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4.14 ─ 投保資格先確認,保險才會有效力
Q:明遠在餐廳用餐時,鄰桌客人交談不時傳入耳中,「…公司倒了,這陣子沒工作,不但沒勞保保障,以後勞保年金也少領,將來老了日子不好過…」,「…我可以介紹你去某某工會加保,不會很麻煩…」,「…很多人都是這樣,反正按時繳費就有效,有什麼好擔心的…」,聽了這些話,明遠頓時有些迷糊了,勞保局宣導不是說「有工作加勞保,沒工作加國保」,難道沒工作也可以加勞保嗎?

A1:
有些勞工朋友可能誤解了法令,以為到職業工會加保按時繳費就OK,其實加保生效最主要的關鍵在於是否符合勞保條例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實際從事本業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始得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可是什麼是「無一定雇主」?什麼是「自營作業者」?
所謂「無一定雇主勞工」,係指常於三個月內受僱於二個以上不同之雇主 (非屬強制加保單位),其工作機會工作時間工作量工作場所工作報酬不固定。 
所謂「自營作業者」,係指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

A2:
除了以上基本規定外,還有一些事項須注意,例如:

勞工申請加入工會,經工會審核入會成為會員,始可加保。
勞保施行於台澎金馬地區,所以長期在國外工作的勞工朋友,已經不在台澎金馬所屬工會轄區內從事工作,就不可以再由職業工會繼續加保。
自營作業者,原本未僱用員工,可在工會加保,日後如僱用有酬員工,身分即已轉變為雇主,依規定須退出職業工會,另成立投保單位。
依相關法令規定須領有執業證照始可從業者,取得該職業證照後,始得由所屬職業工會加保。
加入非本業或非工作所在地工會被保險人,勞保局查明後將予輔導轉保。
A3:
總結以上法令規定,在台澎金馬實際從事本業工作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申請加入工作地區之本業工會,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入會,工會應於勞工入會當日申報加保;其保險效力均自應為通知之當日起算,如非依規定於當日申報,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通知之翌日起算。

【小叮嚀】
現今社會對於勞保制度之施行,已普遍認知為一種必要之保障,攸關自己權利義務之規定,有必要多加了解,勞保局全球資訊網(www.bli.gov.tw)將相關法令分門別類,引導查詢者快速查得資料解決問題,另外在各縣市設有辦事處,如有任何法令疑問,也可直接洽詢服務人員,切勿以訛傳訛,影響自己及他人權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