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9:23~27

成為得勝者

23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24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25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了自己,賠上自己,有什麼益處呢?
26 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裡,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裡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27 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神的國

賞析

想成為得勝者嗎?做到兩件事就可以了:不以主耶穌和主耶穌的道理為恥、然後捨己。這裡分享一下我自己的心路歷程:

先說我有沒有以主耶穌和聖經為恥?長久以來,我一直不敢在人前承認自己相信上帝、總覺得很 '丟臉',分析之所以會如此的原因,應是以下幾點:

@ 信耶穌的人在台灣屬 '極少數' (直到現在,統計全台信耶穌的人口,仍未超過全國人口的 5%,而這數據只代表 '願意在問卷上填寫自己是基督徒' 的態樣喔、'是不是真的相信、活出基督徒的生命' 等等 '實質因素' 都還不考慮喔,就只有 5% 而已。好淒涼的數字啊...),所以每每與人相處,這方面總顯得自己是 '異類',那感覺滿尷尬的。@ 其次是因為人們常常拿一些基督徒的 '北爛' 行為例如手持擴音器在北車大聲說 '不信者會永死' 作為茶餘飯後訕笑的話題、或是當大家都拿香跟拜的時候,我在一旁不知道該怎麼辦、然後被大家覺得 '你是在假掰什麼清高西洋教徒啊',那感覺滿賭爛的。@ 第三是我覺得別人信不信關我屁事啊?跟別人分享這麼美好的福音,還要看他臉色、還要被他嫌棄?這種吃力又不討好的事情,做來幹嘛?@ 更甚者,過去的我,只信上帝的存在,但我不信耶穌,我當時不懂耶穌的死與 '赦免我們的罪' 之間有什麼關係。我也不信聖經,因為我不相信這世上還有什麼比金錢與權力更能帶來幸福,我覺得聖經這本書只是個宗教手段,目的在愚化人民,以達到政治安定的狀態。

現在的我,一路走來,回頭看看,我只能說:我是個罪人!感謝主!感謝主對我的寬恕與慈愛!其他的,我實在不想再多說什麼了,只願凡有上述想法的朋友,可以再考慮一下,我願陪伴各位、回答所有我所知道的問題、分享我所知道的經驗、給予一切可能的協助,希望不信的朋友或能稍稍回心轉念。因為,在當時,主也同樣免了我的債。

再談我有沒有捨己?要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要先自問幾個問題:

@ 我擔心明天的吃喝、升遷、與安危嗎?我害怕失去什麼嗎?豐沛的物質較能使我有安全感嗎?我害怕死亡嗎?

@ 我做任何一件事時,是否先考量自己的利益?什麼是他人的利益與神的教導、這對我來說很難理解或很難有 fu 嗎?

@ 我羨慕別人嗎?我忌妒別人嗎?我仇恨別人嗎?我時常憤怒嗎?我自卑嗎?

@ 我好勝嗎?我貪吃嗎?我懶惰嗎?我貪戀女色嗎?我渴慕愛情嗎?我的行為經常受自身肉體欲望所支配嗎?

若以上問題的答案,越是靠近 '絕對沒有',那就是越靠近 '捨己' 的狀態了。所以我到底有沒有?... 還是不要說好了,知道答案後你肯定會說 '喂,換個人來寫得勝者啦'!唉,我超弱的,一生的功課啊。科科。

1. 這是在說某些門徒將在世時親睹神的國度,主在這裡提這點,目的應是要呼應門徒捨己跟隨主之後相關連的狀態。明天讀到再談,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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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還記得上回有個小問題嗎?除了保羅的論述之外,答案也在今天的經文中喔~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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