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國際標準化組織
國際標準化組織(英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簡稱ISO[1])成立於1947年2月23日,是製作全世界工商業國際標準的各國國家標準機構代表的國際標準建立機構,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成員包括162個會員國。該組織自我定義為非政府組織,官方語言是英語、法語和俄語。參加者包括各會員國的國家標準機構和主要公司。
ISO會員分佈圖。綠色是會員(members),黑色是非會員,黃色是通訊會員(correspondent members),紅色是預定加入會員(subscriber members)。中華民國是ISO創始國之一,因未按章交會費而在1950年被停止會籍。目前中華民國不是ISO成員,但《中華民國國家標準》通常仍參考ISO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8年9月1日以中國標準化協會的名義參加ISO,並在1982年9月當選並連任理事國(1983年~1994年)。1985年和1989年,分別改由國家標準局和國家技術監督局參加。2001年起,在ISO代表中國人民共和國會籍的會員機構是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香港和澳門均是ISO通訊成員(correspondent members)。ISO與負責電子設備標準的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密切合作。ISO的國際標準以數字表示。例如,「ISO 11180:1993」的「11180」是標準號碼,而「1993」是出版年份。國際標準化組織的簡稱ISO來自於希臘語的單詞isos,意為「相同」,並不是英語或法語名稱的縮寫。因為中文不是ISO的官方語言,所以ISO標準沒有正式中文名稱。
ISBN 國際標準書號
國際標準書號(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ISBN),是國際通用的圖書或獨立的出版物(除定期出版的期刊)代碼。出版社可以通過國際標準書號清晰的辨認所有非期刊書籍。一個國際標準書號只有一個或一份相應的出版物與之對應。新版本如果在原來舊版的基礎上沒有內容上太大的變動,在出版時也不會得到新的國際標準書號碼。當平裝本改為精裝本出版時,原來相應的國際標準書號號碼也應當收回。
一本書的每一版或其他的變化能夠申請到一個新的國際標準書號。一般來說,號碼長度為是13碼或者10碼(在2007年1月1日之前)數字,由4或者5個部分組成:
1.如果13位數字的國際標準書號,一個GS1前導數字:通常為978或者979。
2.出版國家或者語言代碼。
3.出版商代碼。
4.書所分配到的號碼。
5.檢查碼。
13碼的國際標準號碼
通常被分成5個部分(10碼為4部份),其不同部份以連字號-或者空格清楚分開,位數是可變化的,連字號在系統處理上可被忽略;前導位數保證能確保這串數字能被判斷為國際標準書號。若有必要,連字元號必須被正確地標明;他們能使使用者較清楚判斷出數字與出版商及所屬國家的關係,國際標準書號目錄(PIID),是一種非固定的週期性出版物。過去SBN無國家及語言代碼,ISBN出現後,美國所出版的書國家代碼為0;1為英語系國家,2為法語系國家;3為德語系國家,4為日本,5適合俄語系國家,7為中國大陸等等。國家領域最長可能為5位數字(例不丹為99936),但相對剩下能使用、分配的位數就較為狹隘。
負責國家國際標準書號會依出版社的大小來分配其位數範圍,出版商能擁有自己的代碼。沒有強制規定書上必須印製國際標準書號,但通常印製在版權頁及書底商品條碼上方。
出版商申請之後,能分配到國際標準書號的一個數字區域,組織會依使用量來預計出版商所需要的範圍,並分配之,越大的出版商所取得的位數越小(如此代表書碼的範圍可以容納更多)。一旦發現所分配的數字區域不敷使用,出版商能再分配到另一個範圍供其使用,也就是再獲得一個出版商編號。因此,各國家及各出版社的國際標準號碼位數會因其狀況來做做好的分配。
10位國際標準書號(ISBN-10)
出版社應將其於2007年1月仍會流通使用的ISBN-10書號(包括存貨清單上的圖書),轉換為ISBN-13格式。2007年1月1日之後出版的新書,必須編配新的ISBN-13位書號。
13位國際標準書號(ISBN-13)的構成
國際標準書號號碼由13位數字組成,並以四個連接號或四個空格加以分割,每組數字都有固定的含義。
第一組:978或979。
第二組:國家、語言或區位代碼
各國ISBN國際標準書號代碼舉例:
美國 978-0 978-1 (英語)
英國和愛爾蘭 978-0 978-1 (英語、威爾斯語、蓋爾語)
澳大利亞 978-0 978-1 (英語)
加拿大 978-0 978-1 978-2 (英語、法語)
紐西蘭 978-0 978-1 (英語)
南非 978-0 978-1 (英語、祖魯語、南非荷蘭語)
法國 978-2 979-10 (法語、科西嘉語)
德國 978-3 (德語)
日本 978-4 (日語)
前蘇聯 978-5 (俄語)
中國大陸 978-7 (中文)
西班牙 978-84 (西班牙語、加泰羅尼亞語)
韓國 978-89 (韓語)
歐洲共同體 978-92
台灣 978-957 978-986 (中文)
中國香港 978-962 (中文、英語)
第三組:出版社代碼
由各國家或地區的國際標準書號分配中心,分給各個出版社。
第四組:書序碼
該出版物代碼,由出版社具體給出。
第五組:校驗碼
只有一位,從0到9。 校驗碼的計算方法:
10位
1.假設某國際標準書號號碼前9位是:7-309-04547;
2.計算加權和S:S = 7×10+3×9+0×8+9×7+0×6+4×5+5×4+4×3+7×2 = 226;
3.計算S÷11的餘數M:M = 226 mod 11 = 6;
4.計算11 - M 的差N:N = 11 − 6 = 5
如果N = 10,校驗碼是字母「X」;
