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活經驗來看,人類最原始、最原生、最難以遏制的兩個衝動:性與暴力,是否應加以規範?實須有根本性的探究,本大綱僅探討 '暴力',分析如下:
@ 衝動是什麼?呼吸、進食、睡眠、繁殖、防衛... 等基本生存欲望
@ 衝動的目的為何?存活 + 快樂?其他目的?無目的?
目的論 → 非人類生命、個人、家庭、社會、族群、國家、文化、全人類、神
類別論 → 衝動個論
從目的看 → 衝動是否應該加以擴充或遏制?
從類別看 → 哪些衝動應該加以擴充或遏制?
--------
@ 若以 聖經 論 暴力,其性質為何?
→ 暴力的定性?什麼是暴力?
→ 暴力的態樣?聖經何處可見暴力?事實原因為何?
→ 暴力的主體?誰能行為?何謂 '授權為暴力行為'?
→ 暴力的地位?規範界圍?
→ 為暴力之原因?神為暴力、耶穌為暴力、門徒為暴力、人為暴力
→ 個人暴力受到耶穌禁絕的明文
→ 使徒保羅禁絕使用暴力的觀察
→ 其他使徒為個人暴力的觀察
→ 其他經卷對於禁絕個人暴力的明文
@ 代結論:個人一生當禁絕暴力 (肢體暴力、言語暴力、精神暴力、消極暴力)
--------
@ 個人對禁絕暴力違反的檢討
@ 今後遵守聖經教誨的生活規範
@ 將此信念教條化、教育化、宗教市場化
@ 結論
--------
'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 腓立比書 4:9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