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世明老師民訴法課輔練習題(第12週)
時間: Sat Apr 26 10:39:49 2008
民事訴訟法課輔練習題:第12週/5月6日
範圍:證據法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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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舉證責任或證據法則,究屬於實體法或程序法?請您自抒己見分析之。
二、民事訴訟之舉證活動所欲追求者係真相?抑或真實?又真相與真實有何不同?
三、請簡要說明下列各子題:
(一)證據
(二)證據方法
(三)證據資料
(四)證據能力
(五)證據價值
(六)當事人可否作為證人?
四、關於證明度:
(一)何謂證明度?何謂蓋然性?我國究竟採何證明度理論?對於英美法系所採優越蓋然性理論
,於我國而言,可提出如何不適於我國之質疑?
(二)證明度可否上下挪移?
五、關於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
(一)甲以乙為被告,主張乙於某年月日在某地以如何方式撞傷,造成伊受如何傷害,因而
請求醫藥費、復建費及減少勞動能力損失等損害賠償。於訴訟中,法院依原告聲請向甲就
醫之病情及勞動能力損失等級,丙醫院並為函覆說明(未有具結程序)。言詞辯論時,乙質
疑該醫院回函之證據能力,其質疑是否有理?
(二)在某因家庭暴力聲請保護令事件中,若法院函請社工單位進行訪視及請被害人就醫之
某診所提供被害人就醫時及其後身體及心理復原情形之評估說明,該醫院亦依旨函覆說明
之(未有具結程序)。若相對人質疑該訪視報告及醫院函文之證據能力,其質疑是否有理?
六、請舉例並扼要說明以下各子題:
(一)何謂證明?何謂釋明?
(二)何謂嚴格證明?何謂自由證明?
(三)何謂本證?何謂反證?
(四)何謂直接事實、證據?何謂間接事實、證據?
(五)何謂自由心證主義?何謂論理法則?何謂經驗法則?
七、甲男以其妻乙女與丙男有通姦行為,依侵權行為起訴請求二人賠償精神賠慰金,並提出其委請徵信社所取得下列證據資以佐證。證據A:對丙家中電話竊聽,內容有乙及丙猥褻對話之錄音帶一卷及其譯文一件。證據B:在丙家中竊裝針孔攝影機所錄得之乙及丙間於某日之性交畫面。證據C:徵信社員工丁跟拍乙與丙在某公園當眾接吻照片二張。證據D:乙、丙於某日一起進入某汽車旅館之進、出房門照片各一張。證據E:證人跟蹤目擊乙多次深夜進入丙獨居套房內。問:
(一)假設您係丙之律師,如您認為有全部或部份之證據應被排除,試提出相關法理說明之。
(二)反之,若您係甲之律師,對於被告所提證據排除法理之陳述,請嘗試提出不同見解,用以說服法官採用該等證據;或即使法官於開庭時最後仍表示不採用該等證據,此時,您尚得提出如何之法理或見解,藉以說服法官作出對甲有利之事實認定? (95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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