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麻痺症
資料來源: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ㄧ、認識疾病
(一)疾病確認
絕大部分幼兒超過95%以上感染到小兒麻痺病毒之後,產生的人為不明顯(inapparent)或無症狀(asymptomatic)的感染,小部分約4~8%的人產生輕微症狀(如發燒、頭痛、倦怠、噁心)、嘔吐等,1~2%的人發生或無菌性腦膜炎(aseptic meningitis),,但無任何麻痺症狀。,這些被感染者約在一1週後皆可完全恢復健康,只有大約0.3~小於1%感染到小兒麻痺病毒的人會出現麻痺(flaccid paralysis)症狀。
(二)致病因子
小兒麻痺病毒。
(三)發生情形
台臺灣地區自民國55年實施小兒麻痺疫苗預防接種計畫後,病例顯著下降。民國70年為零件,但惟民國71年曾爆發全島大流行,計有1,042例報告通報(98例死亡),報告通報病例以第I型最多。依據本署預防醫學研究所之依病毒檢驗報告資料,民國73年以後即沒有無分離出野生株之小兒麻痺病毒,自民國81年度實施「根除三麻一風」計畫以來,即以「急性無力肢體麻痺」(Acute Flaccid Paralysis, AFP)做為小兒麻痺之疫情監視指標。
(四)傳染窩
人類是唯一的傳染窩,傳染源常為症狀不明顯症狀或無症狀的人的之糞便。
(五)傳染方式
人對人的傳染方式主要由為糞-口途徑傳染,在大流行期間由飛沫(口咽)途徑傳染,但也有可能由人-人來傳染不過在衛生良好的環境,透過咽喉分泌物的傳播相對上就比較重要;有少數的報告指出,遭糞便污染的牛奶、食品也可能成為傳染媒介。
(六)潛伏期
3~35天,通常是7~14天。
(七)可傳染期
只要感染者排放病毒就可能造成傳染。在暴露於有臨床症狀或不顯感染者之後的36小時,受傳染者的喉部分泌物就可檢出病毒,而72小時後,糞便也開始帶有病毒。病毒在喉部約存在1週,而糞便中的病毒約存在3~6週或更久。傳染力最強的時間應是發病前後。
(八)感受性及抵抗力
如未曾接種疫苗,則幾乎所有人都具有感受性,但僅約有1%的感染者會出現臨床症狀,恢復後殘存麻痺的比率約為0.1%~1%,成人的比率較嬰幼兒為高。無論有無產生臨床症狀,感染後均具有終生免疫力。二次感染極少見,且多為感染不同型別病毒所造成。
(九)病例定義
1. 臨床病例:無其他原因引起急性肢體無力麻痺(flaccid paralysis),並沒有感覺或認知上的喪失。
2. 實驗室診斷
1) 病毒分離:從脊髓液、個案咽喉分泌物或糞便培養分離病毒,腦脊髓液(CSF)也可診斷但較為不佳。
2) 血清學:從急性和恢復期血清測小兒麻痺抗體(效價上升4倍)。
3) 腦脊髓液:腦脊髓液中白血球數上升(10~200 cells/mm3)。
3. 疑似病例:符合臨床病例定義者。
4. 確定病例:符合臨床病例定義且有確定的實驗室診斷。
二、預防保健
口服活的減毒小兒麻痺毒疫苗(OPV)或注射用不活化病毒疫苗(IPV)皆廣為使用,有些國家只用IPV,有些只用OPV,有些則兩二者皆用,而世界衛生組織建議OPV應例行性使用。活的減毒小兒麻痺病毒疫苗服用後身體產生自然感染,從而刺激產生循環抗體(Circulation antibodies)及腸道免疫,同時又可由糞便排出而感染未接種疫苗者,使其自然感染而產生免疫。
台灣地區我國目前使用三型混合的OPV(即包括三種抗原血清型),與白喉百日咳破傷風混合疫苗(DPT)同時接種。滿2個月時給第一劑,滿4個月時給第二劑,滿6個月時給第三劑。通常三劑之後,身體即產生足夠保護抗體,但為安全起見,11年後及國小一年級各再追加一劑,以維持足夠之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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