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7:21~29

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22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23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24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25 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26 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
27 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28 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
29 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

心得

1. 每次看到這段經文,我都好害怕,我也呼求天父、信靠耶穌,我好想進天國,我也稍微傳福音、更願意遵行天父的旨意,但:我不知道天父 '遵行旨意' 的標準在哪啊... 真的好怕,我怕天父會跟我說 '我不認識你'。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我覺得我自己並沒有很遵行,儘管我也知道不對:我亂罵髒話、憤怒、好勝、下流、愛亂幫人取外號揶揄別人、亂說浮誇不實的話以博取大笑或注意、愛現、驕傲、炫耀、蔑視他人、極端... 罄竹難書,聊舉犖犖大者 (犖,音 ㄌㄨㄛˋ;明顯的意思)。有時看完這段經文,腦海裡都有一個劇情畫面,就是在審判的時候上帝數算我的罪孽,然後告訴我 '我從來不認識你'。真的是把各位當自己人我才這麼坦誠,說真的,我很怕有這一天,天父說祂不認識我。

2. 說了各位肯定也不會信,最麻煩的是:我真的滿努力在改的 (不要笑謝謝),我很努力想改。其實不是我改,是我心中的聖靈幫我改的 (這以後再聊)。但有個問題:我知道我沒有真心邀請聖靈幫我戒絕以上某幾個缺點,例如罵髒話;因為我總覺得如果我變成一個不會罵髒話的人之後,我會變成啞巴ㄎㄎ。我知道我知道,這是不對的,給我點時間拜託。

但像是憤怒啦、或是好勝等等,我自認為真的有不錯的進步;最近公園有人因細故嗆說馬上打電話揪團揍我,還當面跟我說刀在車上等等要去拿來砍我等等,這傢伙說起來看似不像唬爛,所以我認真了。會躲就代表會怕,我痛恨這種害怕!所以我一度準備選擇對幹,我像來討厭當孬種。當下確曾有一時忍不住稍稍回噴他,自己就快進入 '歡樂狂戰士' 的瘋暴型態中,我意識到 '完了,他媽的我開始認真了' (極端,是我另一個很大的缺陷,我常常一不做二不休;雖說要我認真很難,但只要一旦啟動我的 '認真按鈕',我肯定可以擠下原本已經預定好的 '發大財超人',成為下一位新漫威復仇者英雄;加上我過去是個認同使用私刑暴力的社會主義者,我更想藉此替社會除害)。

沒想到此時心中馬上有個聲音告訴我:'你若因此發怒翻臉,會鼓勵另一個靈魂擁抱 '暴力殺戮' 為神;以前你是,現在還要繼續循環下去嗎'?接著有段經文浮現在我腦海:'不要以強暴待人' (路 3:14)。各位,所以我當下噴出一點之後,決定馬上軟掉,當場跟那人道歉和解,後來他也就不計較了。我賭當下他肯定認為我是個怕死的鼠小而讓我,不過真的沒關係,是也好、不是也罷。反正我已下定決心,不要以強暴待人、並盡力與眾人和睦、同時也祝福他與他的朋友,最後我選擇聽從天父還有媽媽的話。我感謝主幫助我,又一次讓我免於試探、帶領我逃離凶惡。

回到重點,想問問各位同學,以上的兩個例子,到底有沒有算是 '聽見這話就去行的' 呢?關於這點,抱歉賣個關子,以後我們讀到 '羅馬書' 的時候再詳談,此先提出引發各位預習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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