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審判的比喻
1.惡人的惡報
(1)經文出處(不饒恕人的惡僕):(太18:21-35)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夠嗎?」耶穌說:「我告訴你,不是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因為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他開始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萬他連得的僕人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下令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以及一切所有的都賣了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向他叩頭,說:『寬容我吧,我都會還你的。』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一個欠他一百個銀幣的同伴,就揪著他,扼住他的喉嚨,說:『把你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我會還你的。』他不肯,卻把他下在監裏,直到他還了所欠的債。同伴們看見他所做的事就很悲憤,把這一切的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該憐憫你的同伴,像我憐憫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司刑的,直到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
(2)解釋:
◎他連得是一種幣制單位,在當時一個他連得相當於六千羅馬銀幣,約二十至三十萬美金。
A.主耶穌特別以欠債的觀念來比喻「饒恕」的觀念,「饒恕」的原文意思是「不留住」、「讓它去」,也就是把被得罪的事忘掉的意思。「七次」是完整的數目,但仍可以計數,意即有限度的;
「七十個七次」意即饒恕人的次數應該是不計其數,完完全全沒有限度的。主耶穌說的話是真實的,也就是說在神饒恕我們,和我們饒恕別人中間,有一種牢不可破的連結。意思是人若相信基督,他就有了神的生命,神的性情就從中顯露出來,其中一個就是「饒恕」,它會與日俱增地表露在我們對人的饒恕上,正如神饒恕我們一樣。(參考太6:12,「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B.比喻中所陳述人物、事物、動作的關係以及表徵、涵義:
(A)「因為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
a.王→指主自己。
b.僕人→指信徒。
c.「算賬」→指聖靈在信徒心裏運行,叫人認識虧欠主有多少。
(B)「那僕人就俯伏向他叩頭,說:『寬容我吧,我都會還你的。』」這裏提示了真實信徒該有的四種態度:
a.「俯伏」→悔改。
b.「叩頭」→謙卑。
c.「寬容我吧」→求主的恩典。
d.「我都會還你的」→許願奉獻。
雖然我們實際並無「還清」的力量,但只要我們肯謙卑悔改,求主赦免,並且有一顆願作的心,就必蒙悅納(參考《哥林多後書》8:12)。
(C)「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主對待我們,總是以憐憫為懷,主喜歡人向祂求恩典。凡求祂的,就得著(參考太7:8),並且是充充足足遠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參考《以弗所書》3:20)。
(D)「那僕人出來,遇見一個欠他一百個銀幣的同伴,就揪著他,扼住他的喉嚨,說:『把你所欠的還我!』」→信徒之間彼此的虧欠,若和我們所欠主的相比較,實在是微不足道。但那惡僕人竟然不放過他的同伴,以兇暴的態度來對待,不容他分訴理由。
(E)「他不肯,卻把他下在監裏,直到他還了所欠的債。」
「把他下在監裏」→意指以「公義的原則」對付別人的虧欠,而不肯以「恩典的原則」饒恕別人。
他對同伴的答覆,和主對他的答覆完全兩樣。可見我們天然的人行事為人,完全和主不同。
我們是以恩典對待自己,而以公義對待別人;主卻是要我們以公義對待自己,而以恩典對待別人。
(F)「同伴們看見他所做的事就很悲憤,把這一切的事都告訴了主人。」
這是聖徒的禱告,他們的呼求達於神前。我們若虧待弟兄,是會使同作肢體的信徒悲憤、憂愁的,因為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參考《哥林多前書》12:26)。
(G)「你不應該憐憫你的同伴,像我憐憫你嗎?」
a.惡僕蒙主人豁免他那不可能償還的巨債,自然應當寬容欠他區區小數的同伴;同樣,蒙天父白白赦免彌天罪債的信徒,也應寬大地饒恕得罪自己的弟兄。
b.主既以恩典對待我們,我們也當以恩典對待別人。我們若忘卻自己在主面前所蒙的恩典,就容易變成一個待人寡恩的人。
(H)「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司刑的,直到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我們若以公義的原則對待別人,主也要以公義的原則對待我們,直到我們滿足了祂公義的要求。其實,我們是永遠無法滿足祂公義的要求的,若不趁著今天還活著的時候,切實悔改,便永不能免去神的懲治。
(I)「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
a.我們若想要得著神的赦免,最好的方法,就是去赦免別人。
b.不肯赦免人的,從來不懂得自己的虧欠;凡在光中真認識自己虧欠的,才會從心裏饒恕弟兄。
c.「從心裏饒恕」意即我們的饒恕不只是口頭和外表的,並且該是誠心實意的。一旦從心裏饒恕弟兄,就不再記得弟兄從前的虧欠。凡心裏還記得弟兄的虧欠的,就還沒作到從心裏饒恕的地步。