如果N = 11,校驗碼是數字「0」;
如果N為其他數字,校驗碼是數字N。
所以,本書的校驗碼是5,故該國際標準書號為 ISBN 7-309-04547-5。
BOT 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
即 Build(興建)、Operate(營運)以及 Transfer(轉移)三個單字的縮寫,意指將政府所規劃的工程交由民間投資興建並經營一段時間後,再由政府回收經營。18世紀中葉的土耳其,曾邀請國內外承包商共同參與規劃公共部門民營化政策,即是採用興建、營運、移轉的模式。
著名例子:
澳洲國立大學(ANU)的四座UniLodge學生宿舍(特許期由2011年起計15年,2026年交還予澳洲國立大學。)。
台灣高速鐵路總投資金額高達數千億新臺幣,投資者為東元電機、大陸工程等公司組成的台灣高鐵公司,並且由十數家銀行組成銀行團聯合融資,特許興建經營期間合併計算為35年(特許期由1998年起計35年,2033年交還予政府。),本案的工程時間歷時8年,於2006年12月24日完工,是中華民國史上最重大的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案,也是世界知名BOT案。由於金額過於龐大,資金回收期長,台灣高鐵公司請求政府協助,政府以財團法人的名義間接注資,而招致違反BOT精神的爭議,也違背當初投標時「政府零出資」的承諾(為當初打敗另一家投標廠商的關鍵原因)。
新北市三鶯纜車(特許期由2011年12月31日起計14年,2025年12月31日交還予政府。)
高雄捷運,投資者為中國鋼鐵公司等企業組成的高雄捷運公司,特許期由2001年起計36年,2036年交還政府。 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投資者為遠東集團、東元電機等公司組成的遠通電收。
台北轉運站,又稱「交九轉運站」,由日勝生活科技投資,為百貨商場、旅館、住宅及長途客運站所結合的大樓,特許期由2004年起計50年,於2054年交還政府。 台北 101 由台北市政府與民間企業共同開發的BOT案,在1997年由十四家民間企業共同組成的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地上開發權,而開始進行規劃建造,特許營運期到2067年,無償還給台北市政府,營運期間內,每年需付給台北市政府七億元的土地租金。
市府轉運站,由統一集團投資,為日本的阪急百貨在台灣第二個據點,大樓由統一阪急百貨與長途客運站所組成。 台北大巨蛋
委外(英語:Outsourcing),或稱外包,於1980年代流行起來的商業用語,是商業活動決策之一,指將承包合約之一部或甚至全部,委託或發交給承包合約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節省成本、或集中精力於核心業務、或善用資源、或為獲得獨立及專業人士的專業服務等。外包和離岸委外經常被混用,委外的承包合約當事人主要是借用第三方的時間、人力資源、及核心業務能力或資源,以完成特定的製程、或商業流程;選用的第三方以國境內,易於掌握及監督其工作方式及工作進度為主。而離岸外包是指國土以外,能自行治理,完成特定的企業主要活動;換言之,其承包之第三方為國外公司,能獨力完成製造加工、行銷、銷售、客戶服務,或主要之支援服務例如產品開發為主。
BOT 和 「外包 (outsourcing)」 不同;外包指將一個業務功能的管理控制和/或業務決策轉移或者共享給外部的供應商。這將產生一定程度的雙向信息交流和溝通,外包供應商和客戶之間的協調和信任。這種不同經濟個體間的關係與傳統的服務買家和賣家的關係有著本質的不同。在外包關係中,雙方動態的集成和共享對於勞動力流程的管理控制,而傳統的買賣關係保持雙方的完全獨立。經常被外包的業務領域包括:信息技術,人力資源,物業設施管理,房地產管理和會計。很多公司也外包客戶支持(英語:Customer Support)、電話服務中心(呼叫中心)(英語:Call Center)等業務,以及工程和製造。現在有一些爭論,一些是針對外包的利益和成本,一些是針對如何對外包進行分類。
3C
此一名詞的由來紛說,其中一種說法認為是從日本開始流傳的。時約1965到1970年左右,日本經濟發展快速,人民生活素質改善,各種新時代的、科學的電子商品開始普及。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三種,其英文各是 C 開頭,於是有了「3C」的說法。此 3C 即謂:汽車 (カー)(Car)、冷氣機 (エアコン)(Cooler)、彩色電視 (カラーテレビ)(Color TV)。
擁有 3C 於當時可謂是一種生活水準的進步象徵,代表的是個人或家庭的經濟能力,以及對歐美進步生活的崇尚風潮。然而,隨時代變遷,以往的 3C 於今,早已是人人都有、隨處可見的平常之物、不再具有特殊意義;反而像是電腦、行動電話等更新一代的電子商品,開始陸陸續續成為改變人類生活的新象徵,因此也開始有了更具影響力的,新的 3C 之說法出現。但在中文圈以外,較少使用 3C 做為消費性電子的代稱。
新的「 3C 」之說該如何定義,於今仍有紛見,一般最常見的說法為:
電腦(Computer)
通訊(Communications)
消費性電子(Consumer-Electronics 或作 Consumptive Electronics)
另有一種說法是:
電腦(Computers)
相機(Cameras,但通常指數位相機)
行動電話(Cell-pho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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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 17 Thu 2011 12:31
ISO、ISBN、BOT、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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