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字,匯整改作自眾網站)
二元論 (dualism) 的主張就是認為有兩種根本上完全不同而且無法統合的東西的存在。在不同的領域有不同的二元論主張﹐當人們企圖把握世上的事物或原理時﹐我們喜歡尋根究底﹐並把一樣一樣的東西統合起來。例如﹐古人喜歡用陰陽的運行與變化來解釋萬事萬物﹐如果陰與陽是所有事物運行的兩個無法再向下探尋的最基本原理﹐那麼﹐我們就說﹐這個世界是由陰陽二元的原理所掌控﹐這就會是一種二元論的主張。然而﹐古人還是發明了一個號稱可以陰中有陽而且陽中有陰的最基本原理「太極」來統合一切﹐而這就把二元論變成了一元論 (monism)﹐主張這個世界的運行可以由一個最基本原理所把握。
就力學而言,在宇宙中有四種基本力 – 磁力、重力、強力、與弱力。科學家們已能夠將磁力、強力、與弱力這三種基本力統合起來﹐則四種基本力就變成兩種基本力﹐這就成為一種力學上的二元論。然而﹐人們並不滿足於此﹐一些科學家企圖再將另一個重力也加進去成為最後的大統一理論﹐如果這可以成功﹐則這就成了力學上的一元論。
在哲學上,所謂二元論(dualism)可分兩方面說:第一是形上學的(metaphysical)二元論;第二是知識論上的(epistemological)二元論。前者是說,在任何既有的領域之內,都有兩個獨立而不可相互還元的實體(substance)。換言之,宇宙最根本的實在是二而非一。例如,柏拉圖的二元論,他劃分感性世界和睿智世界(the sensible world and intelligible world)之同,我們不能把前者還元成後者,或把後者還元成前者。近代的笛卡兒及其學派(cartesian)的二元論是說,根本的實在有二:一為思維性的(thinking)實體,一為具有擴延性的(extended)實體,即通常所謂的精神與物質之二分。笛氏之後的理性論大師萊布尼茲(Leibnizn)及其學派也有其特殊的二元論,他們把世界分成現實的和可能的,但認為我們的這個世界是所有可能世界當中最好的一個世界。至於近代最偉大的德國哲學家康德(I.Kant),他的二元論是說,我們所能認識的只是現象(phenomenal),即經驗及可能經驗的事物,而物自體(thing in itself)或本體(the noumenal)不可知。其次,所謂知識論上的二元論是說,吾人的認識對象 (被知覺或記憶的事物) 和內容 (呈現在認識主體心中的感覺與料、記憶或概念等) 是截然不同的。
二元論是本體論的一支,意思即宇宙由兩種主要不可缺少且獨立的元素組成,至於是哪兩種元素,則不同的學說不盡相同。如笛卡兒的精神與物質二元論(心物二元論),瑣羅亞斯德教的善惡,光明黑暗二元論,如上帝與魔鬼二元論,甚至中國的陰陽(太極),也是二元論的例子,彼此有著相類相異之處。
以下是二元論的幾個應用:
心物二元論 (mind-body dualism) 和物理論 (physicalism) 是形上學上兩個互不相容的主張。物理論者相信世界上只存在有一種東西︰可以被科學語詞解釋的東西。物理論者對於科學的極度樂觀不是沒有理由的,在幾世紀以來,隨著研究成果的累積,科學對於世界的描述越來越詳細精確,許多曾經不被認為能夠被科學所解釋的東西,現在都已經在我們的掌握之中。在過去,我們將雨水的來源歸諸於神祇,將疾病的原因歸諸于鬼怪,將生物的活動現象歸諸於「精神的火花 (vital spark)」,如今,這些現象都可以被生物學、化學和物理學所解釋。目睹科學版圖的逐漸擴大,我們似乎有信心期望一個統合所有學科、可以解釋所有現象的最終理論的出現。然而,心靈性質的存在就像是偷藏在抽屜的威而鋼,隨時提醒著科學家他們還有堅強的障礙尚未克服。
心物二元論泛指所有宣稱心靈和身體屬於不同種類的東西的主張。這些點子的民間版本擁有廣大的領土和悠久的歷史,不論是中國和西藏的輪迴轉世、日本的地縛靈、基督教國家的「死後走進一道光芒中」都是二元論的例子。然而,一直到16世紀才有人真正嚴肅地試圖為二元論辯護,這個人叫做笛卡兒 (René Descartes)。在他的第二沉思錄 (second meditation)裡,笛卡兒為二元論提出了這樣的論證︰