d.誰能從心裏饒恕人,誰就是在天國裏面「大」的人。
2.惡園戶
(1)經文出處(惡園戶的比喻):(太21:33-46)(參照可12:1-12;路20:9-19)
「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一個家的主人開墾了一個葡萄園,四周圈上籬笆,裏面挖了一個榨酒池,蓋了一座守望樓,租給園戶,就出外遠行去了。收果子的時候快到了,他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裏去收果子。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了一個。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對待他們。最後他打發自己的兒子到他們那裏去,說:『他們會尊敬我的兒子。』可是,園戶看見他兒子,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我們殺了他,佔他的產業!』於是他們拿住他,把他扔出葡萄園外,殺了。葡萄園的主人來的時候,要怎樣處置那些園戶呢?」他們說:「要狠狠地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轉租給那些按時候交果子的園戶。」耶穌對他們說:「『匠人所丟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奇妙』」。這段經文你們從來沒有念過嗎?所以我告訴你們, 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民。誰跌在這石頭上,一定會跌得粉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壓得稀爛。」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著他們說的。他們想要捉拿他,但是懼怕眾人,因為眾人認為他是先知。
(2)解釋:
A.比喻中所陳述人物、事物、動作的關係以及表徵:
(A)「有一個家的主人開墾了一個葡萄園,四周圈上籬笆,裏面挖了一個榨酒池,蓋了一座守望樓,租給園戶,就出外遠行去了。」
a.主人→指父神。
b.葡萄園→指以色列國(參考《以賽亞書》5:7)。
c.籬笆→表示神一直保護以色列民。
d.榨酒池→酒乃為著暢快神的心,表示神希望能培植出符合祂心意的以色列民。
e.「租」→表明主權仍屬於神
f.園戶→指祭司長和法利賽人
g.「就出外遠行去了」→說出神的寬大,讓人有某種程度的自由,隨意經營管理祂的產業。
(B)「收果子的時候快到了,他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裏去收果子。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了一個。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對待他們。」
a.「僕人」→指舊約時代的先知(申言者);後面「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有一種說法為十二使徒和那被差的七十二個人(有古卷為七十個人)。(參考路10:1-12)
b.「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了一個。」
→神歷世歷代差遣祂的眾先知(僕人),到以色列民中間為神說話,要引導他們歸榮耀給神,
但反遭他們逼迫、殺害。
(C)最後他打發自己的兒子到他們那裏去,說:『他們會尊敬我的兒子。』可是,園戶看見他兒子,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我們殺了他,佔他的產業!』於是他們拿住他,把他扔出葡萄園外,殺了。」
a.意指後來神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猶太人中間。這些猶太教的領袖看見了耶穌基督,卻甚妒忌、惱怒,起意要殺祂(參考路19:47)。
b.「把他扔出葡萄園外,殺了。」「葡萄園外」豫表耶路撒冷城外;耶穌是被釘死在耶路撒冷城外。
(參考約19:17;《希伯來書》13:12)
(D)他們說:「要狠狠地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轉租給那些按時候交果子的園戶。」
→這另外的租戶是指神的新子民──主的教會。神懲處頑梗悖逆的猶太教首領和百姓,局部應驗於主後七十年,羅馬太子提多率兵摧毀耶路撒冷城;而全面的應驗,則要等到將來的大災難時期(參考《啟示錄》11:2)。
B.「惡園戶」的比喻所要表達的涵義:
(A)主耶穌被猶太教的領袖棄絕,甚且釘祂在十字架上,神卻叫祂復活,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參考詩118:22;《使徒行傳》4:11),就是用以建造教會最基本、最重要、連絡全體的房角石 (參考《以賽亞書》28:16;《以弗所書》2:20-21;《彼得前書》2:4-7)。
(B)因著猶太教領袖棄絕主耶穌,神國的實際便轉賜給外邦教會,所留給猶太教的,只不過是
神國的外表空殼罷了。
(C)對於不信的猶太人,主是絆跌人的石頭(參考《以賽亞書》8:14-15;《羅馬書》9:32-33;《哥林多前書》1:23;《彼得前書》2:8);當主再來的時候,對於不信的列國,主乃是砸人的石頭(參考《但以理書》2:34-35、44-45)。
(D)宗教徒明知主耶穌的話是指著他們說的,卻絲毫沒有悔改的意思,反而想要殺祂,可見頭腦知識的明白是一回事,裏面心眼的看見又是另一回事。對信徒而言,每一次讀聖經時,都要存著正確的態度,才能從主的話中獲得益處。
3.懶僕人和不作工的山羊
(1)經文出處:(太25:14-30;25:31-46)
