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2:1~14
1 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
2 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
3 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
4 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
5 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裡去;一個做買賣去;
6 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
7 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毀他們的城。
8 於是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
9 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
10 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11 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
12 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
13 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14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心得
今天這篇比喻的主旨,跟前一篇 '葡萄園的比喻' 一樣,都是在說猶太人不懂得惜福,錯失了得到救贖與恩典的良機。但有幾個地方卻是新的見解,以高亮 (highlight) 標出,說明如下:
1. 不配: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自己的義,不服神的義;保羅說以色列人 '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羅 10:3)。所以他們 '不配得著' 因信稱義的恩典。凡在神的安排以外另有追求的,就是在神面前 '不配' 的人。這個比喻說得很清楚,所謂 '不配的人' 有下列幾個特徵:一是 '到自己田裏去',就是依靠自己,用自己的意思設法養活自己、一定要堅持去攻博士、一定要考律師、儘想著那些虛名,而不先安静下來聆聽神的教導後再行動、專斷妄為、不懂 '順服';二是 '做買賣去',就是處處設法鑽營,賺大錢、發大財、謀取屬世的富裕與肉體的舒適;三是 '拿住、凌辱、殺了',就是剛硬固執、堅決的抗拒神的信息與恩典。以上這些類型的人,基本上都算滿 '糟蹋' 神的恩典的。
2. 岔路口:人生徘徊的抉擇點上、迷惘、不知方向、沒有歸宿的兩難與疑惑。沒有神,誰又能肯定知道自己的決定是否正確呢?所謂 '人的盡頭,就是神的起頭',徬徨無助的人,最容易接受神,所以我們要往岔路口上尋找失落的靈魂、並且幫助他們、告訴他們那美好的信息。
3. 不論善惡:在神來看,人沒有一個是義人。不要老是以為 '自己這麼爛,所以神不會要我們',這是個非常大的誤會;耶穌說,他來,不是為了義人,而是為了罪人喔!(太 9:13)
4. 禮服:指的是 '與筵席相襯的穿著樣式';筵席,是神的國度;而禮服呢,則是神替我們準備好,我們只要穿上就好的 '樣式',我們完全不用自己準備。此話怎講?各位想想,當時這些賓客都是直接從路上 '隨機'、'臨時' 邀請來赴筵的 (9~10 節),所以在這種 '突發情形' 下,不可能人人沒事穿著禮服在路上晃啊。唯一合理的解釋是:主人為了所有的臨時來賓,去籌措了婚宴用的禮服。那這個 '禮服' 到底指的是什麼呢?通說認為禮服應指:耶穌基督的救贖;因著信靠耶穌,我們得以稱為義。以賽亞書 61:10 說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神快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我們只要 '信' 就好,當下什麼都不用做。至於其他的美德善行,後來也必要因著我們對神的信,自然逐漸成就在我們身上了。沒穿禮服的:有位客人既然已經應邀赴宴了,卻不肯穿主人所豫備的禮服,怎麼會這樣呢?有兩種可能:詳 5. + 6.
5. 他的拒絕穿戴,是 '明知'、且 '故意' 的;可以為、知當為而不為,所以 '無言可答'。
6. 兩種可能分別是:
(1) 捆起手腳,送到有點黑的訓練所:第一種,因為他雖認同主人、但不能接受主人在筵席上安排的禮服,這代表他 '雖部分認同、但不能完全認同主人',他想穿自己的衣服;我只能說,這對主人而言,是相當沒禮貌的,有點不太尊重。我相信此種人後來應不至於完全被主人摒棄,但肯定要先被送去 '調教' 一下了,那裏有點黑,但還不至於絕望。不是左岸咖啡館,我在千年補習班...。ㄏㄏ
(2) 捆起手腳,扔進非常非常黑的、某個恐怖的地方:第二種,受邀請後先四處逛逛,免費吃喝一陣,發現不好玩,立刻無聊、根本胡扯之後,打從心裡不想穿上禮服、也完全不認同主人、更不想與主人同屬一個團體。那麼這樣的話嘛... 他的結果是... 我們就別提了吧。
7. 聽福音的猶太人多,信的人少;被廣傳福音的外邦人多,信的人少。天國的門,為每一個相信的人敞開,就是這麼簡單;但天國的門,卻是窄的,一個簡單的相信,竟是那麼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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