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組織 = 結構 (行政法人、農田水利會#518#628、行政機關)、任務、人員、公物
--結構、任務--
@ 行政機關 = 行程 2II (公立學校 = 行政機關;它的圖書館 = 公營造物)
@ 公營造物 = 公法人 (德);醫院、學校、機場、港口、圖書館 = 公營造物 (台灣;但未必是 '公法人';可分三種 = 公法人 [行政法人]、國家或地方自治單位 (公法人) 的 '行政機關'、屬於公法人或行政機關的 '公共設施')
@ 行政機關 = 獨任 (首長一人裁決;台灣 99% 都是)、合議 (委員合議決;只有 1%)
@ 合議制行政機關 = 獨立機關 (NCC、公平會、中選會)、考試院、
@ 權限委任、權限委託、行政委託、職務協助、專家參與、委辦 (中央給交由地方)
@ #382 私立學校為公權力受託人 = 錄取學生、確定學籍、獎懲學生、核發畢業或學位證書 (行程2 III)
@ 農田水利會 = 公法人 (#518、#628)
@ 政府機關捐贈設立 = 公設財團法人 (真相調查委員會 不是 = 它是 立院下之特別委員會 / 常設委員會)
@ 公法人 (行政法人) = 表演藝術中心 (文化部)、中科院 (國防部)、運動訓練中心 (教育部)、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科技部)、高雄事業文化機構 (高雄市)
@ 行政委託 = 行程 16、2 III、訴願 10、國賠 4 II、#382、#462 教師升等
@ 金管會 現為一般行政機關
@ 地自 28 (府級;其餘 '組織規則')
@ 管轄 = (須熟讀 行程 6、13、14、15I、19II、IV)
@ 拖吊業者、義交、義消 = 行政助手
@ 經濟部 標準局 委託 成大 = 行政處分由 '標準局' 作成,訴願要找 經濟部
@ 大考中心 = 公設財團法人 (民間單位;受教育部委託;為甚麼不是由 '考試院' 負責委託?因為考試院乃負責 '公務員的招募考試';憲增 6I、憲85)
---人員---
@ 公務員救濟 = 1. 管理措施 申訴-再申訴 2. 不服行政處分身分重大影響 複審-行政訴訟 (保障法 17、25、77)
@ 公懲法 9I (沒有上訴 只有再審)
@ 行政中立,但可加入政黨
@ 公務員服從義務
---公物---
@ 公共用物 = 一般使用、特別使用 (超出設定目的;須經許可)
@ 道路的一般使用 = 交通
行政作用
@ 行政作用 = 公法行為 / 私法行為 (私經濟行政)
公法行為 = 具有法效性、不具有法效性
具有法效性 = 抽象 (反覆發生)、具體 (一次性)
反覆發生 = 對外 (行政命令、職權命令)、對內 (行政規則)
一次性 = 雙方 (行政契約)、單方 (行政處分 = 授益、負擔 [如行政罰];行政執行)
不具有法效性 = 事實行為
@ 行政處分附款的救濟 = 1. 期限條件廢止保留,不能單獨救濟 行程 5;2. 負擔,可以單獨救濟 行程 4
@ 行政處分添加附款?行程 93I = 裁量處分 (O) 羈束處分 (X);例外:法律規定、法定要件為附款內容;徵兵為羈束處分、歸化許可為裁量處分
@ #156
@ 公法上請求權 = 5 年
@ 行政處分撤銷 = 溯及既往 (行程118但)
@ 行政處分治癒 = 行程98
@ 處分發現錯誤而形成不當得利?行程127 = 先撤銷 再作成書面處分命返還 (反面理論)
@ 補正 = 行程114
@ 受益人未履行負擔,怎麼處理?1. 廢止授益處分 或 2. 先告誡 開啟行政執行 怠金 3. 直接強制 行執28
@ 行程12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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