A.懶僕人(按才受託的比喻):(太25:14-30)(參照路19:11-27)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出外遠行,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他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出外遠行去了。那領五千的立刻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賬。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另外的五千來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請看,我又賺了五千。』主人說:『好,你這又善良又忠心的僕人,你在少許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管理許多的事,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吧!』
那領二千的也進前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請看,我又賺了二千。』主人說:『好,你這又善良又忠心的僕人,你在少許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許多的事,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吧!』那領一千的也進前來,說:『主啊,我知道你,你是個嚴厲的人,沒有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播的地方也要收穫,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銀子在這裏。』他的主人回答他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播的地方要收穫,就該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把他這一千奪過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他要哀哭切齒了。』」
◎「五千」原文直譯「五個他連得」;「二千」原文直譯「二個他連得」;「一千」原文直譯「一個他連得」;「一萬」原文直譯「十個他連得」。
◎他連得是一種幣制單位,在當時一個他連得相當於六千羅馬銀幣,約二十至三十萬美金。英文譯作”talent”,又作「才幹、才能」的意思。〔參考惡人的惡報(不饒恕人的惡僕)的比喻〕
B.不作工的山羊(萬民受審判):(太25:31-46)
「當人子在他榮耀裏,同著眾天使來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人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他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浪在外,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獄裏,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流浪在外,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
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獄裏,來看你呢?』王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因為我餓了,你們沒有給我吃,渴了,你們沒有給我喝;我流浪在外,你們沒有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裏,你們沒有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流浪在外,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獄裏,沒有伺候你呢?』王要回答:『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沒有做在任何一個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沒有做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
(2)解釋:
A.懶僕人(按才受託的比喻):
比喻中所陳述人物、事物、動作的關係以及表徵、涵義:
(A)「一個人要出外遠行」
a.「一個人」→指主耶穌。
b.「出外遠行」→指主耶穌離世升到諸天之上。(參考《希伯來書》9:11;《彼得前書》3:22)
(B)「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
a.「僕人」→原文是「奴隸」,指信徒是主用寶血所買的奴僕(參考《哥林多前書》7:22-23)
b.「家業」→指屬靈的產業,也就是神的家(教會)和神家中的兒女(參考《以弗所書》1:18)。
(C)「他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
a.「才幹」→指各人先天的才智(由神所造),加上後天學習所得的技能。
b.「銀子」→象徵信徒蒙恩得救後,從主所得到屬靈的恩賜(參考《哥林多前書》12:1-11)
主乃是根據各人天然度量的大小,分給各人大小不同的恩賜(參考《羅馬書》12:3、6;《以弗所書》4:7)。
世人看重才幹,但才幹並非恩賜;各人的才幹,必須能為主所用,才會對主、對人均有益處。
才幹可以影響所得恩賜的大小,但並不就表示:才幹凌駕在恩賜之上;才幹是天然的,恩賜是屬靈的。
(D)「就出外遠行去了」→象徵主升到天上;事實上,屬靈的恩賜是在主升天之後才賜下來的。
(參考《以弗所書》4:8)
(E)「那領五千的立刻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