1.我無法懷疑我作為一個正在思考的心靈而存在。
2.我可以懷疑我的身體的存在。
3.我的心靈和我的身體不是同一個東西。
而這也是大家第一次認識笛卡兒時會收到的見面禮「我思故我在」的由來。(拜託,叫那些老師和勵志作家別再到處碎碎念說「因此,思想是存在的目的」了,不識字兼沒衛生。)
笛卡兒的意見是性質二元論 (substance dualism) 的典型 (詳後述),主張心靈和物質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東西。除了本質二元論之外,形上學上常見的二元論還有性質二元論(property dualism),主張雖然本體上只存在有物理實體 (physical substance),但是一個物理實體有可能同時具有無法互相化約的物理性質和心靈性質。物理論者基本上希望科學不但能解釋所有東西,而且能解釋所有現象,所以不管是本質二元論還是性質二元論,都與物理論不相容。
《孫子兵法》也論及二元論的問題,在領導中之二元矛盾即「組織目標」與「個人目標」,領導者之二元矛盾即是「責任心」與「仁愛心」即「嚴」與「仁」的問題。為求得矛盾雙方的合理解決,不是採中庸之道,即可獲得。應該要有創發性之思維,跳脫思想的框架,使兩者均能兼顧這才是高明的領導者,孫子的領導行為即是讓組織與個人之目的結合。孫子在<始計篇>中就說「道」,在<九地篇>中說:「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則首尾俱至」,又說:「夫吳人與越人相惡也,當其同舟而濟遇風雨,其相救也,如左右手。」可見只要組織成員有共同之目標沒有達不成的任務,在組織目標相同之下,人人都能自律自發,當然就解決了二元矛盾之問題。
性質二元論的主要代表人物可以算是近年來新竄起的美國年輕哲學家 David Chalmers﹐他主張心靈性質由物質的作用所產生﹐但無法由物質的性質所解釋 。這兩個主張都有很強的支持度﹐第一﹐當今腦神經科學的諸多證據可以支持心靈現象是由大腦的作用產生的﹐因為我們可以發現許多腦病變或是腦傷的病患在心靈的層次產生了變化﹐而且﹐不同部位的傷害造成不同的認知障礙。例如﹐有些人因而失去了對顏色的知覺﹐所有的東西都變成了黑色、白色或是灰色。有些人只注意左邊而忽視右邊﹐當你要他畫一個房子﹐他只會畫左邊﹐而且覺得自己畫完了。有些人保留短期記憶而喪失了長期記憶的能力﹐當你第一次跟他見面談話時﹐你完全無法分辨他和其他人有什麼不同。但是﹐當你之後再去拜訪他﹐你必須每次都要重新再自我介紹一次﹐因為他完全不記得你了。在這些例子中﹐我們甚至可以定位出一些特別的大腦區域相對於某些心靈現象﹐而且除了感官知覺之外﹐我們也發現大腦的某些區域和某些化學物質 (神經傳導物質) 對情緒有很直接的關聯﹐例如﹐憂鬱症病患可以在補充像是血清素 (Serotonin) 等藥物後﹐讓情緒好轉。所以﹐主張心靈由大腦 (物質) 所產生的說法獲得科學上的支持。第二個主張關於心靈性質無法由物質 (或物理) 性質所解釋﹐我們稱此為心之不可化約性 (the irreducibility of the mind)﹐而這心之不可化約性也獲得許多哲學論證的支持﹐例如﹐Jackson 論證說﹐一個具有完全物理知識的人在親眼看見紅色之前仍舊無法知道當一個人看見紅色所產生的感官知覺是什麼 。簡單的說﹐一個天生的瞎子無法藉由物理知識知道顏色的感官知覺。以不同的例子﹐Nagel 論證說﹐無論我們對蝙蝠的大腦有多了解﹐我們仍舊無法知道當一個蝙蝠感覺起來像是什麼樣子 (We cannot know what it is like to be a bat.) 。另外﹐Searle 也論證說﹐當我們主張﹐「痛」其實就是某某神經作用時﹐關於「痛」的最重要的意義 (也就是感官感覺) 被遺漏了。其他還有許多哲學論證像是﹐逆反感質與無心人論證也都支持這樣的主張 。
所以﹐性質二元論的兩大基本主張可以說是匯集了目前最多的共識所產生的一個理論﹐而且﹐這樣的主張符合我們對心物二元的直覺﹐而且也解釋了為什麼心物可以有交互作用。但是﹐二元論的悲慘命運不會因為這樣就遠離了﹐類似的問題會再次召來二元論的厄運。我們可以問﹐心靈性質和物質性質有沒有任何危險關係?
