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活經驗來看,人類最原始、最原生、最難以遏制的兩個衝動:性與暴力,是否應加以規範?實須有根本性的探究,本大綱僅探討 '暴力',分析如下:

@ 衝動是什麼?呼吸、進食、睡眠、繁殖、防衛... 等基本生存欲望

@ 衝動的目的為何?存活 + 快樂?其他目的?無目的?

目的論 → 非人類生命、個人、家庭、社會、族群、國家、文化、全人類、神

類別論 → 衝動個論

從目的看 → 衝動是否應該加以擴充或遏制?

從類別看 → 哪些衝動應該加以擴充或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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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以 聖經 論 暴力,其性質為何?

→ 暴力的定性?什麼是暴力?

→ 暴力的態樣?聖經何處可見暴力?事實原因為何?

→ 暴力的主體?誰能行為?何謂 '授權為暴力行為'?

→ 暴力的地位?規範界圍?

→ 為暴力之原因?神為暴力、耶穌為暴力、門徒為暴力、人為暴力

→ 個人暴力受到耶穌禁絕的明文

→ 使徒保羅禁絕使用暴力的觀察

→ 其他使徒為個人暴力的觀察

→ 其他經卷對於禁絕個人暴力的明文

@ 代結論:個人一生當禁絕暴力 (肢體暴力、言語暴力、精神暴力、消極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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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對禁絕暴力違反的檢討

@ 今後遵守聖經教誨的生活規範

@ 將此信念教條化、教育化、宗教市場化

@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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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 腓立比書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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