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趕出使人啞巴的鬼
(一)經文出處(治好啞巴):(太9:32-34)
他們出去的時候,有人把一個將鬼附身的啞巴帶到耶穌跟前來。鬼被趕出去,啞巴就說出話來。眾人都很驚訝,說:「在以色列,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法利賽人卻說:「他是靠着鬼王趕鬼的。」
(二)解釋:
盲人得以看見,啞巴可以說話,這使「眾人都很驚訝,說:『在以色列,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天國的擴展,卻引起黑暗權勢的抵擋,法利賽人說:「他是靠着鬼王趕鬼的。」這就是主耶穌提到不可赦免的罪──褻瀆聖靈(在《十八、趕出使人又盲又啞的鬼》將會提到),把聖靈所行的神蹟,歪曲說藉撒但而行,就是褻瀆聖靈。雖然其他的人藉着主耶穌得醫治祝福,法利賽人在靈裏卻是死的,他們眼瞎不見,而且愚拙不能挽救。
※參考資料出處:
1. http://www.letsfollowjesus.org/daily/0605.html
2. http://www.bcbsr.com/survey/jcm34_b5.html

十八、趕出使人又盲又啞的鬼
(一)經文出處(誣蔑耶穌為別西卜):(太12:9-14;參照可3:20-30、路11:14-23)
當下,有人把一個鬼附身、又盲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裏,耶穌醫治他,那啞巴就能說話,又能看見。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之子嗎?」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着鬼王別西卜(※註1)罷了。」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思,就對他們說:「一國自相分爭,必定荒蕪;一城一家自相紛爭,必立不住;若撒但趕出撒但,就是自相紛爭,他的國怎能立得住呢?我若靠着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着誰呢?這樣,他們要作你們的判官。我若靠着  神的靈趕鬼,那麼,  神的國就已臨到你們了。人怎能進壯士家裏搶奪他的東西呢?除非先綁住那壯士,否則無法搶奪他的家。不跟我一起的,就是反對我;不與我一起收聚的,就是在拆散。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但是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二)解釋:
(※註1)巴力西卜(Beelzebub),又譯為別西卜,意思為「蒼蠅王」,緋尼基人的神,新約聖經中稱巴力西卜為鬼王。但是在拉比(Rabbi,猶太教的宗教領袖)的文獻中,別西卜這個名字也以「蒼蠅王」的意思在使用,被視為是引起疾病的惡魔。
此段經文記載,主耶穌趕逐一個使人又盲又啞的鬼之後,引起法利賽人對祂的攻擊,說祂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的,別西卜是猶太人對撒但的別稱。對於這種污蔑,主耶穌首先做出反駁:若祂靠別西卜趕鬼,就是撒但對抗撒但,自相紛爭,何以達到藉著污鬼支配人之目的?「人怎能進壯士家裏搶奪他的東西呢?除非先綁住那壯士,否則無法搶奪他的家。」這比喻中的壯士就是撒但,他的家就是這世界,他的東西是在撒但支配下的人;主耶穌則是那綑綁撒但,搶奪他家的人。
主耶穌接著宣告法利賽人犯了「褻瀆聖靈」的罪,褻瀆的意思不但是不尊重,而且是一種攻擊與污辱,抗拒、抵擋聖靈施行救恩。因他們親眼見證主耶穌將鬼趕出,明明知道是聖靈作的,卻硬著心腸說主耶穌是靠鬼王趕鬼,此種人面對的結局是:「…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但是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這一等人,聖經怎樣說他們呢?「在他們身上,正應驗了以賽亞的預言:『你們聽了又聽,總不明白,看了又看,總看不清。因為這百姓的心麻木,耳朵塞着,眼睛閉着…』」(參考太13:14-15)這叫我們看見,如果有一個人犯了褻瀆聖靈的罪,無論如何他不會感覺有罪,也不會想要得救,因為他的心麻木,耳朵塞着,眼睛閉着。
換個角度來說,主耶穌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這對於信主的人而言的確是一大福音!「一切的罪」包括大罪、小罪,世人覺得不能赦免的罪;「褻瀆的話」是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所說過對不起神的話。主耶穌親口告訴我們這些都可得赦免,我們要為這樣的恩典感謝讚美神,這是我們的安慰,也是我們得救的確據。
※參考資料出處:
1.http://www.letsfollowjesus.org/daily/0521.html
2.http://www.letsfollowjesus.org/daily/articles/0521-L1-what-sin-can-not-be-forgiven.html
3.http://www.letsfollowjesus.org/daily/articles/0521-L2-what-is-blasphemy-Spirit.html
4. http://zh.wikipedia.org/zh-tw/巴力西卜(維基百科)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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