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8:16~20

16 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
17 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
18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心得

這是主耶穌在升天前最後殷殷叮囑門徒的 '重大使命',就是 '傳福音到天下萬國、使萬民受洗、都作主耶穌的門徒、學會遵守聖經的教誨'

1. 還有人疑惑!?有一個可能,就是主耶穌復活後的身體,與在世時的肉身外貌不盡相同;因為抹大拉的馬利亞面對面看見耶穌時,也看不出來面前的那位是她過去所熟知的耶穌 (約 20:14)。但若不是這樣的話,看到了本尊復活顯現眼前,還能夠不信?這世上就是有這麼多人,選擇 '繞遠的路' 來走;證據歷歷、擺在眼前的主耶穌復活,人不信、竟要去拜那會朽壞的金牛犢?這麼繞?唉,我無言。

這就甭提了;來說個 '反向繞路' 的情形,更莫名其妙:最近有人被指涉學歷造假。其實造假這種事,有時候說大也不大,從刑法偽造私文書 (這人的論文、畢業證書,不是 '公務員' 於職務上所為之文書,故屬 '私文書') 的角度說,此人依想像競合包括上成一罪充其量也不過蹲個五年;可是,令人搞不懂的是:明明把論文拿出來給大家看看就可以解決的事,為何要大費周章 '繞一大圈' 去互相爭執吵鬧呢?這種僅須花個三十秒就可以解決的事情,到現在一百三十天都快過去了,還沒搞完。很不幸的,包括以前的我,世間大部分的人都喜歡繞遠路走,只不過此例似乎繞得太遠了一點啊;此人若不是真的作假、就是擁有與衝樹哥相同的腦容量。水,我更無言,大家發大財!

2. 耶穌擁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之中,對我們人類而言最事關緊要的,就是永遠且無限的復活裏所得 '救贖的權柄'、與 '賜永生的權柄',這權柄勝過了今世的一切!這權柄是主耶穌所有的,人離開主,就沒有這權柄了;此外,天上、地上、和地底下所有的權柄,都為主所掌握,所以凡倚靠主耶穌的人,將沒有一個難處是主所不能解決的!耶 32:27 '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阿們!

3. + 4. 這兩節是馬太整卷書主耶穌最後的訓誨,非常重要;提到了主的同在,乃由於我們完成了主所託付使命中的各個要素所致。以下將採法學上逐條釋義法律的方法,詳細解析之:

1) 你們要去 = 之所以要 '去',就是帶著主所有的權柄 '往外出發',一方面表示凡遵命而出外傳福音的人,也將是帶著主的權柄而傳的。關於這點,等到我們讀 使徒行傳 的時候,就會看到很多門徒帶著主的權柄傳福音的實例了。另外一方面,在 '往外' 的同時,我們也當把 '內裏' 鞏固好;俗話說 '攘外必先安內',所謂的 '安內',就是指 '充實自己' 與 '照顧家人'。就傳福音而言,如何充實好自己?大哉問啊哈哈!這裏因篇幅所限,用最簡單的幾個字說吧,個人認為應是:成己為所愛、學己為所能、思己為所願、捨己為所用;如何照顧好家人?個人認為是:在盡可能給予安居、衣食、撫慰、勉勵、支持的原則下,使家人信主得救。請記得,愛人,當先從自己最親最愛的人愛起;原則上應是你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師長好友同學鄰居,但也會有例外;哪天能愛仇人時 (也搞不好仇人正是你娘親也說不定),你便得道了。

2) 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門徒' 的含意,不只是使人聽過、接受、相信基督福音而已,還要加以訓練、教導、造就、帶領,使其真實生活或行為認識,皆能與外在 '耶穌基督信仰者之身分' 相匹配而有具確的踐行。對此又分為二方面進行如下:

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原文直譯 '進入父子聖靈的名裏';'父、子、聖靈' 三個位格,卻只有一個 '名' (原文使用單數表現)。這句話裏面便包含了學說上所謂 '三位一體' 的概念。另外,'給他們施洗',按原文,是將受洗者 '浸入水中'。基督徒的施洗,在意義上與施洗約翰的受浸不同;施洗約翰的受浸禮只是領人悔改而已;徒 19:4 '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而基督徒的受洗,除了象徵將人原有的敗壞生命埋葬在水裏之外,還具有積極方面的意義,那就是 '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 (原文直譯)。名字代表一個人的實體表徵,父、子、聖靈的名代表三位一體的實際;故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意即將人帶進與三位一體神奧秘的屬靈聯合。先藉著受浸與主一同埋葬、後來也要與主一同復活 (西 2:12)、而得著基督復活的生命。因此,我們必是在 '重生' 的生命中,才能與三一神發生奧秘的聯結。

=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主教訓門徒的一切話中,特別強調此刻所託付的使命。就著我們後世的信徒而言,所謂的 '吩咐',乃是指全部聖經上的話。作門徒的含意,不但要使人接受福音、相信基督而已,並且還要加以訓練教導,使其生命和認識能力可與其身分 (基督徒) 相配。傳福音不單是使人相信主就好了,相信了以後,還要常在生活上照顧他們,使他們日後都能成為主的門徒。'都' 教訓他們遵守,該字表示我們對於教訓不可選擇、偏廢、極端,而要全面且均衡;'遵守' 表示重點不在於客觀道理上的認識,乃在於主觀經歷上的實際踐行 (太 7:24~25)

3) 我就常與你們同在 = 謂達成以上要求,方能發生後續的應許。這表示我們得享與主同在的先決條件,在於我們是否履行前述之二大使命:去傳福音 (充實自己、照顧家人、服務其他人)、使人作耶穌的門徒 (替人受洗、教導解釋使人遵守聖經上的話)。

(馬太福音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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