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之行為,產生了 '行政命令',分四種類:
一、法規命令 (行程 150~157、中標 7) = 國會保留 (中標 7)
二、行政規則 (行程 159~162) = 對內法,無送審必要
行政立法之行為,產生了 '行政命令',分四種類:
一、法規命令 (行程 150~157、中標 7) = 國會保留 (中標 7)
二、行政規則 (行程 159~162) = 對內法,無送審必要
訴願程序之法律性質
一、行政程序
訴願程序係由行政機關進行審理決定(訴願法第4條以下,第52條),故訴願程序之法律性質,有認為應屬一種「行政程序」,並非法院的訴訟程序(德國通說)。
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準司法權之行使,例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勞資爭議仲裁、公害糾紛、耕地租佃爭議調處,故不應再屬 '行政程序' 之法適用。
@ 行政契約?私權契約?
# 和解契約(§136)
郵務機構送達訴訟文書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民國 25 年 06 月 02 日
修正日期:民國 92 年 09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