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園丁為了櫻花樹的請求:
1. 先遠火:請兩位遠離 "火源";遠離那毀謗、讒言、耳語、自認為好意的傳話,這只會加深你們的誤會與紛爭,因為這些傳話的人不是你們、更沒有一分一刻親身經歷你們彼此的一切。聽到任一方的說詞,只能片面的理解,但這些話語卻會深深的傷害彼此,這對你們不公平。
你們的反應都能理解,但也可能都還需要調整與進一步的諒解,更需要進一步的相互用同理心冷靜思考:
一方真的是 "騙子" 嗎?那為何當初嫂子離開中和時她會想自殺呢?後來還天天為了這個家不斷持誦祝禱呢?為何提離婚卻怎麼樣都不願意答應呢?
一方真的是 "壞媳婦" 嗎?那替你們家生了兩個可愛的孩子、還放棄工作、提供住家、不要一毛錢、忍受一切委屈與冤枉、並且還替他們教育撫養的人是誰呢?
誰都有功,誰都有過。糟糕的是那些不明究理的人從中 "熱心協調",越幫越忙。
你們早該幸福美好,彼此和樂,若想全家愉快地坐在櫻花樹面前欣賞和諧的景色,首先必須小心:凡能使櫻花樹遭焚毀的火源,你們都必須遠離。

2. 再滅火:既然這次火又燒了起來,要想辦法滅掉。這時丈夫扮演了最關鍵、最重要的角色:丈夫要向雙方說明事情的原委,不可偏袒任一方,有錯要認錯,有冤要陳明,最重要的還是包容與體諒:
想想你親娘,早早沒了丈夫,獨力教養持家,到現在看你成家立業、兒女環膝,這或許是她此生唯一僅存最有意義的盼望了吧?
想想你岳母,她二話不說,肩負起了本該是你負責的家庭義務,幫你省了無數的煩惱與後顧之憂,也不居功、也不埋怨,仍是默默地做不屬於她該做的事,犧牲她本該享受的福。這恩情,輸你親娘多少?
想想你妻子,從年輕跟了你、陪伴你、為你生小孩、提供娘家的資源供你運用、還受婆婆的氣與誤解,甚至精神上的虐待。每當哭著向你求援時,你常常只會偏袒你媽、將她棄之一邊,忘記過去對你一切的好。每次說離婚的是她,但每次放下、又回去帶小孩、在家等你的也是她。那種每次失望與無奈、落寞與哀傷、擦乾眼淚後又重新盼望等待你回轉的愛,你又該怎麼補償?這份愛,將會陪伴你一生,與你最親最密切。這樣的一份執著與忠心跟隨,輸你親娘多少?

3. 賞櫻花:眼前美麗的風景不欣賞、手邊幸福的親情不珍惜,你們卻堅持讓自己活在過去的仇恨與誤會中,讓過去一直不斷折磨自己、消耗自己、最後吞噬掉為你們早早預備好的幸福人生,搞得妻離子散、彼此永遠孤離對立,讓一株活生生美好的櫻花樹,逐漸凋零枯萎,豈是你們生活的目標嗎?若是這樣,過去所犯的錯就可以一筆勾銷嗎?
誰都有功,誰都有過。
倒不如抱著寬容的心、原諒彼此、記取錯誤、忘記背後、珍惜眼前、努力未來。這樣,過去的錯,也有了補償,沒有白錯;以前的恨,更可以放下,不再傷害。我們絕對不可能改變過去,但我們可以釋放過去;就算不是為了   神的緣故,這麼做最起碼可以得到的是:你們的日子將變得好過多了、你們無辜的孩子將不再受到來自上一代無端的精神折磨,可以好好享受   主賜給他們快樂的童年,直到他們長大,再把這份愛繼續傳遞下去、造福世人。
美麗的櫻花樹,不是人人可以擁有。擁有的人,應當珍惜,請好好欣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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