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版位
這裡是我的日記本、剪貼簿、心情感想、專題探討;其中屬權管電資管理人之著作權者,皆為讀者全體所共有,歡迎複製、轉載、改作、編輯等分享與利用。

按稱「借名登記」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之契約,其成立側重於借名者與出名者間之信任關係,在性質上應與委任契約同視,倘其內容不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者,固應賦予無名契約之法律上效力,並類推適用民法委任之相關規定。惟出名者違反借名登記契約之約定,將登記之財產為物權處分者,對借名者而言,即屬無權處分,除相對人為善意之第三人,應受善意受讓或信賴登記之保護外,如受讓之相對人係惡意時,自當依民法第一百十八條無權處分之規定而定其效力,以兼顧借名者之利益。查原審審據上開事證,綜合研判,並本於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行使,合法認定系爭不動產乃秀傳醫院合夥之財產,並將其應有部分借名登記為壬○○等合夥人名義,該受讓不動產之己○○及辛○○與壬○○等五人間均具有一定之親屬或同住一處之關係,就如附表一至四、六所示不動產屬合夥財產難諉為不知,均非善意之第三人,則壬○○等五人就該不動產,各以贈與為原因所為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己○○及辛○○之處分行為,依上說明,對秀傳醫院之全體合夥人言,即屬無權處分,該處分行為迄未經秀傳醫院全體合夥人之承認,復由被上訴人為合夥提起本件訴訟,依民法第一百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自不生其效力。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Oct 24 Mon 2011 10:44
  • 提存

在法律上,提存可分為二種,一種是清償提存,一種則為擔保提存,二種的目的不同。
所謂的提存,是基於法律上的原因,將一筆金錢或有價證券,存在法院的提存所內,目前各個地方法院都有提存所。
顧名思義,「清償提存」之目的是為了清償債務,例如甲乙二人有租賃糾紛,甲認租賃契約存在,要給付乙租金,而乙不願收取,堅持租賃契約不成立,要將房子收回來,此時甲即可將其要給付給乙之租金提存在提存所內,此即為「清償提存」;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提存法
【制定/修正日期】民國96年11月27日
【公布/施行日期】民國96年12月12日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93. 「分詞構句」 的定義:為精簡文句或篇幅而對二句子縮略並加以連接的結構用法稱之;亦可謂 「兩個句子不用連接詞的連接方法」,共三步驟;即 1. 略去連接詞、2. (任一句) 動詞改為動名詞 (be動詞可以省略)、3. 注意主詞的表達,有時不宜單以代名詞表之。其中被分詞化的句子文法地位轉為副詞片語,修飾另一句之情狀 (時、地、心情等)、原因、條件、或讓步 (即便...也...)。如:
a. 分詞構句表情狀:
When Ron came into the house, he saw his girlfriend watching TV. (當志榮回家時,他見女友在看電視。)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龔自珍(1792年8月22日-1841年9月26日),字璱人,號定盦。曾字爾玉 ,曾更名易簡,字伯定,再更名為鞏祚。浙江仁和(今杭州)人。道光九年己丑科賜同進士(1829年),任大清禮部主客司主事,清朝中後期著名思想家、文學家,輯有《龔自珍全集》。
籍貫 浙江省仁和(今杭州)
族裔 漢族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Close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reload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