/daily/articles/0708-L1-temple-tax.html
3.http://bible.fhl.net/new/com.php?book=3&engs=Matt&chap=17&sec=24&m=
4.http://6346329.blog.hexun.com.tw/46116654_d.html
5.http://hi.baidu.com/268299/item/db06810e33d7f7143b53eed6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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