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定義什麼叫做 '遠':合理的後旋、適當的彈道、方向、在穩定的表現下,推桿以外任一枝球桿所能擊出的最佳化、最深長之距離謂之。

上桿:筒形旋轉盡 (我主張哪裡一開始用力,哪裡便是等會兒下桿的開始;一般分成三說:一為肩轉說、二為中轉說、三為臀轉說,各有大家、各有優勢,但若以 '竹蜻蜓' 的道理來說的話,第三說似更有效率)+ 手部以柔軟的狀態達到 '標準位置',也就昰 '正前抬平腕托曲重垂'

下桿:筒形旋轉盡 (承上三說而為下桿;亦是各有大家、各有優勢) + 腿部對應支撐 + 手部逆落盡 (不用手打球是騙人的) + 頭部 (脊柱) 靠近支撐軸 (有前後軸之分。我主張後軸)

以上昰 '通則';然因人而異者,'核心觸發點' 之不同耳。所以尋找自己 '最舒適、最習慣、最流暢' 的核心觸發點 (這是上述三說之所以分歧的由來),昰在明瞭擊遠原理原則之後,首要的任務。

 

送給各位一個觀念,雖不是 '研究' 應有的態度,但卻是 '練球' 的捷徑:不要想,聽話先;照著做,準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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