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7:38~50

38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39 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
40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41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
42 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43 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
44 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的譏誚他。
45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46 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47 站在那裡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
48 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
49 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
50 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心得

1.~5. + 9. 嘲笑、譏諷、揶揄、戲弄、侮辱、輕蔑、仇視、虐待、謀殺,這是當時猶太人給一個無辜受害同胞的對待。主耶穌不再解釋、一點也不多說什麼,就這樣,任憑他們的訕笑與質問;我只能說,人不知耶穌,耶穌不但不慍,還反過來向父請求,原諒這些人迫害他的人,這麼做的人們,尚且要倒大霉,那更何況後來知道了這件事仍傲慢不信的人們呢!?

6. '從午正到申初',指從中午十二點到下午三點,共三小時。從 馬可福音 15:25 可知,主耶穌是在巳初 (早上九點) 被釘十字架,故到申初 (下午三點) 一共長達六個鐘頭之久!!!可知在身體的創傷上有多麼的痛苦!!!先前我因打球用力方法不正確,導致下背肌、臀大肌中度拉傷,身體只要稍稍牽引到,便會產生難以忍受的劇痛,這種劇痛絕不能持續太久,了不起一、二秒吧,否則我一定休克,真的,因為實在太痛了!到現在我想到都會怕;若是這樣,那請問一下不知多少倍劇烈、持續達 '六小時' 之久的痛,能夠想像嗎?

後三個鐘頭 (午正開始) 起,除了上述身體上的劇痛、還要再加上受神離棄之苦,身心兩相煎熬,我完全不敢去想像這是何等的感覺!各位請別忘了,被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是完全的無辜啊,人竟這樣折磨他!

7. 此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由於是站在罪人的地位上擔當世人的罪 (賽 53:6),並且替我們成為罪人 (林後 5: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故聖潔公義的神離棄了罪 (詩 22:19 '耶和華啊,求你不要遠離我!我的救主啊,求你快來幫助我')。主耶穌在世的一生中,時時刻刻都與神同在,只有那三個鐘頭被神離棄,這是兒子極度的痛苦,所以才如此大聲慘叫。

8. 蘸醋給耶穌喝,含有戲弄的意味 (路 23:36 '兵丁也戲弄他,上前拿醋送給他喝'),豈知他們此舉,卻又應驗了舊約的預言 (詩 69:21 '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就在主耶穌斷氣之前的最後一刻,仍要受到人百般的戲弄和譏誚,但人這樣的一言一行,都在神的預知之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