a.「立刻」→表示沒有耽擱。
b.「做買賣」→說出主人供給僕人們銀子的目的,不是要讓他們把銀子儲藏起來,而是盼望他們善加運用,藉以增加更多的銀子。
c.「另外賺」→象徵:(a)恩賜越是運用,就越會增加(b)運用恩賜的程度,例如:領五千另外賺五千,即表示百分之百完全運用,沒有任何浪費或損失。
(F)「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表示他的忠心程度與努力情形,與那領五千的,絲毫沒有差別。
(G)「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
a.「去掘開地」→(a)「地」象徵世界(b)「掘開地」象徵在世界裏面鑽營、與世界有牽連。
b.「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埋藏銀子」象徵埋沒恩賜;這是一項不負責任的行為。
恩賜小的人,往往容易自暴自棄,輕忽並荒廢了主所給的恩賜。這段話提醒信徒在教會中,千萬不要因為自己的責任輕省,工作容易,就懈怠下來;因為若是這樣,將來更無法在主面前推諉責任。信徒不在教會裏面服事、經營,反而轉向世界,把全部的心神和精力用在世界裏頭,這就是埋藏恩賜的行為。我們任何與世界的聯合、牽連和親近,甚至一點點留戀世界的念頭,都會導致恩賜的埋沒。信徒的言談、舉止、行事為人,若受世俗的影響,自然也會埋沒恩賜;例如:我們若在一個人面前說了不合聖徒體統的話,就不能再在他面前作主的見證,因此埋沒了恩賜。任何以屬地的理由為藉口,不肯充分運用恩賜(例如:我得去作工賺錢,沒有時間參加聚會),這也是埋沒恩賜。
(H)「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賬。」
a.「許久」→象徵整個恩典時代。
b.「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這是象徵主的再來。
c.「算賬」→象徵基督臺前的審判(參考《哥林多後書》5:10;《羅馬書》14:10)。
這一個審判,與太25:31-46﹝不作工的山羊(萬民受審判)的比喻﹞所述基督榮耀寶座前的審判不同;前者是對信徒,後者是對世人。信徒和主之間的賬目,遲早有一天總是要「算賬」的,所以如何向主交賬,應該時常謹記在心。
(I)「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另外的五千來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注意前面是「主人來」,本節是那僕人「來」。前節是象徵主再來降臨空中雲裏;本節是象徵信徒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參考《帖撒羅尼迦前書》4:17)。
(J)「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少許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許多的事,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吧!』」
a.「善良」→原文字義為「美好、好事」,指好的存心和動機。
b.「忠心」→原文字義為「信實、可靠」,指好的態度和行為表現。
c.「少許的事」→象徵主在今世的工作。
d.「許多的事」→象徵在未來的國度裏所要作的工作。
我們今天為主無論作了多少事,乃是「少許的事」,它們不過是為著將來能管理「許多的事」,所必須先經歷的豫習;信徒真實的事奉,乃是在永世裏的「許多的事」。
e.「管理」→象徵執掌權柄。
f.「享受你主人的快樂」→象徵國度的獎賞。
(K)「那領二千的也進前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請看,我又賺了二千。』」→主的稱許和賞賜與我們工作的大小、份量無關,但與我們是否忠信、完全使用祂的恩賜有關。
(L)「那領一千的也進前來,說:『主啊,我知道你,你是個嚴厲的人,沒有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播的地方也要收穫,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銀子在這裏。』」
a.「知道」→原文是指外面客觀知識上的認識,而不是裏面主觀經歷上的認識和領悟。
b.「沒有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播的地方也要收穫」→這句話是古時農人所用的俗語:在正常情形之下,耕作時必須先有撒種,後才有收成;打禾時先迎風簸散穀物,然後才將子粒聚集起來。故全句意即『沒有付出,卻想有所得。』表面上,主的工作總是從無開始,祂似乎要求我們在一無所有的情形下為祂工作,但這不該成為藉口,讓領一千的僕人忽略他恩賜的運用;相反地,這會迫使他運用信心,將他的恩賜發揮到極致。
c.「我就害怕」→害怕是消極、被動的,信徒應當積極主動地使用主的恩賜。
膽怯的人因為怕主,怕人,怕失敗,怕成果少,乾脆就讓世俗、罪惡、肉體等屬地的人事物,將恩賜埋沒了,結果一事無成。
(M)「他的主人回答他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就該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把他這一千奪過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他要哀哭切齒了。』」
a.「又惡又懶」→與「又善良又忠心」的話相對。「惡」指他沒有遵從主人的心意,又妄論主人;「懶」指他缺乏工作與行為,未盡主人的託付。
b.「你既知道我...」並不是主人承認那僕人對他的評論是正確的,主人的意思乃是:『你既認為我是這樣的一個人,那麼你就應該...』。所以主人是憑他自己的口供來定他的罪(參考路19:22)。
c.「兌換銀錢的人」→原文是一個字,從「四腳桌子」(four-foot)轉變而來,今天在希臘的銀行門口仍可見到此字。兌換銀錢的人就坐在小桌子旁兌換錢幣(參太21:12)。但本處不是指在聖殿裏兌換銀錢的人,而是指在通商海口幫助生意人兌換銀錢的人,他們是當時的小型銀行,經營存放和匯兌銀錢的業務。
