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6:17~25

17 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哪裡給你預備?
18 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裡,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
19 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20 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
21 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22 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的問他說:主,是我嗎?
23 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
24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25 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心得

在我來看,這段經文的意涵有二個可能:第一是耶穌對出賣他的猶大、與對自己生命安全的保護,所進行 '最後一次' 的防護與勸誡了!雖然一切尊神為最大,但仍應盡到身為一個肉身的人所當為的自我合理防護,在一切 '盡己所能' 之後,才將剩下的事都交託給神 (傳道書 9:10 '凡你手所當做的事要盡力去做')。畢竟耶穌也知道生命的寶貴,自當盡力維護保守之;只是當這一切,與神的旨意相衝突時,耶穌當然選擇 '義無反顧';以賽亞書 27:4~5 說 '我心中不存忿怒。惟願荊棘蒺藜與我交戰,我就勇往直前,把他一同焚燒。不然,讓他持住我的能力,使他與我和好,願他與我和好',就是這個意思。第二則是告訴世人,這個事件的 '必然發生性';經過神的計算,接下來耶穌要被猶大出賣的事件,已完全沒有任何轉圜的空間,故由耶穌透過刻意的陳述將其表象化,以昭眾人為誡。

1. 這裏的 '某人',歷史學家考證認為應該指的是 馬可 (馬可福音的作者) 的雙親,一般所引用的證據在 可 14:12~16,該經文所指的那棟 '大樓',根據考古研究,應與 徒 1:13 的大樓是一樣的。這樓到現在還在,後世稱之為 '馬可樓',可以點 這個連結 看看。

2. 猶太人的逾越節大餐,是大家團聚,共享羊肉、餅、苦菜等食物。'蘸手在盤子裡' (蘸 = '沾' 的異體字):吃的時後,其中有一盤調味醬,是用水果、醋等素材所熬成的。各人用手拿一小塊餅、或一塊肉,蘸著盤裏的調味醬吃。按當時的習俗,與人同桌吃飯,也就等於彼此宣告:'你是我的朋友,我絕不會做任何傷害你的事'。儘管如此,猶大還是傷害了他的老師。

3. 耶穌必要受這樣的折磨,早在距離耶穌出生前七百多年,先知以賽亞已經對此預言了。相關敘述詳 以賽亞書 第五十三章。這裏順便工商一下:以賽亞書是一卷非常非常建議各位認真研讀的舊約經卷,素有 '小聖經' 之稱,各位可以抽空細讀,或是以後安排進我們的每日讀經進度也可以。在我們讀完 '四福音書' 之後,原則上我想以各位的意思,當作日後讀經的進度排程,有小組成員建議 傳道書,不知大家是否有興趣?現在各位不妨可先對此思考計畫一下囉。

4. '拉比' 是學生稱呼老師的一般用語,相信大家已經很熟悉了;但這裏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從福音經文記載來觀察,猶大似乎不曾稱耶穌為 '主'、只稱呼耶穌為 '老師',顯然猶大若不是出於 '不敬虔'、'不相信'、至少也是出於 '不認同';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而言,猶大並不相信耶穌是主。對此我較難理解的地方有二個:一是為什麼耶穌還要收這樣的門徒?關於此點,前次已略有提及,我猜是因為 '盼望';儘管學生再怎麼不受教,身為老師的,總是不願意放棄自己的學生。可是等到當這名學生存心謀害老師的時候呢?對,耶穌仍不願放棄他!二、這點最令我心寒;此時此刻,耶穌都已經說得這麼明白了、都直接點出猶大的陰謀了,猶大跟隨在老師身邊親眼目睹了這麼多的神蹟奇事後,當下被點破心中的惡意時,竟然還是執迷不悟、還不趕快向老師認錯悔改、還不重新做人?!都明顯到這地步了,仍不願意相信耶穌是救主?堅持行那罪惡的道路?我真的不能理解猶大的心態,難道這就是所謂的 '純粹的極惡 (pure evil)' 嗎?好可怕的後果!好痛心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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