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提:

@ 因總裁採 有給制,故分紅比例差距不宜過大
@ 分紅功勳量化定義一:出錢的 (最主要的風險承擔者、壓力最大最痛苦、替代性最低) > 出力的 > 出主意的 > 創始參與的 > 後來被召的
@ 分紅功勳量化定義二:出資 (每五十) 三工 (因為出資者沒有工資,還要負擔利息之會計成本,故量值應提高)、決策一工、管理一工、研發一工、現場營運 (生產一工、職訓一工)

二、分工:

@ 目前股東成員建議至少為:出資者 (目前三人)、廚房二人、飲料吧二人 共七人次
@ 分工 (共 25 工值):
8 總裁、出資者6、決策者1、管理者1 
7 主廚一*、出資者3、管理者1、研發者1、現場營運 (生產) 者1、(職訓)者1
1 主廚二*、現場營運 (生產) 者1
(1 主廚三*、現場營運 (生產) 者1、非參與分紅重要正職人員,該持分保留由總裁與主廚一決定)
3 飲料吧台人員一、研發者1、現場營運 (生產) 者1、(職訓) 者1 
3 飲料吧台人員二、研發者1、現場營運 (生產) 者1、(職訓) 者1 
3 顧問、出資者3、出張嘴0
[ * 屬高工資工作,須以契約另訂之;其餘以勞基法相關基本工資規定,按個別契約以時薪計算]

三、分紅比例:

@ 按以上邏輯,則目前分紅比例應為:
姬旦 8/25 = 32%
象葛 7/25 = 28%

蘆 1/25 = 4%
(尿 1/25 = 4%)

田麗 3/25 = 12%
姬姬 3/25 = 12%

街友 3/25 = 12%

四、附註:

@ 因為想要趕快把本金取回,以便靈活投資,故本分紅設計於回本之前,暫不考慮盈餘公積。
@ 本分紅之發放,於出資者回本後實施。
@ 回本之前,盈餘由出資者比例分配。
@ 若有分紅比例更動,則須以各分紅狀態期間按月計算。入股不足一月者,自下月起算;退股者,結算至前一月。
@ 所有工資皆未考慮保險職災廢用,分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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