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7:7~12

7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8 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9 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
10 求魚,反給他蛇呢?
11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
12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心得

1. 虎毒不食子。同理,即便連有缺陷的大多數人,都知道愛護子女。再同理,天父對人類也是如此。因此我們可以運用同理心得知天父對我們照顧的態度。這裡還有二個很重要的隱藏點,首先就是這個副詞 '更' 字, μᾶλλον 是 '更好'、'更甚' 之意;人有精神官能心理上的變態,天父沒有,所以更好;人給的好東西,僅限生活上的精神物質,天父能給永遠的生命與平安喜樂,所以更好。其次,天父會給那 '求他的人',反過來說便是 '未必會給沒有求他的人';這點就比較尷尬了,我們不信天父,天父雖不會因此不愛我們,但是因為我們的排斥與抗拒,將會使得天父為我們每個人準備的 '好東西' 無法 '送達' 到我們這裡,顯然是因為我們 '拒收' 啊。天父不會寄炸彈包裹給我們,全都是超值贈品,只有好、沒有壞,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拒絕,而且這些好東西中,有些根本不關乎信或不信的問題,我們仍可以領受,像是為人處世的智慧與方法等等,不信天父一樣可以習得,更何況永遠的生命與得勝?況且,就算你說你願意相信天父了,但只要你堅持,你仍可保有原習性;你可以跟天父理論,你有自由意志的 '自決權' 與 '溝通權',你不會從此成為天父的 '奴隸',你信了天父,可是仍想嫖妓,行嗎?當然天父會說不行,但你仍可以去幹妹,放心,老二不會因此受詛咒爛掉,只是我相信總有一天你會懂真愛的美好,隨便亂幹妹並不能滿足你的真心,只是因為亂搞所產生的 '惡果',你要自己擔就是了。所以,怎樣都沒有 '自由意志上的損失' 的話,那幹嘛排斥相信天父呢?

2. 這裡所說的律法和先知的道理,應該指的是 '愛人如己' 的總綱 (參考 利未記 19:18)。'已不欲,勿施人' 反面可以理解成 '已欲而施人'。所以才說我們願意人怎樣待我們,我們也當這樣做:請想像一個情境:你滿有愛心,想幫助一個無家可歸的街友找個暫歇之處,結果那個街友嫌你醜胖,說 '感臨老木,你滾啦,我寧可餓死凍死也不要你的幫助',這時你的心情如何?不解?惱羞?難過?然後你不放棄,又一次的展現善意、告訴街友你是他可依靠的朋友,你已經幫他找到地方睡了,他仍說 '草泥馬,你是詐騙集團,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情'!這時你的心情如何,天父的心情也是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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