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看看箴言十六章三節一至三節,從前後文可知,這三節應是一個整體:

心中的謀算在乎人;舌頭的應對由於耶和華。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你所做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

第三節應為前兩節之小結,在於由神觀察權宜 (衡量人心) 適當無誤的前提下,將所做的交託予神,是明智的;但是是因為神會之於你所謀的,給予 "必成立" 的裁處嗎?容有爭議。經查,誤會一場,原來又是 "翻譯" 惹出來的問題:

首先我們先看 "交託" 二字,原文為 גֹּל אֶל,直譯為 "將...滾向、轉往" 之意,從 "所做的" 這個動詞來解,可知是 "將所做的工作,就其目的、效果,以順應耶和華或與耶和華心思意念一致的方向前進;這是小環境 (對人的建議操作) 命題 (大環境是前兩節,指的是神的能力適格) 的前提。從英文講便是 if... then... 句型中的前半部。簡單講就是:因為 [神很強大],所以 [如果你將所做的工作效果滾向神的話],那麼 [...]。
接著來看該命題的後半,"你所謀的,就必成立" 部分:按原經典古希伯來文所載,"謀" 是 מַחְשְׁבֹתֶיךָ,欽定本古希伯來文辭考為 "所想的、所意指的" (think, mean)、"所策劃的" (device, cunning, devise, invent)、"為目的的" (purpose) 等,翻為 "所謀",若兼顧原文詞性,應解為 "你的謀劃",為一名詞,故原譯應無不當;然原譯 "成立" 一字為 מַחְשְׁבֹתֶיךָ,也不是動詞,而是以名詞型表示的,而這名詞型的格式,有 "篤定、有把握、正式宣告" 的修辭意謂,所以多翻出一個 "必" 字,那麼就現代用語習慣而言,這個字是 "成立" 的意思嗎?再查字典,這字原意有多解,計有:準備好 (prepare)、預備好 (establish, ready)、有靠的 (stablish)、給養 (provide)、使牢固著 (fixed)、指導 (direct)、被確認 (certain, confirmed, firm)、使進入處理程序 (preparation)等等等。完全沒有 "必應允" 之意,故可知百餘年前和合本中 "成立" 一字,毋寧指的是 "被納入考量" (用現在的中文理解便是 "成立了一個 '資料卷宗',納入裁量者的待辦事項程序中" 的意思。簡單講就是:因為 [神很強大],所以 [如果你將所做的工作效果滾向神的話],那麼 [你的謀劃,便必被神正式建立為一個裁量事項,然後必會為此有所準備與對應]。並非 "凡所謀的就必成全" 之意;而且此說在邏輯上也是講不通的,因為若真是必然成立,那又何必要有前兩節多餘的 "衡量" 呢?這樣神不就變成我們底下辦事的工具了嗎,一個超級天下霹靂無敵有用的工具?那試問到底誰才是神呢?這段經文,顯然尚不足論證神是不信實的。

根據以上現象我們可知,又是語言文字造成了這些誤認。和合本的用語,實已漸漸不堪負荷現代用語在語用上的龐大變化與更精確的需求,就其原文以現代通念認可之常用文句結構法與詞藻重譯,似為刻不容緩之要務。謹以拙撰管見,供上智下能大禪師讀經研修參考,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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