d.「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利」字原指子孫,轉用來形容資金的子孫,亦即產生利息。
e.「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今天在教會時代裏,凡忠心運用恩賜而增加恩賜的,將來在國度時代裏,還要得著更多的恩賜;但若在今天埋沒恩賜,以至於閒懶不結果子的,連他今天所僅有的一點點恩賜,將來都要被「剝奪」淨盡。這個原則也適用於今天的事奉工作:你越有,主越要加給你;甚麼時候你一停止進步,連已往所得的,也要被奪回。
f.「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他要哀哭切齒了。」
→(a)「把這無用的僕人」表明沒有盡職的僕人,對主人來說,是沒有益處的。
不肯運用恩賜的信徒,在主看來是無益的,是叫主受虧損的。
(b)「外面黑暗」應該不是指地獄(火湖),而是指在主榮耀的面光之外的領域;失敗的信徒,
當主再來時,要被主懲治,暫時要被關在千年國度的門外,在那裏痛悔思過。
﹝前千年國說,參考「赴宴席」(喜宴的比喻)之解釋﹞此故事所要教導的是,信徒們必須積極地使用神所給予的恩賜,並且盡力而為,以此事奉神,不該為自己的怠惰或是無所事事找任何藉口。
B.不作工的山羊(萬民受審判):
比喻中所陳述人物、事物、動作的關係以及表徵、涵義:
(A)「當人子在他榮耀裏,同著眾天使來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
→今天主的寶座,對信徒是「施恩的寶座」,故信徒可以隨時前來得幫助(參考《希伯來書》4:16);但將來是「榮耀的寶座」,是聖潔的,要施行審判。
(B)「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人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a.在巴勒斯坦地,白天通常是把綿羊和山羊合在一起牧放,但到晚上就把牠們分開,因為山羊的禦寒能力較弱,故須在保暖的地方過夜。再者,綿羊生性溫良,山羊生性兇狠好鬥。
b.「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萬民」原文是「外邦人」或「列國的百姓」。
◎此處「萬民」有二種解釋:
(a)將來在基督榮耀的寶座前受審判的,乃是在主再來時,那些地上活著的萬民。
這些萬民,就是那時活著的外邦人,不包括信徒,也不包括猶太人。
(b)「萬民」只分成主再來時,活著的信徒及非信徒。
c.「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人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依照「萬民」的解釋不同,「綿羊與山羊」的解釋也會有所不同:
(a)假如「萬民」解釋成所有非信徒的人,則「綿羊」是代表在平時善待信徒的人,
「山羊」是代表未曾信主,也沒有善待信徒之外邦人。
(b)假如「萬民」單純地解釋成主再來時,活著的信徒及非信徒,則「綿羊」即為信徒,「山羊」即為還未信主的人。
※筆者認為,不論在此處的解釋為何,聖經極力持守的一件事是,到了最後正義必定會得到伸張,到時大家都無話可說。在審判的時刻,世界上不會有一個人離開時會說上帝處理得不公平。人人會認識到,上帝在審判他們和世界時是公正的。雖然在這個世界裏,並不是人人可以受到公平對待,但是到了最後的大審判,沒有一個人會抱怨說「不公道」。
d.「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右邊」是指尊貴和有福的一邊(參考《列王紀上》2:19;《詩篇》45:9)。
(D)「於是王要向他右邊的說…王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王要回答:『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沒有做在任何一個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沒有做在我身上了。』」
a.「餓了、渴了、作客旅」和「赤身露體、病了、在監裏」
→都是形容猶太人和信徒在大災難期間所受的苦難。
b.「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弟兄」是指信徒,也指猶太人(參考《詩篇》22:22-23)。
b..溫良如綿羊的世人,他們順著本性行事,他們的是非之心顯出功用(參考《羅馬書)2:14-15),真正的善行,常是不自覺的,是愛心的自然流露,這在主面前才有價值。
c.「被詛咒的人」→指被定罪的人,與「蒙福」的人恰好相反(參考《民數記》24:9)。
d.「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牠的使者」指與撒但一同墮落的天使(參考《彼得後書》2:4;《猶大書》6;《啟示錄》12:7)。不信的惡人,他們的結局乃是永不熄滅的火湖(參考《啟示錄》20:10、14-15;21:8)。
e.前面的義人(綿羊)是為善而不自覺,這裏的惡人(山羊)是看見別人的苦情而無知覺;一個是沒有自己,一個是不顧別人,其差別就在於此。
(E)「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
a.「永刑」→就是進入永火裏,也就是被扔在火湖裏。
b.(此解釋是將「萬民」看成所有非信徒的人)不信的義人也有分於永世裏的新天新地,但他們仍與信徒不同,信徒是「得著」永生,而他們是「進入」永生。得著永生,是生命進他們的裏面;進入永生,是他們進入永生的領域裏面。進入永生的人,他們的裏面並沒有永遠的生命,故仍需生命樹的葉子作醫治(參考《啟示錄》22:2)。
◎總結:主再來時也要召聚仍活著的萬民,對他們施行審判。
綿羊豫表義人,因善待主的小弟兄,而承受那創世以來所豫備的國,進到永生的領域裏面。
