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9:16~30

16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17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18 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20 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
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2 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23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24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25 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6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27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
28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30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心得

1. 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羅 3:10),這是從 '人類百分之百完美零犯罪' 的角度來說的,從這角度說,沒有人不需要救贖;真要把耶穌算為人的話,那耶穌算是這句話唯一的例外了。但若從 '相對較不犯罪' 的角度來說,義人倒也還勉強算有幾個吧 (詩篇 34:17)。個人認為耶穌這裡所說的意思,是要特別強調 '無罪良善' 之於人的不可能性。

2. '進入永生' 與上一節 '得永生' 在用字與意涵上並不相同。從原文看,進入是指 '朝著永生的方向前進',可能是做對了某些事或具備了某些優質的要素;而得到就是 '實質上的獲得' 了。得到永生者,必然進入永生;但進入永生者,未必能得到永生。耶穌在此並沒有正面回答那少年人的問題,可能是不想把場面搞得太僵吧,因為耶穌知道那個少年人的為難之處,距離 '得到永生',目前尚差一段距離:因為當下他還無法捨下錢財、還無法不以錢財為獲得此生安全感的核心、他還不能明白 '單單的倚靠主' 這樣的境界 (撒母耳記上 7:3)

3. 這裡所謂的 '完全',就是指完完全全做到 '愛人如己' 這條誡命,這條誡命是最高最大的,勝過其他一切律法 (加 5:14)。耶穌藉著少年人的發問告訴我們一個重要的訊息:人想要單靠自己得到永生有多麼的難啊!所以才會有 4. 的結論。

4. 完全無罪、成為義人、得到永生,這在人是不可能的,但在神凡事都能。這明白的告訴我們:人應當相信神、倚靠神、相信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受死、並接受復活的基督帶來的生命的救贖、進而使人得到永遠的生命

5. 放下世俗的一切以主為重、捨己愛人跟從主耶穌的腳步、把福音傳給世人,這麼做的 '好處' 是什麼?與基督一同作王、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得著百倍、承受永生?真是這樣 '對價交換' 嗎?呵呵,若真這麼想,各位可就誤會耶穌的這番話了。易經繫辭說得好:'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老子也說:'名可名,非常名';但若硬要一言以蔽之,那就是 '愛' 了。門徒跟隨主的腳步所得到的 '好' 是什麼?相信我,根本無以言喻。

6. 關於 '審判' 的過程,非常複雜,我們等到讀馬太福音第 25 章的時候,再一併整理解釋吧。

7. '在前的將在後、在後的將在前',這句話的解,有二個方向的進路,第一個方向在下一章馬上會講到,此略;第二個方向,可以從以下三個例子任一之中充分領悟。建議各位挑一則細細品味吧:一是伊索寓言的 '龜兔賽跑'、二是托爾斯泰的短篇故事 '傻子伊凡'、三是易經爻辭裏的 '初、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epen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