只要我們認同心物的交互作用﹐它們的關係是必然存在而且危險的﹐這種關係會再次讓我們難以站穩在二元論的山坡上。
性質二元論主張心物互動的關係不是在性質的層面而是在實體的層面﹐但是﹐因為心靈性質和物質性質都來自同一個實體﹐我們便可以藉由這層關係追問﹐為什麼同一個實體的東西產生了兩種完全不同的性質? 既然心靈性質由物理作用所產生﹐為什麼我們無法藉由對物理作用的了解來解釋心靈性質或心靈現象? 如果心靈現象完全由物理作用所造成﹐或更精確的說﹐如果心靈現象在本體上根本就是物質的作用﹐那麼﹐我們只要能夠完全把握該物理作用﹐我們就應該可以在本體上完全把握心靈現象﹐然而﹐我們卻無法做到這點。
我們無法化約心靈的可能性有三個﹐一是那些心靈不可化約的性質沒有本體地位﹐這條路是把心靈現象當作是一種幻覺 或當作是一種因錯誤思考所導致的認知錯誤 ﹐如此一來﹐由於心靈性質根本不是真實的存在物﹐所以﹐我們無法用物質性質來解釋心靈性質就很合理了。這條路線稱為取消唯物論﹐意思是說﹐把 (無法化約的) 心靈現象或心靈性質從存在物的名單中取消劃掉﹐也就是主張 (不可化約的) 心靈不存在。這麼一來﹐二元論也就被瓦解而形成了物質一元論。
第二個可能性是心靈現象在本體上不完全或根本不由物理作用所產生﹐而這條路卻帶領我們走回實體二元論﹐但卻仍無法幫我們解決實體二元論的困難。
第三條路則是主張﹐因為我們的認知能力有限﹐所以﹐我們才無法用物質性質來解釋心靈性質。這樣的觀點主張﹐我們的認知能力個別產生出關於心靈與物質的兩種概念﹐我們用概念來把握事物與累積知識﹐而這兩種概念彼此無法解釋﹐但是﹐這只是因為我們的認知能力有限﹐如果我們的認知能力可以擴大﹐那麼﹐我們就有可能用關於物質性質的概念來解釋關於心靈性質的概念了﹐這個說法似乎比較有說服力﹐可是﹐這麼一來﹐這樣的理論就不再是性質二元論而形成了概念二元論了。那麼﹐概念二元論是否可以逃出二元論的宿命呢?
當代哲學家 Levine 也接受關於心靈的不可化約性﹐他認為我們無法使用物理概念來取代或化約心靈概念﹐但問題是﹐這樣的不可化約性象徵什麼呢? 性質二元論者 Chalmers 主張心之不可化約性顯示心靈與物理性質的不可化約性﹐換句話說﹐這個世界存在有兩種無法互相解釋的性質﹐這是一個本體論上 (ontological)的說法﹐但是﹐Levine反對這樣的說法﹐他主張﹐心之不可化約性只能顯示我們有兩種彼此無法化約的概念或是知識﹐而這些知識或概念不必然都能完全顯示本體上的事實﹐這句話的意思是說﹐這些知識或概念不見得是在談論真實的存在物或存在性質﹐即使它們真能(在某種程度上)指涉到真實存在物或性質﹐也不見得表示這些概念或知識完全掌握了心靈與物質現象﹐所以﹐Levine 使用「解釋的鴻溝」(explanatory gap) 來描述心靈的不可化約性﹐也就是說﹐他主張心之不可化約性僅僅在我們的知識方面 (epistemological) 而不見得是在本體方面﹐我們無法用物理概念來化約心靈概念是因為我們目前對心靈與物質的理解間有著解釋的鴻溝﹐以致於我們無法用其中一個去解釋另一個 。
性質二元論難以回答為什麼相同的實體會產生兩種完全不同而且在本質上無法互相解釋的性質﹐但是﹐概念二元論卻很容易解釋這樣的現象﹐答案是﹐我們的認知能力有問題﹐心靈性質與物理性質並非沒有關連﹐只不過是我們的認知能力無法掌握它們的關聯。我們可以由 McGinn 的論證來看這樣的認知問題。
