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6:30~59

吾言甚易知 甚易行 天下莫能知 莫能行

30 他們又說:你行什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做什麼事呢?
31 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如經上寫著說:他從天上賜下糧來給他們吃。
32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
33 因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
34 他們說: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
35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36 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
37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38 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
39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
40 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41 猶太人因為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就私下議論他,
42 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
43 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要大家議論。
44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45 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
46 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神來的,他看見過父。
47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48 我就是生命的糧。
49 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50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
51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52 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
53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55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56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
57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58 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59 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裡教訓人說的。

體會

神降嗎哪給以色列人吃,我們只聽其言,我們信嗎?我們沒有看過主,我們信主嗎?主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糧'。我們信主所說的嗎?永活的父怎樣差主來,主又因為父而與我們同在;照樣,吃主的肉的人也要因為主而活著。這話我們信嗎?

@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是什麼意思?

'真的是可吃可喝的',代表確實吃喝進身體裡去、就是 '走心'。我們知道舊約的律法禁止吃血,因為血就是生命:'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與肉同吃' (申 12:23)。所以帶血的肉之所以不能吃,是因為血有 '生命'。我們人類,不可以將自己的生命與其他的生命混攙,這是一種大大的污穢,在當時這樣的人是要被 '剪除' 掉的 (利 7:27)。所以當時猶太人才會對主說自己的血肉可供吃喝的說法,感到驚異莫名,甚至彼此爭論起來。血怎麼能喝呢?更何況是人的血啊!殊不知主的血與肉,乃是真正的生命,主就是生命的本身 (約 5:26),吃喝主的肉與血,才會與這生命同在同存!主的肉與血,才真的是我們可吃喝的!這不但不是污穢,反而這是真正的生命,正是我們迫切所需啊!那什麼叫 '吃喝' 呢?就是 '接受、相信、領會、順服、並實踐' 主的道。所謂吃主的肉、喝主的血,首先就是 '相信並順服' 主降生在人世、救贖天下所以的人、所有罪人,主在十字架上受死、為我們贖罪。因著主的死,給人聖潔屬靈的永生,永生就是永遠的生命。所以主才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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