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25:13~27

保羅案情上呈於亞基帕王

13 過了些日子,亞基帕王百尼基氏來到該撒利亞,問非斯都安。

14 在那裡住了多日,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王,說:這裡有一個人,是腓力斯留在監裡的。
15 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將他的事稟報了我,求我定他的罪。
16 我對他們說,無論什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分訴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
17 及至他們都來到這裡,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來。
18 告他的人站著告他;所告的,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
19 不過是有幾樣辯論,為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
20 這些事當怎樣究問,我心裡作難,所以問他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為這些事聽審嗎?
21 但保羅求我留下他,要聽皇上審斷,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該撒那裡去。

22 亞基帕對非斯都說:我自己也願聽這人辯論。非斯都說:明天你可以聽。
23 第二天,亞基帕和百尼基大張威勢而來,同著眾千夫長和城裡的尊貴人進了公廳。非斯都吩咐一聲,就有人將保羅帶進來。
24 非斯都說:亞基帕王和在這裡的諸位啊,你們看這人,就是一切猶太人,在耶路撒冷和這裡,曾向我懇求、呼叫說:不可容他再活著。
25 但我查明他沒有犯什麼該死的罪,並且他自己上告於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
26 論到這人,我沒有確實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帶他到你們面前,也特意帶他到你亞基帕王面前,為要在查問之後有所陳奏。
27 據我看來,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適用

1.+2. 這裡的 '亞基帕王' 是 '亞基帕二世',是亞基帕一世的兒子、大希律的曾孫;但因為他老子有三個老婆、也不知道是哪個娘生的,所以光憑此並不能斷定這位亞基帕王就是土西拉所生的。在他父親 (徒 12:1,23) 過世後,受羅馬皇帝冊封為加利利和庇哩亞兩地的王,是希律王朝的最後一代王,這位子比巡撫更高、是更大行政區的首長,地位已見於羅馬皇帝左右了。'百尼基氏' 和前任巡撫腓力斯的妻子 (土西拉),均為亞基帕王的姊妹。據說百尼基氏先嫁給叔叔,在丈夫死後才回娘家與兄長同住,因有謠言說他兩人有亂倫的曖昧關係... 算了,這種 '皇家夜總會' 的紛亂誰也理不清,而且也不是重點,咱們就這麼准過去吧。XD

亞基帕王與百尼基氏這次前來向非斯都問安,這是當時官場慣例,鄰近官員在新上任時都會前來行禮貌的問候、彼此致意、互相結交,當然,這麼做對彼此未來仕途都有利益。

14~21 節,請未來想當官的朋友多研究一下,看看這說詞,中肯實在、公允恰當、又不與事實違背、但亦不必道出己心之真私,非斯都真是當官的良才啊。但不管怎樣,透過這番官話,主耶穌基督復活救贖的核心思想,也仍在此被帶了出來。相信這也是保羅當時堅持要上告於該撒的主要動機:保羅不願猶太人私底下汙衊主耶穌神聖的事工、要將這偉大的福音,公諸於普世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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