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到底要不要帶拐杖?
0. 一位反基督者拿幾段經文過來嗆我,說上帝、耶穌、聖經根本詐騙。看了看還覺得滿有道理的ㄟ,於是我在考慮是否也要變成反基督的一份子,然後跟著嗆基督教。那人引出的矛盾經文如下:
馬太福音 10:10 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柺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馬可福音 6:8 行路的時候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裡也不要帶錢,除了枴杖以外,甚麼都不要帶;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褂子。
路加福音 9:3 行路的時候,不要帶枴杖和口袋,不要帶食物和銀子,也不要帶兩件褂子。
嗆點在於:約翰福音沒寫,馬太說耶穌說不要帶、馬可說耶穌說要帶、路加說耶穌說不要帶,而且三者描述物件順序都不盡相同。又因為 '聖經怎麼可能會出錯呢?!(聖經無誤論)' 這樣的一個先決公設的存在,因此認定聖經是王八蛋胡謅。請問此人所言是否有理?
這樣的質問,從哲學上看,有四條出路:一、嗆得有道理,因而決定放棄基督信仰;二、嗆得有道理,但因為賽局理論,還是選擇 '盲從' 基督教,因為希望能透過該教的 '赦罪機制' 使自己未來能上天堂;三、似乎有道理,但這可以解釋,很可能是因為傳鈔筆誤、疏漏、或一些 '物理原因' 所造成,補正修改後即可無矛盾;四、沒道理,因為那傢伙乃對於基本神學觀與符類經文的解釋認知有誤,才會得出如此結論。想想之後,決定不要當反基督分子,我選 '二' 或 '四',強烈建議各位跟我一樣,這樣選效益最大。
相信我,真的,選二是因為你沒有任何負擔與風險,'管他研究任研究,天堂我也在其中';選四是因為顯然天下一堆神學家都知道這道理,那為什麼他們到現在還沒叛教?不選三的理由要看接下來更多解釋,此略。不選一的原因是因為我不是那個在眾人面前全裸的女子,不知道應該要遮哪裏。好吧我必須承認,無腦盲從基督耶穌者,世間最幸福之人也。第零項同學看到這裡就好,咱們明天空中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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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一、三、四者或想深入探究的同學請繼續往下看:
1. 從神哲學角度言,首先要說明一點,所謂的 '聖經無誤論' 乃指聖經的 '教義、指示、精神、體系、道統' 無誤,並不是指 '文字的多一點少一撇、當事人的主觀認知描述習慣、文法用字、修辭、或其他類似主筆者主觀上的判斷、筆誤、或誤植' 上的絕對沒有錯植。上帝感動馬太等人紀錄撰寫福音活動,馬太並不見得一字不漏、一詞未錯,況且現在看到的聖經都是 '抄本',已傳了好幾千年了,這中間傳了又傳、抄了又抄,誰敢保證與原始文本 '完全一致' 呢?但其感動、得神的默示而著成該卷書,應是沒有疑問的;也就是說聖經的 '教義、指示、精神、體系、道統' 則不應有所不同,必須首尾一致、前後連貫;可是,儘管是筆劃文法的手誤,也是極少極少的案例,所以我們原則上還是要認為聖經是 '無誤' 的,況且這種 '有誤',往往不是我們能夠找出的,需要考古學等多方面的深入探索,再者,這種 '有誤',完全不對基本教義造成任何的矛盾,不影響我們對此的信仰。先予敘明。
