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出現了一個事件:
「一個人用左手握著電話、用右手撥號。」

一群人看見了,有所思考:
「此人到底慣用哪隻手?」 這是法學。
「為什麼人需要彼此聯繫?」 這是社會學。
「如何表達出這令我感動的畫面?」 這是美學。
「如何用音聲表達出這令我感動的畫面?」 這是音樂學。
「如何用文字表達出這令我感動的畫面?」 這是文學。
「要打給誰?」 這還是文學。
「用什麼姿勢打電話最輕鬆最省力?」 這是運動力學。
「怎麼打電話最省錢?難道不能寄信嗎?」 這是經濟學。
「要怎麼做才會讓大家喜歡打電話?」 這是政治學與行銷學。我常在想,這兩門學問不是同一類嗎?
「是先有左右的概念、還是電話的發明?」 這是歷史學。
「電話是什麼?撥號的定義?」 這是符號學。
「可不可以不要握著電話撥號?」 這是邏輯學。
「美國人怎麼表達打電話這件事?」 這是翻譯學。
「電能傳話?」 這是物理,也是化學。
「大量使用電話是指關節發炎的主因嗎?」 這是醫學。
「為什麼同一件事有這麼多不同的思考?」 這是哲學。
「換作是你,你會問什麼問題呢?」 這是教育學。
「上述一切的絕對價值是什麼?」 這是神學。

我認為,世上一切的探索,屬認識   神與受教育最重要;
良好的教育造就一切的良好開端,但沒有   神,良好便失了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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