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4:15~25
15 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
16 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
17 在房上的,不要下來拿家裡的東西;
18 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
19 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
20 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
21 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
22 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
23 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
24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
25 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
心得
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今天的經文有點難懂喔ㄏㄏ:
1. 但以理所說的,出自 但以理書 9:27,原指新舊約間那段時期,侵入巴勒斯坦傾覆耶路撒冷的希臘王安提阿古四世 (昨天提過) 於 168 BC 在聖殿中築了異教的祭壇拜偶像的事情。耶穌在這裏有意轉用來預言將於 70 AD 時所要發生聖殿被毀的事、以及末日耶穌再來時所出現的景象。所謂 '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 ,可衍生為 '敵基督者';而那 '可憎的' 當然就是指偶像了,因為神很討厭人做這樣的行為 (申命記 29:17)。這裡須強調的是:所謂的 '聖地' 指的應是 '耶路撒冷'、並不是 '聖殿';聖殿 (第二聖殿) 在 70 AD 被毀之後,直到現在,都再也沒有被重建成功過。
2. (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這是馬太自己加上去的。馬太在寫福音書時還沒到 70 AD,當時他無法明白指出 '那行毀壞可憎的' 指的是誰 (因為還沒發生啊),因此加上這個括弧內的話來提醒大家注意:在讀這句預言時,應知道還有隱含的意思存在,而不是光指但以理書的歷史事件。但現在的我們就比較能明白了,這話一面預表後來聖城淪陷時,異教徒在聖城、聖殿內胡作非為的事、一面也預表在末日時期 '離經叛教' 和敵基督的事 (帖後 2:3~12)。根據啟示錄上的預言,外邦人 '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 (啟示錄 11:2)。所以,從會意來說,但以理的預言,也不失成為末日世代的一個徵兆。
3. 當我們遭遇逼迫時,屬神的子民該有的反應不是 '抵抗',而是 '逃' (太 10:23、羅 13:4~5、啟 12:6)。可能是山上易於躲藏吧;據早期教會的傳說,耶路撒冷未亡之前,門徒曾逃到位於約但河東、座落於山麓的彼拉城。
4. '房子上' 指的是 '屬天的事';'家裡' 指的是 '世俗之事'。意思是在末日的時候,毋須再為世俗之事所累,更當專注於神國的事工,因為日子不多了,還有什麼事情比得救更重要呢?!
5. '田裡' 指的是 '從事傳福音、負責栽種造就未信者的事工';'取衣裳' 指的是 '還要記得穿上西裝外套',泛指一些俗世所看重的物質與頭銜。有些人傳福音,例如中古世紀的羅耀拉 (San Ignacio de Loyola,1491~1556) 還有一位我朋友,就偏要在乎一些頭銜與 '實質的裝備',像什麼 '耶穌會士' 啦、'備齊上帝武裝' 啦、'文武雙全' 啦等等,再加上 '清貧、守貞、與絕對的服從',認為唯有具備這些條件者,方屬 '攻克己身',才配得成為神的僕人。耶穌說這樣是沒有必要的,因為時間真的有限了!(主啊,我懇求你成全;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拜託啦... XD)
6. '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具體的意思是懷孕哺乳的婦人行動不便、逃難不易。引申意 '懷孕的' 則指的是 '私慾懷胎就生出罪來' (雅 1:15),在末世不該再心存私欲,因為可以認罪悔改與修練克己的日子不多了;'奶孩子的' 指的是 '教育者' 或 '牧養教會者',因為這個世代的私欲橫行,多方迷惑,要幫助人從亂世中出淤泥而不染、堅守正道,是相當困難的。心存私欲與身處亂迷,皆是重重業障、離道甚遠,故為 '有禍'。
7. '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是在比喻 '想逃卻沒辦法逃'。冬天冰雪嚴寒、寸步難行;安息日,所有人都足不出戶、凡移動超過 1.5 公里,將被視為違反守安息日律例而被處死 (這是猶太的舊例;請別忘了耶穌當時的聽眾是誰),請問這是要怎麼逃難啊?綜上,那為什麼 '逃不了' 呢?因為很多人根本都還為信主悔改認罪啊!
8. '那日子' 是指預言末日大災難的經過時間,神為了將來可能會悔改信主的人,要設法減少那致命的災難日;因為若不減少那些日子,那些 '準基督徒' 就沒有一個人能活著得救,故神限定災期雖必發生,但為期總共只能三年半,即四十二個月,或一千二百六十天 (耶穌用 但以理書 9:27 來對比 啟 12:6、13:5)。牧羊人不願一隻羊迷失,哪怕僅僅只是一隻 (太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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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內容,可以的話,請盡量不要看,因為這樣會啟動各位大腦的深度思維,我真的覺得 '無腦' 比較好:
各位讀到這裡或許會問:'那神為什麼不乾脆讓這些災害根本不要發生,不是更好嗎'?好問題!要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要先明白一個道理:大災難不是神主動給的,正如同夏娃吃禁果一樣,這都不是神所期待的。無奈人還是這麼幹了!我們絕不能說:當時神給了我們自由意志、相信蛇與人的行為是神的無知與無能;我們不能把神給蛇還有我們對於自主權上的尊重當作是 '有害的'、不能說後來蛇與人類對自主權的濫用是神的 '不察';因為 '相信' 與 '尊重',本來就是在某個面向上的 '不受控制'。不能說後來的失控,是神所 '必然的預見'。神當然可以預見失控,但神基於愛與相信 (林前 13:7)、對蛇與人有盼望、才把這個 '生死交會' 的狀況,交給我們自己來判斷決定。
無奈人還是這麼幹了!硬是選擇了 '死',剩下的爛攤子全丟給神來處理。我是神的話,科科,我當下就給那對狗男女叛徒、外加那條可惡的蛇,X 他老木來個五雷轟頂、五馬分屍、五技可施,剁成肉醬當伊甸園的肥料也是剛好而已。然後要嘛重新造人,但這次把人造成畜牲,不再給人自由意志,這樣就絕對不會出錯了、要嘛繼續過我的好日子、當我的無敵天神。這樣簡單又明瞭、暢快又舒適、誰也不知道曾有這麼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一切當作什麼也沒發生。
可是事實上呢?連我這種智障都想得到的方法,神卻沒有這樣做;祂選擇了一個我看來最笨、最吃力、最不討好、最耗時、最沒效率的方法來處理這爛攤子... 於是,才有了我們現在可以在這裡靠杯的餘地。後來的事,聖經上都有記載,大家多少都知道些,不必多說。我只想請各位想想,神這麼做,到底是為了什麼?這樣還能說大災難是神降的嗎?
如果懂了這道理,各位便能再知道一件事,那就是神還是多多少少會 '干預一下' 這原本不可改變的因果業障,神把人所造的孽,在不失神心中所知曉的公平正義尺度權衡下,盡可能的攬在神自己的身上,看看耶穌的降世便知;這是其中一例、但這是最重大最重要的一例。只是,這樣做為的又是什麼呢?
各位朋友,以上的答案,若不是 '神愛世人',我就真的不懂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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