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這個陳述概念來理解三種公務員比較清楚:

一、身份公務員 §10II①前段:依法令、具有法定職務權限、服務於國家地方所屬機關

二、授權公務員 §10II①後段:依法令、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從事於公共事務

三、委託公務員 §10II②:受國家地方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的公共事務 

問題在於:什麼是 '公共事務'?106台上67決 承認學說見解,認為 '公共事務' (要說公務權力也可) 為 '高權行政''給付行政'、與 '攸關國計民生等民眾所依賴者' 等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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