山羊豫表惡人,因對主的小弟兄缺乏愛心,而進入為魔鬼和牠使者所豫備的永火裏,接受永刑。
4.財主和拉撒路
(1)經文出處:(路16:19-31)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長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想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碎食充飢,甚至還有狗來舔他的瘡。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請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孩子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同樣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卻受痛苦。除此之外,在你們和我們之間,有深淵隔開,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可能的;要從那邊過到這邊也是不可能的。』財主說:『我祖啊,既然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兄弟,他可以警告他們,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他說:『不!我祖亞伯拉罕哪,假如有一個人從死人中到他們那裏去,他們一定會悔改。』亞伯拉罕對他說:『如果他們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人從死人中復活,他們也不會信服的。』」
(2)解釋:
在主耶穌所講的眾多比喻中,從未為其中人物取名;而這裏不但提到拉撒路,且提到亞伯拉罕、摩西等真實的人物,故下面這一段話可能不只是一個虛構的比喻,而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A.財主和乞丐拉撒路在地上的光景:
(A)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B)乞丐拉撒路→渾身長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想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碎食充飢,甚至還有狗來舔他的瘡。
B.他們後來都死了,但是死亡之後的差異在於:
(A)乞丐拉撒路→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
a.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之人的父(參考《羅馬書》4:11-12),故他的「懷裏」象徵義人死後暫時居留的所在;是一個蒙福的地方,其中的福樂,就是為像亞伯拉罕那樣的人所存留的極大福氣。
b.乞丐拉撒路為何在死後得以享受如此殊恩,主耶穌在此並沒有明言其原因,但依神賜恩的原則可以推測,必是由於他生前信靠神。可能是因他在生前因著信聽從了神的話。
(B)財主→他在陰間受苦。
a.「陰間」是人死後靈魂暫時停留,等候末日受神審判的地方(參考《使徒行傳》2:27、31)。
它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收留義人的靈魂,又稱樂園(參考路23:43,主耶穌受死下到陰間前對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另部分收留罪人的靈魂(參考《約伯記》24:19),中間有深淵相隔,可望而不可及。
b.財主所受的痛苦,不只是火焰的苦,還包括「回想」的苦、悔恨的苦和祈求不允的苦。
C.這個比喻所要表達的涵義:
(A)財主生前以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我祖亞伯拉」),所以死後應當沒有問題,而放心地奢華宴樂(參19節),因此招致如此痛苦的後果;這也警戒我們信徒:
a.神只看我們的存心與行事為人,不看我們的身分地位。
b.神只看我們現在的光景,不看我們過去的情形(家譜)。
c..神只看我們個人在祂面前的屬靈光景,不看我們所處團體(教會)的好壞。
(B)拉撒路生前被人放在財主的門口(參20節),可說是被神「打發」去提醒財主,要他好好運用神所託付的財富。可惜現在死後已經失去了機會,神不再「打發拉撒路」了。
a.我們所遇到的每一個值得憐憫的人,都是神「打發」來提醒、幫助我們的機會。
b.「拉撒路」的原文字義是『神的幫助』。今天當人還活著的時候,乃是得神幫助的時候;但若等到死了以後,就不能再想望得神的幫助了。
(C)在陰間裏受痛苦的靈魂,悔恨之餘,深盼自己的親人在生前就能接受救恩,免受自己所受的痛苦。
但願這個呼聲,也能打動千萬信徒的心弦,接受負擔向自己的家人、親友傳福音。
(D)人若有了神的啟示(「摩西和先知的話」),而仍漠視人間的疾苦,無愛神、愛人的心,即使再多的超自然的啟示,他也一樣無動於衷。
(E)如果一個人的心靈是關閉的,且排斥神的話,那麼任何證據──甚至死人復活──都不能改變他。
(F)基督乃是從死裏復活者的元首(參考《哥羅西書》1:18),惟祂才是復活的實際(參考約11:25);人若不信靠基督,死而復活對他不過是個道理,並沒有多大的用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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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 06 Mon 2012 00:00
耶穌的比喻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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