2. 從系統神學角度言,對於 '枴杖' 事件的描述,牽扯到 '符類福音研究理論',簡單講就是:三人的描述對象、時間、場景、場次上的不同、與聽者轉譯詮釋上的差異,都是會造成這種不同描述的原因;舉上例經文來說,從時間軸看這 '事件',學者指出未必是 '單一事件',也就是說,馬太馬可路加所描述耶穌叮囑的對象,未必是同一組人、未必是同一天、未必是同一次,加上雖是同一時期的見證紀錄,但未必是 '當下當場當面親眼親耳所見所聞',有可能是轉述、有可能是側聽、有可能是都有說但選擇性紀錄,但從三人的紀錄至少可知:耶穌非常有可能說出類似的一段叮嚀,也就是說,拐杖等細節也許三個人的觀察與認知未必百分百精準契合,但至少反映出該事件的 '發生性' 是非常有可能 '確實存在' 的。況且,從福音的描述結構面向來看,實在有點 '太過精簡',而且多半把時間軸壓縮,給讀者彷彿 '一件事瞬間接著一件事' 的感覺,但其實並不是這樣子的,這些研究,都是藉著後來在考古學、歷史學上大量研究才發現的情形,而我們也不能太責怪這樣的情形,要知道當年古騰堡還沒出生,要複製列印抄錄一本經書有多麻煩啊?!總之,此三人所描述的 '主事件'、'主時段'、'主順序' 大致一樣,但目前沒有辦法再有證據將經文的細節再精確化。而我們這裡只能大概講講,較詳細的說明還要請各位先去本網誌中閱讀 '符類福音研究' 的相關論述後,再決定挑哪一部分來深入探究,而這部分,可能已經到了神學院的神學研究等級囉。
3. 從證據學的角度來說,三人的 '供詞' 雖有些許的出入,但絕不因此影響 '枴杖事件' 的真確性,其或為一事件、或為數事件,某次或有枴杖、他次或無枴杖,或是三人中有人的觀察有誤,然皆並不影響三人對描述耶穌傳福音事蹟的本意、宗旨、與善意誠實的態度,一個小地方的誤差,尚不足以使整個事件失去證據能力。
4. 從 '舉重以明輕' 的邏輯看,以上像這樣小細節上的認知不同,還可以從三人對其他物件的描述順序看出,顯然三者觀察的 '切入點' 與 '著重點' 有很大的差異,這種人為差異性,同上理,並不會構成影響三人對描述耶穌傳福音事蹟的本意、宗旨、與善意誠實的態度,硬要拿這點說全部事件是虛構的,一竿子打翻整艘船,輕重不分,亦失公允。
5. 從陰謀論的角度來說,如果基督教真的 '只為壯大自己、斂財、搞集團、而不管教義的真確性' 的話,那為何要有 '三 + 一部福音'、然後自找麻煩、被後人狂嗆呢?再者,當年新約初始時代,教會難道不懂得竄改嗎?齷齰如幹小男童屁眼的教廷,難道也不會偷改掩飾一下?要不是歷代聖徒、包括好的與腐敗的神職人員,他們至少都知道一點 '不要去隨便改動聖經的內文',不然這早就不是問題了,還輪得到現代的我們,拿這些小處來說嘴嗎?從反面來想,三福音的不同描述,這不更是代表了神當初對他們三人的感召、命他們三人在不同時間編寫 '公平、獨立、不干預、且允許可有適當原作者描述說明' 的性質嗎?這不但不會失真,反而才是最真實的展現啊。神這種負責任的態度、要多找幾方、不同觀察者、多用幾個視角來見證神認為相當重大的某些事件等作法,在舊約中也看得到;例如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歷代志上下跟福音敘述的態度差不多,也是透過多個不同視角觀察同一時期、同一事件的不同紀錄,裡面的說法,也有一些在順序上、描述上等細節不盡相同,建議反基督者還可以從那裏面多找找題材。聖經會偷雞嗎?別說以上帝的智商,就以我近乎不足的智商都知道,不要寫三本、免得說法萬一不一樣會被吐,屆時可能影響會員吸收。顯然,神的意思很明確,除了要多招募會員之外,神要用 '真真實實、誠誠懇懇' 的方法招募。水!我欣賞!是我的話,我一定偷雞,因為實在太麻煩啦!
所以,到底要不要帶枴杖呢?要、不要都可。福音這地方寫錯?也行。事出有因、其來有自?更好。反正我不會因為這處的些許小差,影響了我對上帝、耶穌、聖靈、以及整本聖經體系的一貫與真理的堅信,理由與證明已如上述申論。在此也謝謝那位反基督者,若不是他這麼認真,搞不好我一輩子都不會看到這裡的差別呢~ ㄏㄏ
希望他看到這文後,能稍微再三思一下關於反基督的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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