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6:14~16

14 當下,十二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
15 說: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
16 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心得

這個 '當下',正是上一段伯大尼的馬利亞將極珍貴的香膏膏抹耶穌的當下。同一個時間,有人如此珍愛耶穌與人們不多的共聚時光、也有人要謀害耶穌,置之於死地;最諷刺的是,害人者還是耶穌身邊最親近、最信任的十二門徒之一,猶大。

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賣或擺一道,是人間最為難過的一種情況了;焉知珍愛世人、拯救世人的神,卻也要嚐到這樣的痛苦、受盡委曲、忍受折磨如此?救世主耶穌,在那些無知的人眼裏值多少錢?三十塊錢,這價值在當時大約剛好可以買一個奴隸。沒錯,主耶穌的身價,就這麼多了;在祭司長的心裡,耶穌跟個奴隸沒兩樣。

全人類的救世之主耶穌,願意為人類犧牲捨命、神的獨生子耶穌,愛人、助人,賜給我們的永生的平安,下場是反遭人踐踏、侮辱、虐待、最後慘死,而且整個過程只值三十塊錢。嗯,我懂了,人原來都沒有罪、心中充滿高尚的情操、無私且真誠、愛人如己、凡事包容與寬恕;人性真是完全的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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