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19:9~22
我們有權柄趕鬼嗎?
9 後來,有些人心裡剛硬不信,在眾人面前毀謗這道,保羅就離開他們,也叫門徒與他們分離,便在推喇奴的學房天天辯論。
10 這樣有兩年之久,叫一切住在亞西亞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聽見主的道。
11 神藉保羅的手行了些非常的奇事;
12 甚至有人從保羅身上拿手巾或圍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惡鬼也出去了。
13 那時,有幾個遊行各處、念咒趕鬼的猶太人,向那被惡鬼附的人擅自稱主耶穌的名,說: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勒令你們出來!
14 做這事的,有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
15 惡鬼回答他們說: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你們卻是誰呢?
16 惡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們身上,勝了其中二人,制伏他們,叫他們赤著身子受了傷,從那房子裡逃出去了。
17 凡住在以弗所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知道這事,也都懼怕;主耶穌的名從此就尊大了。
18 那已經信的,多有人來承認訴說自己所行的事。
19 平素行邪術的,也有許多人把書拿來,堆積在眾人面前焚燒。他們算計書價,便知道共合五萬塊錢。
20 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就是這樣。
21 這些事完了,保羅心裡定意經過了馬其頓、亞該亞,就往耶路撒冷去;又說:我到了那裡以後,也必須往羅馬去看看。
22 於是從幫助他的人中打發提摩太、以拉都二人往馬其頓去,自己暫時等在亞西亞。
適用
1. '推喇奴' 是個人名;'學房' 就是講堂、大廳堂。這是說有一位名叫推喇奴的希臘學者或教師講學授課的教室。當時,通常講學是在晨間涼爽時進行。保羅可能是在晨間作零工、織帳棚、然後利用推喇奴下午不講課的一段時間,到學房來講道、討論真理。
神有時候不是很看重形式的:這個會堂絕非信仰基督的殿堂、沒有基督的地位。神有讓保羅另找個 '聖潔之處' 嗎?不,但神不但使異教學者推喇奴把學房空出來給保羅用,神也使這地方成為一個講座、讓神的話得以普遍傳遞。學房 '乾淨' 嗎?不,那裏充滿了罪惡、沒有基督;學房裡的人都 '屬神' 嗎?不,他們都是異教徒,而保羅卻仍在那裏持續服事了相當長的時間。保羅與神同在,為了以弗所的信徒,神使借來的推喇奴學房,成為了得神祝福的 '至聖所'。
2. 那時有些猶太人到處旅行,靠邪術賺錢。他們也自作主張利用主的名趕鬼,做這事的 '猶太祭司長士基瓦' 的七個兒子。據查,士基瓦並非當時猶太教的祭司長,他可能是信邪教而自封為祭司長的;因為當時人們相信猶太祭司長可以使用一般人所不敢稱呼的耶和華神的名字,因此有一種特別的超能,趕鬼超強,所以這傢伙竟也照樣造句起來了。
這時糗事發生:'惡鬼回答他們說: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你們卻是誰呢'?其實,魔鬼比我們還清楚誰才是真主、誰才是主忠心的僕人啊!魔鬼卻對這些人說 '你們是哪位啊'?!代表這些人並沒有使魔鬼退卻的確實權柄,所以魔鬼有辦法出手傷他們,因他們沒有主保護的權柄。
可是,主也沒有禁止沒有跟從主的人奉主的名趕鬼啊?關於這個問題,還記得主曾說過 '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 嗎?照這樣看,我們可以說:'就算沒有跟從主,也不見得不能奉主的名趕鬼' 嗎?個人認為可從以下幾點簡單來討論一下:
@ 可以,因為主明白說不要禁止。
@ 可以,除了主有明說之外,也因為 '奉主名趕鬼' 原則上並不會產生什麼實害,頂多不生效果而已;但這裡的幾個咖為什麼會有事呢?我認為這是個 '除外情形',因為這些人本來是交鬼拜邪的,從這些人的口中還說出主的名來,不但是一種褻瀆、也是一種 '背叛',他們過去藉著鬼王趕小鬼,現在竟呼喊連鬼王都害怕討厭的名字!這背叛、這投機、從聖號所帶來的苦痛,連鬼也難忍,故要前去撲殺他們。
@ 可以,因為今天經文的例子,可能是無權奉主名趕鬼 '最慘的情形' 了;這些鬼只敢傷害他們的身體、並沒有 '將惡靈附在他們身上',也就是說,他們的靈魂尚不致遭壓制滅亡,也算還有救濟緩衝的餘地。
@ 這根本沒有 '可不可以' 的問題可言,沒信主的人要幹嘛,那是他的自由。從後來事情的進展看,主當時並不想去干涉或與這些人明確的劃清界線,可能是因為事有輕重緩急,傳福音是更迫切的任務。不禁止,並不完全等同 '可以'。
不管是上面哪種情形,感謝主,都不是我們的選項,因為我們是真信主、倚靠主、我們真的有受主保護的權柄,鬼不能傷我們、也怕我們、我們當然有權柄可以趕走魔鬼。
3. 不好意思,這又是翻譯的問題:意思是 '公開承認自己信主之前所犯的罪行'。此外,本節相當重要,指明了 '認罪' 的幾個特質:
@ 信主的人,仍會犯罪、故仍須認罪
@ 已經信而得救的人,也還在認罪。可見認罪並非得救的必要條件,相反的,得救應是認罪的充分條件;得救的重點在於 '誠願相信主耶穌'!!!當然,之後信者必會認罪。
@ '多有人來', 而不是 '所有信的人都來';可見認罪並不一定發生在每位 '信徒' 的身上。上面才剛講:真信,必帶來認罪。所以囉,'暫時' 不認罪,可能尚未察覺犯罪;但若 '永遠' 不認罪,那就要回頭探討何謂 '信' 了,此 '信徒' 顯然並非 '信徒' 喔。這個道理,也是 雅各書 所論的重點之一。
4. 保羅這次回耶路撒冷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幫助那裏信徒的貧困,要把馬其頓和亞該亞等地教會的捐款帶到耶路撒冷去,這就是第三次海外宣教的起算點。同樣的事情,在 羅 15:25~26 也有記載。這樣我們便能清楚看見路加於此處的背景時點與保羅撰寫 羅馬書 的時點相互競合。
5.+6. '以拉都' 究竟是誰,沒辦法確定。有解經學家認為此人就是 '掌管哥林多城銀庫' 的以拉都 (請參考 羅16),是當保羅在哥林多傳道一年零六個月期間所帶領的信徒。以拉都很可能在信主之後辭去原來工作、以保羅助手的身分,追隨保羅四處宣教,因為掌櫃的怎麼可能長期離開這職位到處奔波呢?這個以拉都,與 提後 4 所提到後來仍舊回故鄉定居的以拉都,也應為同一人。或說是另有同名的他人,他處聖經並無詳載。那保羅為何要讓自己 '暫時等在亞西亞'?據推算,保羅可能是利用此段期間來撰寫 哥林多前書 的 (詳 林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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