McGinn 主張人類的認知能力有限而無法解決心物化約的問題 。 雖然 McGinn 相信客觀的物理概念和主觀的心靈概念都指設到真實的存在現象﹐而且他也同時主張﹐物質才是世界的基本存在物﹐而心靈是由物質所構成的。既然心靈現象來自物質作用﹐那麼﹐為什麼我們無法用物質性質徹底解釋心靈現象呢? 他認為﹐那是因為我們的認知功能並不完美而且有其極限﹐我們的大腦無法發展出能夠橫跨「解釋的鴻溝」的理論﹐我們永遠無法知道物質是如何造就心靈的﹐人類大腦的認知功能無法得出該問題的解答﹐甚至﹐McGinn 認為﹐當解答攤在我們面前時﹐我們也無法理解它。
這似乎是很奇特的一種說法﹐但是﹐McGinn 解釋說﹐這樣的看法其實是很合理的﹐我們經常都只看到我們的大腦有多麼了不起﹐但是﹐卻很少人注意到其實大腦也是有其極限的。依據演化論﹐人的大腦和猴子的大腦都是演化的產物﹐猴子的大腦功能無法用來了解量子力學﹐既然猴子的大腦有其極限﹐為什麼人類的大腦沒有極限呢? 既然我們的認知功能有其極限﹐那麼﹐如果我們發現有個問題我們無法解決﹐我們並不需要覺得那有什麼好奇怪的。
接著﹐McGinn 論證為什麼我們無法解決這個心之不可化約性的問題。他說﹐假設有一個性質是用來解釋大腦如何產生心靈的關鍵特性。那麼﹐性質就是大腦運作和心靈現象的連接點﹐也就是說﹐性質同時包括有大腦功能和心靈的現象﹐如果我們用客觀觀點看這個性質則我們看不到性質的全部﹐因為客觀觀點見不到主觀心靈性質﹐反之﹐如果我們用主觀觀點看性質﹐我們也看不到性質的全部﹐因為在內心世界的反思能力 (或所謂的直覺) 不可能觀察大腦現象﹐所以我們的主觀觀點也無法觀察客觀的大腦運作。那麼﹐我們根本無法掌握性質這個了解心與腦交接的關鍵性質﹐這麼一來﹐我們根本不可能了解心靈是如何被大腦產生的。所以﹐McGinn 說﹐這個問題是永遠的謎﹐它超越了人類的認知極限。
然而﹐McGinn 的論證也是有問題的﹐他的論證預設主觀與客觀觀點是我們僅有的觀點﹐我們不可能用其他的觀點重新理解心靈與物質。基於這樣的假設他的論證才能成立。但從 Searle 與 Nagel 對心之不可化約性問題的分析來說﹐這兩個觀點都預設了主客的絕對區隔﹐而這個區隔卻是錯誤的區隔 。尤其 Nagel 所提出的擴展論 (expansionism) 就是企圖找出破除這種絕對區隔的新觀點﹐然後再用這樣的新觀點發展出新的概念來解決這種心靈概念的不可化約性問題。雖然﹐Nagel 無法證實這樣的新觀點的確是存在的﹐但是 McGinn 也無法證實人類無法發展出這樣的新觀點。然而﹐無論 Nagel 的說法是否辦得到﹐McGinn 與 Levine 的論證的確可以指出當今概念與知識的不可化約性。也就是說﹐雖然這不見得是人類的認知極限﹐但依據目前的心靈與物理概念﹐它們是互相不可化約的。
這個知識與概念上的不可化約性由 Levine 的用詞來說就是在我們對心靈與物質的解釋與理解中存在有一個無法跨越的鴻溝﹐如此一來﹐人類知識與概念就被區分成心靈與物質兩大部份彼此無法互相解釋。這個說法主張我們對心靈與物質的知識是分別建立起來的﹐其否定了心靈知識與物理知識具有可互相交流性。當然﹐這個無法跨越的鴻溝只是針對心靈的不可化約性質來說的﹐所以在這裡所說的心靈知識也只是針對像是感質、情緒等的主觀心靈現象來說。我們有些心靈知識或心靈概念的內容是建立在客觀的觀點上﹐只要不涉及主觀的心靈感質或情緒就幾乎不會有解釋的鴻溝的問題。但即使是如此﹐我們仍然會遇見兩個問題﹐第一是我們憑什麼主張這些不可化約的心靈性質由物質所構成呢? 我們藉由心靈與物理知識和概念的運用主張心靈由大腦生產出來﹐如果這兩種用來推理的知識來自完全不同的地方又無法交流﹐我們如何肯定它們來自於相同的實體? 雖然我們或許可以藉由腦神經科學上的研究發現大腦變化可以對應於心靈的變化﹐也就是說﹐當我們觀察到大腦產生某種變化 X 時﹐心靈始終有著Y的變化﹐那麼﹐我們或許會說﹐X 產生 Y。然而﹐由於概念的不可化約性﹐我們卻永遠無法解釋為什麼 X 會產生 Y。如果我們無法將這兩種變化結合起來﹐那麼﹐我們所觀察的只能算是一種經常性的同時出現的對應關係而不能使用因果關聯來說明大腦和心靈的運作﹐若要加諸因果關連到心靈與大腦上﹐我們至少也要有一個為什麼 X 會產生 Y 的因果說明﹐但概念的不可化性否決了這個可能性﹐而這樣的否決也同時讓我們難以賦予它們因果關連。這麼一來﹐我們也沒有充分的理由主張心靈由大腦運作所產生。當我們否認了我們對心靈的理解和對物質的理解有個不可跨越的鴻溝之後﹐連帶關於心靈與物質屬於相同實體的說法也有成立的困難了。
第二個問題是如果我們的心靈知識和物理知識都來自於同一個本體事實﹐那麼﹐為什麼它們會無法互相解釋? 這似乎只能解釋說﹐我們對心物的認識是錯誤的或至少是不充分的﹐這麼一來﹐這樣的二元論來自於錯誤或不充分的知識﹐那麼我們便可以稱呼這樣的二元論為「錯誤概念二元論」或「不充分概念二元論」﹐由這名稱來看﹐我們就很容易的可以推斷﹐這種二元論是沒什麼意義的。
然而﹐如果我們把心物屬同一實體的想法當作基本假設﹐那麼﹐依據概念二元論的說法﹐我們也可以假設某外星人的認知能力可以統合心靈與物理知識﹐也就是說﹐並不是這樣的知識不存在﹐而是如 McGinn 所言﹐這樣的知識無法被人類的大腦所學會﹐那麼﹐概念二元論最多也只適用於描述人類的認知現象﹐由於人類對大腦與心靈的認識不完全或是根本是錯誤的﹐因此造成了這樣的概念與知識方面的二元論。那麼﹐這種二元論似乎仍舊沒什麼意義﹐尤其針對本體事物的探討上來說﹐如果我們談論的是關於世界真相的問題﹐那麼﹐概念二元論仍舊要失敗﹐因為這表示我們對心靈與物質的了解是錯誤的或至少是不完全的﹐我們雖然可能並不具有完全的知識與正確的概念﹐但這並不是世界上真的存在有無法互相化約的心靈與物質現象。
 除了以上所說的與心靈哲學相關的二元論之外﹐另有一種著名的心物二元論可稱為述詞二元論 (predicate dualism) 或稱為原則二元論﹐這種二元論主張物理概念 (或只針對述詞概念) 基本上可用充分及必要條件來把握﹐而心靈概念 (或述詞) 像是相信、痛、和喜歡等等卻無法用充分及必要條件來把握﹐這樣的情況也造成它們彼此化約的困難。這種二元論主要由 Donald Davidson  所提出﹐他稱其理論為不規則一元論 (anomalous monism)﹐也就是說﹐這個二元論的主張只是在述詞規則方面﹐而在實體層面屬於一元論﹐這樣的理論和性質二元論以及概念二元論有著類似的困難﹐既然在本體上物質和心靈是相同的東西﹐為什麼會有不同的運作方式? 唯一的解釋仍舊是因為我們用不同的認知方式去把握它們﹐所以﹐這種二元論也可以視同為一種概念二元論﹐而與概念二元論有相同的問題。
在心靈哲學中﹐二元論是最符合我們直覺的理論﹐但是﹐在不否定心物關聯或交互作用的情況下﹐它們的關聯就像是一個無法駐足的斜坡﹐這樣的斜坡無法讓二元論安然的棲息於山坡上而當我們深入討論心物的關聯之後﹐我們將無可避免的滑落至一元論的山谷。如果我們要堅持心物二元論﹐我們勢必要放棄心物之間的關聯或是交互作用﹐否則﹐我們可能就得有心理準備接受心物一元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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